1.今天谈一个专业的有关“请求权竞合”的法律问题,是因为在工作中遇到这种情形,顺便拿来一起学学。
2.请求权竞合的概念
请求权竞合是指一个自然事实,符合多个法律构成要件,从而产生多个请求权,而这些请求权的目的只有一个。当事人可以选择行使,其中一个请求权因目的达到而消灭时,其他请求权也因此而消灭的现象。
3.案例
甲于某日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与一货运车辆相撞,致甲受伤住院。后经事故责任认定鉴定,交通警察部门认为出租车与货运车辆承担对等责任。在此种情形之下,甲可以出租车公司违约为由,请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出租车公司和货运车辆所有人因交通事故责任而承担侵权责任。这两种权利只可选择适用一种。
4.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承担侵权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5.通过以上的解读,你应该有所了解了吧,遇到上述情形,可以选择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法律适用,当然如果聘请了律师,这些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