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悠悠地完成了工作。
下午本想让自己看会书,然后休息一下的,可是胖胖要拉着我去吕四港,说让我见见真正的海。顺便可以去买点海鲜回来。他笑着说,这样你可以有写作的素材了。
东海确实是浩瀚无边,却是淡淡的灰色,也没有买到海鲜,因为不便宜。途中遇到了吕洞宾雕像,但那条巷子路特别不好走,我也不是特别感兴趣。
但期间我对老式爆米花机很感兴趣,买了一袋,发现有些焦味,但和小时候的味道相像。还买了一根青皮甘蔗,味道微甜,解渴不腻。
我发现,无论我去哪个地方,我总是喜欢在沿途看房子,看看当地的土著居民,当地热气腾腾的早餐店,或是有地方特色的小菜馆。
而对大同小异的高楼大厦不感兴趣,对所谓的时尚也不敏感。
以前的我总非常喜欢远方,总觉得外面的世界特别的好。所以一直为自己未曾远离过故乡而感到遗憾。
我喜欢田野,很喜欢乡村。喜欢一间小小的房子里一应俱全,特别温暖舒适。
我很喜欢在村落一处有一间干净整洁的农舍,过着安静有规律的生活,看看书,写写文,日子应该很惬意。
我喜欢当地的房子,那是因为我表面上向往远方,但实际上我是一个深刻扎根在故乡的人。就像一棵小草看似在四面八方飘摇,其实内心牢牢地抓住泥土。
今天也让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有些作家的人生经历不是很丰富,但也能写出深刻接地气的作品。
写作的丰富材料,有时候并不是完全取决于在路上。作者的内心以及语言的驾驭,是促成写成文的关键。
有了文化底蕴和认知的融会贯通,才会让行走更加有力量。
内心的触动和敏锐,对某一事物保有的热情对写文章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