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年和小军结婚,就是看中他家在街道上有门店,而且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以后过日子,少了妯娌矛盾,也就结婚了。
小军上面有三个姐姐,他是老小,他爸妈对他稀罕得不得了,自然对我也是高看一眼,我想干什么,公婆也都支持。
结婚前,我在理发店干过,结婚后,我又去学习了一些新烫发技发,回来后,我就开了理发店。
小军家在街道,把临街道的那间房收拾收拾,我开了自己的理发店。那时理发店很少,尽管理个发一块钱,烫个发也就十多块钱,但是生意很好,一到礼拜天,过年过节,我常常是一天忙得没时间吃饭。小军最多给我打个下手。
后来相继有了儿子和女儿,在这期间,我雇了人和我一起做,婆婆给我管儿子,我和徒弟打理理发店,小军从此以后,也不上店里,整天游手好闲,养个狗,没事撵兔。
自从他养狗后,他的朋友都是狗友,要么是养狗的,要么是专门倒卖狗的。每年秋收之后,他和他的狗友们出去撵兔一走就是一个多月。看到好狗就买,最多时家里养了四五条狗。结婚十几年,从没有给家里拿过钱,有时还从家里要钱。
那年他撵兔回来,在家没呆几天,然后失踪十几天,打电话不接,我在店里忙,儿子也快中考了,我也没时间管他,一直忙店里忙照顾孩子。
直到有一天,朋友来我店理发,说小军经常在那谁家店里,问我和那家店是什么关系,我听了一脸盲然,心里一下就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