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这件事时常被我搬到茶余饭后的闲聊中去。那就是我10个月就已经会走路了,哈哈。
至于我是如何得知,除了我父母口中别无其他渠道了吧。而为什么会老是被我在聊天时屡屡提及,也许是因为两个原因,第一,人们似乎热衷于聊自己小时候所不知道的,由他人告知的事情,然后来一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耶”、“好神奇呀”、“竟然还有这种事”等等;第二,10个月就会走路,并不是那么常见,现在好多小孩一岁了,还只能在地面上爬呢。第二点自然成为我吹嘘的要点,人的虚荣心总会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只要稍微有机会,便会倾泻而出。
说到小时候学走路,绝大多数的小孩(据我所知)都是先学会了爬行,我觉得这应该是人类进化史在现代人身上遗留的体现,人类的祖先行走方式的进化也是先由四肢爬行到两足行走。可是,我爸妈说我竟然是不会爬的,那我在学会走路之前,究竟是怎么移动的呢?我爸妈给出的答案竟然是我是坐着,然后利用屁股的力量向前挪动的,真的就是挪动。挪着挪着竟然跳过了学爬行的阶段,直接学了走路。不是有一句话是用于警告好高骛远、欲想走捷径一步登天的人——“不要未学爬,就先学走”。那我这个似乎违背了这句老话呀。
以上那个牙牙学语阶段的我,似乎与平常人不一样,但是正如我在序章所说,我只是一个在花花世界中毫不起眼的小角色。原来每个极为平凡的人们,他们的生活总有那么一丁点的事情令他们感到与众不同,感受到,啊!我貌似不像流水线上那些如出一致的零件,毫无特色。恰好是这种想法,支撑着世上千千万万个和我类似的普通人,生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