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安静地码码字,喝喝茶,看看书,随日升日落,赏四季风景,做一个随性慵懒的女子,不为人喜,不为己忧。
有人说,能完全按照自己内心活着的人不是圣者就是疯子。
我不是圣者也不是疯子,只是不想继续辜负青春,选择用这样一种方式,宣泄内心的小浪漫小思绪。
我天生对文字有一种特别的喜爱,还没有上学,就喜欢在昏暗的灯光下翻阅那些泛黄的书页,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对我有很大的吸引力,尽管根本就不认识它们,但却有一种熟识感。后来姐姐上了学,摇头晃脑背天书,我很羡慕,悄悄跟她去学校。村头的小学很破,墙很矮,没有窗,一块木板支在摇晃的石块上,三五个孩子挤在一起,用同一套课本。我常和没上学的孩子趴在矮墙上,很大声地跟着老师读。
上学后,偶然发现,学校厕所边的垃圾堆里有一些破旧的书页,大概是老师丢弃的,上面沾满了污渍,印象里大多是杂志和报纸的残片,偶尔也会捡到一些类似小说的书页或老师备课用的手写稿。为了不让这些残片到处乱飞,它们常常被火焚,更加残破了。记得有一次捡到小半张残片,被火焚过,上面写着小段对白,我深深被吸引,努力地在垃圾堆里翻找,又找到印着同一名字的几张残片,内心很是欢喜。后来,我试着把残片中的文字贴到作文里,收获了很多乐趣。
我读的第一篇长篇小说是《八千女鬼乱世情》,虽然过去这么多年依然记得,那是因为我狭窄的视野里,竟然还有“魏”可以拆成“八千女鬼”这样的字谜,深深被迷住,不断查字典,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但阅历却是书本里查不到的,没人向我解释“太监”、“东厂”是什么,新华字典里的文字也没有读懂,只有不断去翻阅。读书的乐趣大概就是如此,不断地汲取,不断地解惑,老问题解决了,新的疑惑又来了,一股巨大的吸引力一直引领着你,在书堆里前行。
在县城上中学的时候,我常在书店的角落里,抱着书看上一整天,只看不买,这让书店的老板大发怒火,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已经没有书店可以去。
最幸福的日子莫过于在大学的图书馆,那么多的书籍,只要你愿意,就可以惬意随心地找一个位置坐下,慢慢翻阅,那四年是幸福的。幸福到即使很饿,也力量满满。
我一直有一个小小的梦想,就是可以在城市的角落拥有一家以阅读为主的书吧,成排的图书,简洁干净的宽大书桌,或一杯白开水,或一杯淡淡的玫瑰花茶,温暖的阳光洒进玻璃窗,照着宽大肥厚的绿叶植物,舒适宁静,对我那是生活的极致。如果书吧的角落里,再有几本印着我名字的书籍,那就是再幸福不过的事了。
泡一杯淡淡的茶,手捧书本安静地看上几页,或坐在电脑桌前静静地码码字。
一书,一茶,一笔,人生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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