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面纱》、《月亮与六便士》之后,我最近又读了毛姆的这本《刀锋》。毛姆一贯对人性有着深刻的洞悉,又含着些微的讽刺,他在这本书里借用主人公探索人生的意义等人生哲学问题,这样的问题对所有作家都是一种诱惑吧。他们这种生活在人文世界里的人。
故事的主人公是拉里。拉里本来是一个普通青年,然后瞒报年龄,做了个飞行员。他在高空中飞行时感觉很爽,却在战争中遭遇了挚友的死亡。这促使他思考人生的意义。他回家以后,本来青梅竹马的伊萨贝尔想让他找份工作,然后两人结婚。这就是所有普通青年的道路啊。可是拉里不愿意了,他不想去工作,也不想去读书,用他的话说,他想去闲晃,对于心中的问题,他想去寻找一个答案。伊萨贝尔等了他两年,他还没找到,两人就和平分手了。伊萨贝尔和一个爱慕者结了婚,活得也挺幸福,主要是一切尽在掌控,而她也从一个青涩的少女成长为一个优雅的上流社会人士。即使遭遇了股票崩盘,但她的舅舅却收留了她,并为她留下丰厚的遗产。回到拉里那里,他在巴黎晃了两年。他去体验做矿工,在农场工作,去印度,去希腊。他读了很多书,在游历过程中也掌握了好几种语言。他在印度获得了顿悟的经历。他帮助了一个病中的妇女,又为了拯救一个失爱后堕落的女人而愿意与她结婚,不过没结成,他还散尽了自己的钱财,那曾经是他得意自由行走的资本,而在他悟道后却成为他的负累。他打算回美国做个司机。
他的经历是不平凡的。一般普通人没有那样的心智,抛开一切,去寻找真理,走一个人的朝圣之路,在路上随遇而安。最后他又归于平凡了。可是不知之知和不知是有本质区别的。他变得疏离,通透又平静。
拉里和伊萨贝尔价值观不同,拉里追求真理,而伊莎贝尔想享受上流社会生活的荣耀与奢侈。他们没在一起对彼此都是好的。只不过拉里早就放下了伊莎贝尔,而后者却一直渴望他,也不愿别人得到他。
书中的另一个人物是艾略特。他全部的生活似乎就是社交,他内心有着严格的阶层观念,他以自己所爬上的上流社会为荣,看不起其他的人,极尽趋炎附势之能事。他整天举办各种各样的宴会,邀请达官显贵来参加,似乎这就是他生命的全部意义。直到生命的最后,他还为收没收到一个聚会的邀请函而耿耿于怀。不过他对亲人倒是有着极大的善意。
这样的人不也是活了一辈子吗?也有喜怒哀乐。
所以你看,拉里、伊莎贝尔、艾略特,他们有着不同的人生,他们追求不同的东西。这里边谁对谁错,孰优孰劣呢?我想,拉里代表了为自己而活的人生,是清新透明纯洁理想的一生,这样的他不害怕独处,不抗拒独行,能与自己的心灵交谈。而艾略特,人生的欢乐悲苦都寄托在社交上,完全是依靠别人而活的人生,是不能寂寞需要生活在人群中的人。这样的人在社会上来了又走了,谁又会真正在乎他呢?而伊莎贝尔,她追求物质生活,享受物质生活,以自己的舒适和掌控为第一要务,总是把自己放在第一位,即使对于丈夫和孩子,也是爱的很有分寸,十分理智。她不会挑战世俗,她也需要被认同。大部分普通人会想过这样的人生吧。
就我自己而言,上学工作结婚生子,就是一个普通的正常人,像伊莎贝尔一样,直面自己的欲望,满足自己的需求,断然没有拉里那样的勇气,不走寻常路。但我靠着读书写字,也有些思考,慰借着自己的心灵。至于艾略特的社交,如果偶尔有之,倒也不失为生活的调剂,我也曾梦想穿着晚礼服出现在公司的酒会上,只不过我从来也没成为妆容精致的人,整天都干这事也太夸张了,比起与人周旋,倒不如自处来的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