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的这篇小说很短,但涉及美国的安的列斯群岛,密西西比河,路易斯安娜州,纳奇兹和新奥尔良等地方,因此信息量蛮大。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当时的美国南方黑奴还未彻底解放。
故事的主角叫莫雷尔,长得其貌不扬,是密西西比河沿岸白人农场主的后代。由于土地过度耕种,农作物收获越来越差,在当地形成一个破落贫穷的白人群体。这帮人好吃懒做,坏事做尽。莫雷尔就是其中之一,他纠集一群混混(其中以黑白混血为主),专门从事盗马贩马,倒卖黑奴等不法事情。
后来,黑帮内部互相拆台,导致莫雷尔被警方拘捕。但通过贿赂等渠道,莫雷尔逃出了牢狱。为了挽回面子,他伺机搞一次大的黑人暴动,地点选在新奥尔良。
不过,这次行动未能成功,莫雷尔也最终病死在纳齐兹一家医院里。
博尔赫斯的作品透着老道与幽默。文风简洁明快,几乎没有废话,有一种美国西部牛仔般的洒脱。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