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匹马,一匹血统纯正的乌骓马。
说起我的祖先,那可是大名鼎鼎的良种河曲黑马,自古以来就专供军用饲养,堪称马中的贵裔,我的家族在马、人两界可谓无人不知无马不晓。
瞧瞧我的鬃毛,遍身通体泽润油明,恍如黑色绸缎般丝滑锃亮,置身于群马之中,绝对是鹤立鸡群的存在,普通马匹焉能与我相提并论?它们在我面前全都黯然失色了。
再看看我的体格,高大协调,身躯舒展,骨胳结实,肌肉强健,筋腱壮实,仿佛从上到下暗藏着一股蓄势待发的精魄与力量,这是跻身宝马良驹的最重要因素。
别看我是通体发黑,四只蹄子却是无与伦比的纯白之色,比天然的白雪更胜一筹,因此得了个踏雪乌骓的雅号。
当然喽,外形的俊朗并非沾沾自喜的资本,最令我引以为豪的是我拥有与生俱来的日行千里而不知倦的本领,这可是我们马族可遇而不可求的真本事。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完全具备了宝马良驹应该有的所有品质。
可惜,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从出生至今,我始终没有遇到伯乐,只能终日困顿于马厩之中,与一众庸马争食槽内的草料,除了偶尔被套上车驾护送夫人、小姐这些女眷去郊区的山庄外,几乎就没有派上什么用场了。
作为一匹有志向有追求的马,我平生的理想是征战沙场,立下不世功勋,因而困顿马厩、碌碌无为的日子让我倍感郁闷,空有一身本领而全无用武之地,这与满腔抱负而怀才不遇的将军有何区别呢?
我受够了,受够了蹉跎岁月的平庸生活,我要勇敢地走出这个马厩,去外面的世界闯荡拼杀,最好能寻到一位了不起的主人,跟随他一同创造属于我们的传奇生涯。
一个月黑风高、烟雨凄凄的夜晚,马倌给我们添了些草料之后,早早不见踪迹,马儿们或站或卧地安息、入眠,马厩里一片静谧。
四下张望一番,恰巧马厩周围一个人影都没有,也难怪,这么一个风雨交加的深夜,有人影才是怪事一桩呢。
于是,我瞅准时机,悄悄地挣断了系在柱子上的缰绳,溜出了马厩。拜通体乌黑所赐,我在黑暗的月下穿行,没有引起他人的注意,这次出走简直太顺利了。
出了庄子,我一路向东,穿过一座山林,又途经一条河流,奔波了一个晚上,天已经蒙蒙亮了。
呼吸着山野中的新鲜空气,嗅闻着脚下清香的青草,我抑不住内心的狂喜与兴奋,自由了,终于自由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尽情地放纵自己,欢快地奔跑在一马无川的土地上,饿了,低头啃食野地里最新鲜的青草,渴了,饮几口小河边的甘甜溪水。可是,我仍然不满足于眼前自由自在的生活,我要找寻的非同凡响的主人还未出现。
其实,慧眼识马的人还是挺多的。两天前就有几个胡子拉碴的壮汉想要驯服于我,不过,一看他们贼眉鼠眼的样子,我就料定他们是打家劫舍的小毛贼,哪里配得上我这样的马中极品呢?
果然,为首的那位黑脸大汉淫笑着慢慢走近了我,我直接与他照了个面,一脸的横肉暴露了他骨子里的凶相,完全印证了我的猜测,他们并非良善之辈。哼,我怎么可能与这等下劣的毛贼为伍呢?
就在他想要踩蹬翻身上马之即,我猛地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身,他矮胖笨拙的身体就被掀翻,滚落一圈后,他妥妥地来了个口啃土的标准趴地姿势。
我蔑视地冷笑着,就这样不入流的货色也想当我的主人?哼,做梦!
他的三个同伙,见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撂倒了他们大哥,也就没敢再向前近身了,否则,我一定不会对他们客气。
解决了几个中看不中用的毛贼,我更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只有真正的英雄好汉才配做我的主人。否则,宁可一生一世做一匹自由自在的野马,也强似与匪人毛贼、平凡庸俗之辈为伍。
日子一天天的过着,我一边享受着野外无拘无束的生活,一边留心观察着萍水相逢的路人,希望在他们之中发现我的“真命天子”。
有一天,我像往常一样在那条熟悉的小河边饮水。痛饮几口之后,我的玩性大发,走到溪流浅水处,看着清凉的溪水没过了马蹄,开心地在水中嬉戏起来。
突然,远处来了四个青壮年男子,个个披挂盔甲,腰间佩剑,看着倒像是带兵打仗的将军模样,他们当中有我的主人吗?
我决定好好试探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