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场飞蛾扑火的暗恋;是一段夹杂着卑微与自尊双重复杂特性的女人与那个感情炽热却生性健忘的男子的爱情。不,于那个男子而言,她爱他,与他无关。她的一生都是属于他的,而他却对她一无所知。就如书开头来信的第一句话“你,素昧平生的你。”她说:“我的这一生是从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那个从来都是腼腆、胆怯、害羞的孩子,那个天真烂漫、毫无人生阅历、更缺乏思想准备的孩子,就这样,一头栽进了命运之中。
那是个怎样的男子呢?既是一个热情的少年,轻浮、贪玩、喜欢奇遇,同时又是一个极为渊博、很有学问的长者,在从事的那门艺术方面,是那么的严肃认真,富有责任感。他用那种专门对待女性的、充满柔情蜜意,既含情脉脉,又荡人心魄的目光望着这个小姑娘。这个单纯的孩子当时就像着了魔似的被迷住。
爱情的萌芽总是小心翼翼,她每日通过一个小小的窥视孔看着他的房门,坐在冰冷的门道里等待着、窥视着。“你的每一件事我都知道,你的每一个生活习惯我都了然于心。”从十三岁到十六岁,她的每一小时都是专注在他身上的。而他,对她一无所知,从未留意过她的存在。16岁时,女孩因母亲改嫁举家迁往异地。为了将来能和他在一起,成年后她独自回到维也纳,每天晚上悄悄来到作家住宅的周围徘徊,默默关注他的行踪。在日复一日的等待中,容貌出众的少女终于引起了作家的注意。他们渡过了三夜,她把自己完全奉献给他,然而他没有想起她,只留给她几支白玫瑰和一个令她惊喜的生命。
为了能让他们的孩子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她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成为别人的情人。“一朵水仙花就此坠入风尘”,在一次见面的舞会上,她和作家又一次渡过了一夜。她看着自己每年作家生日时她派人送来的白玫瑰,一次次的暗示,一次次的盼望着,但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来。作家小心地把几张钞票塞进她的手筒里,那一刻她的心彻底碎了。“被你遗忘还不够,我还要被你如此侮辱!”她落荒而逃,却碰到了作家的老管家。可笑的是,这个多年未见的老人竟一眼就认出她来。最后,她在失去孩子的凄凉和病痛中孤独地死去。
然而最可悲的是,直到读完“陌生女人”的绝笔信,作家只朦胧地感觉到了一些感情上的蛛丝马迹,却始终没能确切地回忆起她的形象,始终没有认出那个与他几度邂逅甚至黑暗中欢爱的女人就是当年的那个邻家女孩。
一个心甘情愿,一个心无旁骛、毫无挂念。“这种只有给予、不抱任何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热情奔放的爱情啊,只有孤独的孩子才会格外珍视。”这种理想化的爱情,不掺杂着任何情欲,不掺杂着各种利益的考量,不理性,极危险。
这种感情其实与她的原生家庭有关,贫困的单身家庭,糟糕的邻居,沉默的母亲让她孤独、卑微却又极度自尊。作家的出现给她带来了她前所未有的感觉,她迫切地想抓住,想得到,无比卑微,却又极度自尊。在之后的日子也一样,有无数次能告诉作家真相的时机,她放弃了。她不屑于用孩子去得到作家的同情,她希望他心甘情愿地想起她,爱上他。她了解他,她知道他是喜欢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人,她不愿牵连他,因为她的自尊心不允许。她并不是一个懦弱胆小的人,知道自己的感情后,她便勇敢地迎了上去,去偶遇、去暗示、去献身,她又是个极其自尊的人,当她一次次地明白他未记起她后,优雅地转身、离去,热烈而孤独。
她说:“我这被浪费掉的一生。”是啊,她一生都为了作家而活着,这种殉道士的爱情就如简贞所说:“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须以死来句读。”在她心中,她是幸福的,如她信中所说,“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都要为此感谢你。”。她是不幸的,因为直到最后作家依旧没有想起她;但她又是幸运的,她这一生遇到了那个让她不顾一切真心相待的人。
大约古今中外的暗恋都是如此,张爱玲送给胡兰成照片背后的题词写到,“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牡丹亭》中也写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就是这样吧,大概这小说冲击着我、震撼着我、让我久久缓不过气来的原因也就是这个了吧。在书里,我们似乎可以找到过去自己的影子,那一段无法言说、难以启齿好像早已忘记却又会在午夜梦回时抑制不住地跳出来提醒你的过去。面红耳赤与心酸苦涩夹杂,小心翼翼却又破绽百出。让我现在都会惊叹一句,“多么美好单纯的年纪”。至于年少的感情,到底意难平。
现在的我处于不复天真烂漫却又人生阅历浅薄的年纪。青春仿佛还在,但偶有又有未老先衰的感慨。大概是因杨绛先生所说,“你的问题主要在于读书不多而想的太多。”女主爱上作家的这种殉道士的爱情太过决绝而热烈,不适合我。我不愿也不会浪费我的时间去理想化这一悲剧。一厢情愿的感情会有,但适时抽身,或许这看起来太过理性,但我觉得这才是最好的结局。时间有限,不要为了别人而活。善待自己,让决定权在自己手里岂不是更好。鸡汤虽腻,偶尔也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