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大半个月,终于看完了马尔克斯的《活着为了讲述》。能将他如此丰富的经历看完已是不易,我却还能喜欢他的叙述,想看他的所有书籍,着着实实是马尔克斯的厉害之处。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之前忘记在哪里看到一篇文章,说任谁有过马尔克斯的这些个丰富经历,都能成为作家。这句话我是不赞同的,和他同时代的同一个家族的弟弟妹妹,也没有谁能成为第二个他啊。
马尔克斯的记忆超群,看到他书里那些亲戚朋友老师应该有上千个名字了吧,而且名字又超长,他一个个信手拈来,就像所有的事都才发生在昨天一样,真为他惊叹。
他天生就是要当作家的,从很小便能记事,爱讲故事,嗜书如命。处在动荡不安的时代,生在庞大而又有爱的家族,写出了如此大块头的自传。
看着看着,也更加明了,自己的理想绝非是当作家。要想成为一流的作家,我觉得就得像马尔克斯一样,熟读各类书籍,研究各种写作技巧。之前看完《故事》这本书时,就隐隐觉得,自己是做不到将故事情节做如此分割处理的。我的资质,还差的远哩。
我从小就记不住人名,从小就分不清家里亲戚的不同称呼,从小就记不住事。
我对高中以前的记忆绝不超过一张纸大小,高中以后则是雾里看花,而那些记忆中又带着一丝虚假。记忆是会骗人的,因为我们会根据自己的情感来重造记忆。
我对任何事都喜欢浅尝即止,我的天马行空从来没办法变成文字,我总是容易被别人说服而显得善变(也即没有自己的思想),所以,我当不了作家。
但即使这样,我仍要不断地写,持续地记录,因为我的每一段文字,都映照着我那段时间的想法,对人对事,对这个世界。
高一时烧了之前所有的日记,这也是造成记忆模糊的很大原因,大学毕业时扔掉了高中的所有日记作文本,因为对过去的多愁善感实在是不愿意再回首,觉得并无保存价值。前不久又删掉了大学时写在QQ空间、微博、爱部落日记等的所有记录着自己心情的话,因为觉得那时候的自己仍是可笑。
我不知道现在写在简书上的字会不会有一天也被我一并删去,预感是不会,因为感觉自己脑袋已经渐渐清晰透彻了。但仍有一些时候,比如此刻,脑海中有一个自己闭着眼睛沐浴在阳光下的意象,好像在梦游。现实中的自己只是行尸走肉,而心里的才是真实的。是真是假,谁知道呢?
我对人生并无大的追求。
我的理想就是这辈子能一直读书,多读书,读好书。
快乐、温暖、安静地活。
那么,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对于此时的我来说,就是去感受,感受身边的一切,好好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