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志愿者日(International Volunteer Day)是为了纪念和推进志愿服务事业而设定的日子。这个节日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重建工作,各国志愿者开始参与义务服务,他们在重新建设家园、推动经济发展以及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方面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1985年,第四十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从1986年起,每年的12月5日为“国际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志愿人员日”(简称:国际志愿者日)。其目的是敦促各国政府通过庆祝活动唤起更多的人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事业。
1997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第52/17号决议宣布2001年为志愿人员国际年。这一年发起了帮助实现国际志愿人员年的四项目标:加强认知、便利、促进和志愿人员网络。
2001年,国际志愿人员年大会通过了关于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系统如何支持志愿工作的各种建议,建议各国政府创造有利环境,进一步支持志愿行动。
联合国志愿者组织成立于1970年12月,总部设在日内瓦。我国自1981年起同该组织合作。
在中国,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因此把每年3月5日定为“学雷锋纪念日”。
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下发通知,从2000年开始,把每年3月5日作为"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组织青年集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随着全国志愿服务的发展,3月5日已经从"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上升成为“中国志愿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