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界的前辈,大名鼎鼎的,神偷手弗雷柯!”“弗雷柯?哈哈哈!我就是。”不是吧,好巧,一来就遇上了神偷手弗雷柯。“怎么了,难道是我吓到你了吗。”“没有没有,只是今天竟然能有幸见到您,大名鼎鼎的神投手弗雷柯,我有些兴奋而已。”“是吗?既然你这么兴奋的话,那不如给我讲讲你的故事怎么样?如果一个陌生人想要见我,我可不能白白的就让她见我了。我这个人呐,讲的就的这个条件,有利和公平的条件才能换得我的认可。负责我可以现在把你立刻踢下屋檐,让你永远都爬不上来,我还可以在小偷圈公布,让以后小偷圈的人见到你,就揍一次,这就是如果你不给我一个有利和公平的条件的下场,你可以自己选择,给,还是不给。”“神偷手弗雷柯,你说的我自然都信,那么,你想要我给你出一个怎样的条件,这次我见你才不算是违背了你的原则呢?”“哈哈哈哈!这还不简单?把你的身世告诉我,这样,我就不会让圈子里的人,见你一次,就揍一次!”阿莎有些害怕,毕竟今天来,可没想着要当个小偷,但不过现在自己的命运掌握在神偷手弗雷柯的手中,如果不真的编一个好身世告诉他,万一他不信阿莎是小偷,阿沙就会暴露金狼王,这样神偷手弗雷柯就可以叫来小偷界的所有人员,攻击她们。这可真是一个难题,让阿莎无法安静的想出一个好身世告诉神偷手弗雷柯。“我的身世?嗯,我的”身世是?对!我叫秋凉,是个贫苦人家的女儿,我当小偷主要是因为,父母亲的生意破产了,家里没钱,父亲又因为这件事打击很大,成了个疯子,母亲整天在外忙碌,身体也累垮了,病倒在了床上,我本来想找一份正经的好工作,可是没有人愿意收留我做生意,打工,我只好当一个小偷,能偷到什么就偷到什么,偷不到,我就去抢。我可以抢到一些好米好菜,给父母亲炒饭菜吃,我还可以抢到一些银两,这样就可以给父母亲买棉衣棉被,还有舒适的鞋子,我不想比别人差,可是我也不想把全家的责任都揽在我一个人身上,所以我选择出来,当了一个小偷,做小偷我兴许还能不那么累。对,就是这样的。”“这么说来,你还是一个可怜人不成?既然如此,就依你的身世来说吧,如果我今天帮你偷到了一些黄金财宝,那么,你就要当我的小弟,怎么样?”“真的吗?那太好了,能做神偷手弗雷柯的小弟,我真是千生有幸了!”“对了,既然今天,您要去帮我找到一些黄金财宝,那么,我是不是就可以先回去,照顾我的老父老母了呢?”神偷手弗雷柯上下打量了一番阿莎,半信半疑的说到:“好啊,那你就先回去,照顾你的父母吧,等我找到了金银财宝,在送去你家就是。”“不不不,千万不要送到我家去!”“呵,为什么不。”“明天我们到这儿集合,你把找到的金银财宝给我就好,我可不想让我的老父老母看见,我是靠小偷的生活,来维持他们的生计,如果我的父母亲知道了,指不定会做出什么傻事,说不定以后就不理我了,那可不成,我还是先回去了。”“好啊,既然这样,那我就先走一步了。”趁着神偷手弗雷柯走了以后,阿莎赶紧把金狼王放出来,金狼王看样子已经熟悉了弗雷柯的气味了,就算明天神偷手弗雷柯不来,阿莎也可以通过金狼王找到他,这样还省了一个环节呢,阿莎带着金狼王摸黑地回到了官府,把这件事情如实禀报给了官府的官兵还有霍虎,大家在一起商量这件事儿到底该怎么办,如果我们真的等到明天神偷手弗雷柯给阿莎送金银财宝来,那么他会不会发现阿莎的身份,如果我们现在通过金狼王去寻找他,又会不会打草惊蛇?官府决定,还是等着明天弗雷柯给阿莎送金银财宝来算了,毕竟打草惊蛇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阿莎,听说你最近在京城当了个大名人,我们作为你的好姐妹,很是替你高兴,自然的,我们也很想你,和金狼王,你们什么时候能回来呀?阿兰和阿裳在给阿莎的信中写到。出门在外这么久,阿莎也很是想念阿兰和阿裳,再说了,身处异乡的感觉,虽然不坏,但是也并不是很好,毕竟‘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每个人对家乡的思念情感,永远是不可消磨的,自然也是我最真实的,阿莎也想念蒙古大草原了,出来的这一趟,发生了太多的事,让阿莎忙不过来,有那么一段儿时间,阿莎甚至都闲不了那么一小会儿时间,留来思念家乡。待神偷手弗雷柯的事情一完结,阿莎就带着金狼王和北堂纯欣回蒙古大草原儿,当然,还有霍虎。“阿莎,快入夜了,你这次去见神偷手弗雷柯要不要带金狼王?”霍虎问道,“当然,这次你们都去,金狼王肯定也要去,而且金狼王如此乖巧,昨天夜里见着神偷手弗雷柯也没有叫,没给我添乱,今天必然要带着金狼王,不过作业我未曾看见北堂纯欣,所以今天我们最好快点儿结案,我怕北堂纯欣那儿回出事的。”“好,那一会儿我多派点儿人,留下来照顾小婴儿。”这京城说来也是个是非之地,阿莎这样想着。不过还好,有金狼王和琉璃樱雪一路上的陪伴,还不错,待二十五岁内年,阿莎就又可以见到琉璃樱雪和皇上了,也不知道,是福还是过,不过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一切还是随天而定。天也黑了,阿莎该行动了,备上人马,出发!“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阿莎?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