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f Message播客里听到了对John Dickerson的采访。John Dickerson之前追问川普墨西哥裔法官问题的视频一度很火。他介绍自己之所以追问,是因为他希望借这个问题,了解到底川普认为的美国人的定义,同时也推送美国人去思考这个问题。而希拉里的邮件问题,他则是希望了解希拉里是否会在没有人注视下做正确的事情,是否会在她工作环境中创造一种工作文化,令下属们自觉做正确的事情,即使没有人关注。这集播客在“提正确的问题”这个事情上,令我觉得很有启发。
他在里面谈到了自己的母亲,Nancy Dickerson,美国新闻史上一位具有先锋意义的广播电视女记者。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就想估计真的是有“遗传”或者”家学“,所以John可以这么优秀。这周看到第18章。John的叙事令人着迷。一开始几章,John从一个儿子的角度在回忆长大过程中那个母亲:在家举行派对,总统肯尼迪、里根等都曾经到访,把孩子们当做摆设,要求他们笑容满面招待客人,回忆母亲和父亲闹离婚时,他们”欺负“母亲的事情。而当第七章结束,视角变化,当已经成为时代杂志记者的他,收到过世母亲的遗物,看到母亲按照事件人物整理的一个个文件夹。John把母亲当做了一个特稿人物,开始慢慢挖掘采访故人,重新去拼凑了解那个跟自己记忆中的母亲不一样的一个年轻的Nancy Dickerson。
”野心勃勃“的小镇女孩
John通过母亲的日记本开始了解她的过去:在那个时代,她“直男癌”的爸爸并不鼓励她的努力,这令她从小需要从外界寻求关注;他发现母亲小小年纪就已经懂得“manipulate men”。我觉得蛮好笑的是,John说这是男女记者必备的素质,因为为了得到信息,必须要懂得source的心理,让他们愿意分享,甚至不惜溜须拍马来拉近关系。他认为有两种人适合成为记者,一种是reformer,看不惯事情,需要推动改变的人,另外一种人是总是有极强倾吐欲望的人,他从母亲少女时期里写的那些小秘密和故事就感觉到了母亲的潜质,他也理解了为什么母亲要离开死气沉沉的小镇。
年轻的Nancy去了Clark College一个女校念大学,全A优等生,大四那年(1948年)去了一趟巴黎,有了很多好玩的经历,但后来这段游乐时光被母亲在自传中拔高为一个重要转折点,但John善意评论说,只是华盛顿这个城市特有的自我营销而已。毕业后一度在母亲的要求下,考教师执照当了两年老师,最后实在不喜欢,母亲离开了故乡到达了华盛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