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全书,才发现作者对书的结构编排很有意思。全书共三章,前两章竟然都是序言,讲的是李雪莲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的事情,到最后也没证明出个结果,第三章终于到正文了不假,讲的却是因为李雪莲告状被撤职的县长史为民的一桩小事,篇幅又小到让人怎么看也就是篇后记。
但这恰好是它有意思的地方:经历了序言里面李雪莲二十年斗争的铺垫,才能领会史为民作为一个老百姓的生活哲学。
如果说李雪莲冤枉,由于她的告状而被撤职的一大批官员包括史为民应该也很冤枉。如果史为民也和李雪莲一样的想法和逻辑,或者这样说,我们大家或多或少,曾经应该都遇到过类似李雪莲遇到的情况,如果每个人都和李雪莲一样的想法和逻辑,用很大的成本去跟那个自认为跟自己过不去的人过不去。到头来,就像李雪莲偶尔也能想到的那样,其实是在跟自己过不去。
这样说有点绕。简单点说,我们遇到过很多令人堵心的人和事,但是得想办法让这些过去,因为不让它过去,你能不能堵着别人不好说,先堵着自己是一定的。就像那句不能再唯心的话说的那样,任何一段关系,归根结底,不过是她和自己的关系。自己对自己好点,才值。
直到书的末尾作者也没让史为民说出来作者想说的话,倒是当年和史为民一块被撤职的法院专委董宪法,被撤职前说的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去球,早不想跟你们玩儿了”。
作者,或者说一个叫懂宪法的人对中国政治的态度,用这句话概括也许再合适不过。“不跟你们玩儿了”。那该跟谁玩、玩什么呢?每个人可能都有自己的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