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百年孤独》的瑰丽魔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浓烈震撼、《枯枝败叶》的荒诞离奇,你可知这些故事皆来源于作者的生活。
加西亚·马尔克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他说道: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于是,一本亲手执笔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诞生了。或者称其为一本讲述生活的魔幻小说更为贴切。
马尔克斯出生在哥伦比亚的阿拉卡塔卡,家里十一个孩子,父亲还有另外四个私生子。没错,他们也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故事原型。
外公是退役上校,曾在荣誉决斗中杀死战友蹲过牢。外祖母博古通今,爱讲鬼怪神话故事。家里有一棵栗树,至少有两位退役上校是在那撒尿时死去的。
马尔克斯自己的故事更精彩。逃过兵役,得过两次淋病,义无反顾地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睡过街头,辍过学。曾作为记者,因揭露政府想掩盖的事实而被驱逐出境。睡过军官的老婆还被抓个正着,被要挟拿着左轮手枪来一场男人之间的死亡游戏……
02
生活是壤,文学是籽,绚丽的花朵也需埋根于丰沃的壤。
马尔克斯23岁时陪母亲回家乡的一趟旅行,也就是《活着为了讲述》中第一章,妈妈让他回去帮忙卖房子的故事,催生了《枯枝败叶》的诞生。
马尔克斯的这部处女作《枯枝败叶》宣告了马孔多(以作者童年生活地阿拉卡塔卡为原型)的诞生,让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第一次出场。
《百年孤独》里又再一次出现了虚构市镇马孔多,看似奇诡荒诞,实则是拉丁美洲百年沧桑的缩影。
在马尔克斯看来,《百年孤独》只不过是借用了“外祖母的口吻”,“她老人家讲故事就是这种方式,好像人物就在眼前,事情正在发生……而且常常人鬼不分、古今轮回”。
有这么一则新闻:“一对老人重温蜜月之旅,踏上了四十年前的故地。结果在船上被船夫用桨打死,为的是抢走他们身上的钱。而这对老人是一对秘密情人,四十年来一直一起度假,各自有幸福且稳定的家庭和子孙。”
这则新闻成为马尔克斯创作《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灵感,然后他积极采访并回忆父母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爱情故事,并使其融入了小说中。
大师不愧为大师,在于他们对生活细节的把握、对人性的洞察、对思想价值的精准传递以及对创作全身心的投入。技巧则是其次。
03
有读者在豆瓣评价马尔克斯的作品:“读马尔克斯的作品对我来说最大的障碍是名字。”我表示深有同感,老是对不上号。我简单举几个魔幻的名字:
妈妈:路易萨·圣地亚加
爸爸:加夫列尔·埃利希奥
婆婆:艾米赫米拉·加西亚·帕特尼娜
外公:尼古拉斯·里卡多·马尔克斯·梅西亚
马尔克斯则觉得这些名字极有韵味,要让自己小说人物像这些人名一样有血有肉,丰富多彩。
书中包含了许多哥伦比亚史、宗教习俗、社会现状让我这种“类文盲”又重新认识了一遍拉美。
比如文章中多次出现的“千日战争”,指的是1899年至1902年哥伦比亚保守党与哥伦比亚自由党之间进行的历时千余天的内战。
这场战争给哥伦比亚带来重创,国民经济几乎崩溃,也直接导致了巴拿马的分裂。
拉丁美洲的人民大多信奉天主教,而弥撒是圣教会最重要、举行得最多的礼仪。
其目的是成圣体圣血、祭献天主,向天主表示钦崇、感恩、祈求和赎罪。天性好动的马尔克斯则经常在弥撒仪式偷喝葡萄酒。
文中还多次提到联合果品公司,这个公司的来头不小,甚至直接控制了当时哥伦比亚的经济命脉。联合果品公司从最初从事水果贸易,到后来利润爆发,与政党勾结,操控中美洲国家乃至整个拉丁美洲地区。
高晓松在“晓说奇谈”里也谈到过这个公司,他说:“在中美洲很多小国总统的权利不如美国大使大,美国大使听谁的?当然是联合国品公司。”
许多小国超过一半的耕地都是它的,它的出现成为了新殖民主义的一种方式。“香蕉王国”就是指这些被联合果品公司垄断,只有单一经济来源的国家,哥伦比亚赫然在列。
所以大家见到《活着为了讲述》中文版封面,满头白发的马尔克斯咧牙叼着花,被数簇长着香蕉的藤蔓包围着。
不得不说的还有拉美国家的文学和音乐。马尔克斯不止写诗,还给画家代过稿,组建过乐队当主唱,弹高音吉他。没事就和弟弟坐在街角的那家商店的长凳上,等着无事佬聚在那儿,一起听一下午的流行音乐,几乎所有的节目都在播放流行音乐。
整个拉美有史以来一共只得过19个诺贝尔奖,其中6个是文学奖,文学的占比远超美国和欧洲。书中有这么一段足以体现拉美的人文氛围有多么浓烈:
“很难想象当年人们如何生活在诗歌的影子里。那是一种狂热的激情,另一种生活方式,一只四处乱滚的火球。翻开报纸,看经济版或法制版也好,坐在咖啡馆,注视杯里的残渣也好,诗歌都在等着我们放飞梦想。对于我们这些外省‘土著’而言,波哥大是首都,是政府所在地,更是诗人的住所。我们相信诗歌,甘愿为诗歌而死,坚信——如路易斯卡多萨-阿拉贡所言——‘诗歌是人类存在的唯一实证。’ ”
上帝是公平的,投给了拉美国家无数的悲怆,贫穷、殖民、战乱、分裂、种族冲突……但也赋予拉美民族无与伦比的文艺之花,璀璨夺目。
04
“要么写作,要么死去。”
马尔克斯的这句话被许多人作家奉为圭臬,传颂至今。还有奥地利诗人里尔克的名言:“如果您觉得不写也能活,那就别写。”
这样的思想也是一件事是否值得你用尽一生去奋斗的价值标准。如果你已经可以把金钱放在第二位,做好了非此不可的觉悟,那么恭喜你,你找到了一生所向。
马尔克斯讨厌数学,唯一一次及格还是老师放他作弊。
讨厌法律,讨厌死板的课堂与教育模式。但他有着惊人的记忆力与对诗歌文学的无限憧憬,他自己也曾坦言到:
“我无法想象还有那种家庭环境,更适合培养文学志向”。
马尔克斯在文学上的成功,有着天赋与得天独厚的环境熏陶,所以总让人忽视了他超越常人的隐忍与努力。
在大学期间,马尔克斯已经基本背完西班牙黄金时代的诗歌,每晚睡前一小时,全寝室例行不变的是一小时的诗歌朗诵。在最贫困的时候和朋友去偷东西,不偷别的,只偷书。
上课在桌底看书,还翘课去大诗人经常出入的咖啡馆,那儿不让学生占座,只好躲在附近桌边,偷听文学对话。
“我们躲在近处屏气凝神,纹丝不动,生怕漏听了哪怕一句话。尽管他们谈女人和政治的时候多,谈艺术和本行少,但总会谈到值得学习的新东西。”
他的创作生涯同样坎坷曲折,第一部小说《家》至今没有出版,陆续几部作品不受待见,入不敷出,夜宿街头。但他依然没有放弃文学志向,常躲在僻静角落,十个小时不间断写作。
很多人做事,在三分钟热度之后,便开始退却,怨天不予命运,尤人不予待见。
网上一句很实在的话,“以大多数人的努力程度,还没轮到拼天赋的地步。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我们平常最应思考的是努力的方法,而不是努力的结果。
可谓生活造就了马尔克斯,他活着,是为了讲述。
“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这就是马尔克斯,一个不写作会死的马尔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