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嘟嘟说,科学研究表明,一个对服装搭配毫无敏感度的人最好也最快的学会服装搭配的办法是找到适合自己的族群与身份认同感。一个自认为是商务人士的人就尽可能的商务打扮,一个文青哪怕是假文青只要按照文青的表面标准搭配衣服即可。无论穿上身是否好看,都会因为某种程度的身份认同而获得自信与虚荣。长此以往,人变得适度地优越且最大程度的从容,肢体动作与面部表情反而使他在朋友圈里变得更加时尚。说到底还是从衣服穿人,变成了人穿衣服。
我对此不置可否,黄嘟嘟作为朋友圈里浪人的代表总是对于时尚发表各种高见。黄嘟嘟是昵称(取黄赌毒的谐音),浪人是她的名号(取自她的两性指南:长江后浪催前浪,浪手摧了好儿郎。)
我和她的缘分得从很多年前说起,那时候我才七八岁,跟着妈妈去买衣服,所谓跟着妈妈去买衣服并不是买我的衣服,而是买她的衣服。我跟黄嘟嘟就是在衣服店里认识的,她的舅妈是服装店的老板,那个年代卖衣服的都赚了大钱。黄嘟嘟一放假就混在店里,老实说,她的服装品味在当时简直不可恭维,还是她舅妈的推荐较为靠谱。可我妈偏偏相信嘟嘟的眼光。这么多年后回头来看,我妈是对的,那些在当时看上去疯狂的装扮反而成了日本街拍的流行气质。而她的舅妈越穿越像50来岁的暴发户的老婆。
打小我就感觉到我妈并不甘心于嫁到这么一个二线城市来,她与周围人都格格不入,所有人都马尾短发的时候,她就烫了大波浪,穿红大衣,随着年岁渐长,中年妇女都开始烫卷头发以显得发量多时,她又剪回了短发。总之她对时尚的理解就是必须和周围人不一样。在互联网接通全世界以前,二三线城市的流行永远都要比大城市慢半年甚至好几年。她的化妆台下的抽屉里永远摆着几本关于娱乐新闻和时尚搭配的杂志。那时我不理解,换到现在来说,也许那些杂志就是她的豆瓣和知乎吧。
墨镜,围巾,大衣,长筒靴,包包要么百搭,要么亮眼。她说,世界上有两种时髦,一种是一眼看上去就不俗,让人觉得心悦诚服。另一种是远看平平无奇,装扮仅仅是入时,可一坐下来喝杯咖啡的过程里,就会让人啧啧称奇。前者是年轻人的时髦,后者是中年以后该具备的素养。(在我的记忆里,时髦似乎是时尚一词的前身。在当时时尚,潮,雅痞这类的流行词汇还没有普及开来。)
在穿搭这方面我显然没有遗传我妈的基因,她对于自己在服装上的品味始终带着一种鹤立鸡群的态度。虽然在长相上,身材上更类似于电视剧里常出现的可人的丫鬟角色,或是常年位居二线的晚会串场小歌手,但她的内心定位确是王菲这样在日后封神的女明星。她在杂志上领略到王菲的红头短发后一度想剃个圆寸,最终还是碍于脸型被理发师叫停。直至如今,我的姥姥还是不明白这样一个朴实无华的家庭里怎么会生出一个这样的妖姬。而我时常在翻看老相册时盯着她那张对着镜头满是好奇与张扬的脸猜想,她大概就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第一代被大众流行文化洗脑的一群年轻人吧。
她的一生,本质上就是中国流行文化的缩影。每个小城市里都会有这么一个格格不入的年轻人,她们渴望时尚,追求时尚,甚至连自己追求的究竟是什么都不清楚也是极有可能的。但是她们乐此不疲,她们反复揣摩来年的流行,在镜子前一遍一遍把新旧衣服来回穿搭。但那并不是一个容易的时代,这一场关于青春,另类,奇异的美好泡沫最终还是会牺牲在平淡无奇的琐碎生活里。
1998年,中国开始改革,无数企业员工下岗,我妈也成为其中一员,原来成天坐在办公室翻看杂志的女人,瞬间变成了一个中年妇女。我爸说,在家挺好,带孩子,辅导功课,每天也不用过得那么紧紧张张的了。但就是那几年,我妈在松散的日子里沦为了一个喝酒打牌,家长里短的女人。曾经的桀骜不驯变成了嬉笑怒骂,瘦弱的身材也开始臃肿。像极了那几年中国的快速发展,街道变得拥堵,脾气大,人品好的手艺人被淘汰,一个个油头粉面夹着公文包,见人堆笑脸的张总李总陆续登场。
女人是不能不工作的。在这句话被广大电视剧反复当成金句传播男女平等的观念以前,我就听我姥姥这么对我妈说过。姥姥第一次主动褒奖我妈曾经的打扮就是在说这话那一年。
“你看看你,以前打扮得精精神神的,现在你跟退休妇女有什么区别,找个工作,上班去,做什么都行,女人是很容易垮的,不努力的那一天就是她变老的那一天。”
后来我妈去金店买手饰,再次穿上职业装时脸上的笑容明显力不从心,时尚与否不仅仅是看你穿什么的,同样的职业套装,七八个女人站成一排,谁时尚谁不时尚一目了然。有的人的脸上似乎就写着“一下班,就要穿起大棉鞋,系上脏围裙,做饭,洗碗,嗑瓜子,打牌”的日程表。而有的女人,用无名指点了点若隐若现的眼袋你就会觉得她还要看日剧,学英文,敷面膜,早起还要跳健美操。(日剧和健美操似乎也是那个年代的流行产物)
几年之后,我妈离开了金店,跟朋友合伙做了公司。生意大好时,人变得消瘦,性格反而通达起来,牛鬼蛇神,大叔大妈都能聊到一块儿,但手机壁纸,还是王菲。生意不好时,她也不借酒消愁,一个人逛街,美容,打坐,练习对抗本能里的负面内容。
现在,黄嘟嘟也快要订婚了,她告诉我说,找了个不懂时尚的男人。我问,为什么?她说,不懂有不懂的好,太懂时尚的可能不喜欢女人,太懂时尚又喜欢女人的女人hold不住,半懂不懂的瞎建议,还是不懂的好,男女各自成就自己心中的美。你妈最近怎么样?我舅妈老问。
我说,练毛笔字呢!金刚经。
黄嘟嘟说,明白,这把年纪写字,信佛的多了,都恨不能成仙儿。
我说,可能是时代变迁里,总有些自己守不了的东西,需要寄托在别的更大的信仰里吧。
黄嘟嘟一愣神,别说的那么玄乎,指不定就跟我们小时候喜欢看奥特曼,穿破洞牛仔裤一样,一时的流行,你可不懂,老年人有老年人的时尚。
老年人?对了,我妈已经是老年人了。我并非不愿意承认,而是年轻人确实总是会在某个瞬间忘了人是会变老的这回事。
一个人渴望一套完美的衣服,就跟渴望真爱一样,是一种懒惰。没有一套完美的衣服,就像没有完美的人一样,缺点变成特点,特点变成卖点,让卖点有看点才是一套好衣服,这也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没有之一。
没有之一,是我后加的,我想如果她年轻时,一定还会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