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浓雾漫天的早晨,睡不着,吃不下,百无聊赖,看到科比退役球衣,怀念几许青春。
我,一个从小都酷爱装逼的小子。特别是那种心里越在乎嘴上越不会说的逼。
恰巧我老爸老妈恩赐给我的智商还不错,这无疑让我的学生时代特别享受。我总是全班分数最高的人,可我总是不会表现出我特别认真的样子,仿佛数学老师讲课的时候我永远是在看小说,又仿佛英语老师教单词的时候我总是在给我喜欢的姑娘儿写情书,又好像我的课外时间都是奉献给了女生宿舍楼下的篮球场,总之,我绝不是那类一看就是好好学生的样子。甚至,反而有些所谓的混混儿模样。因为我总是喜欢课堂睡觉,因为下课铃响一群群摸着烟往厕所去的男生里一定有我的背影,因为晚自习的时候我总是把漂亮的女同学叫到最后一排去复习,因为我老妈一学期总是会去教室办公室几次。总之,我的学生时代用一句精简的不怕害臊的话来概括大概可以是,一个惹是生非却又常常全班第一的小帅哥吧。至今印象最深的画面是每次发试卷的时候。那时候还不知道什么叫做范儿,只是模糊的记得,我总是喜欢像石延枫一样双手插进裤兜登上讲台,潇洒的拿过试卷,对老师的微微一笑更多的是来自于又可以不做作业的舒服。台下我能看到的,有赢不了我的失落的表情,有对我崇拜的艳羡的神采,有怀疑我又是第一的讥笑,有纯粹替我高兴的喜悦。现想想,我的泰然,可能正因为很小就体会到众生百相。只是那时候并不懂总结,也并不懂这叫性格,只是单纯的静静的想装个逼罢了。若一定要探究行为的目的性,把更多的妹一定占了百分之八十以上。哈,我就是这么单纯,我喜欢美女,我特别喜欢我喜欢的美女也喜欢到我。
我是相信爱情的。说不清楚是什么时候,说不清楚是因为什么,我就是相信爱了。可爱情的滋味儿却实在难以表述,它奇妙无比,它变化无常,它能赋予你的所有感受只能你自己去深处其中的体会。我不晓得到底哪种语言,哪种文字可以描述的准确。不过有一点可能会是全世界公认的,爱情是有力量的。
觉得爱情是一种魔力,它看不见摸不着甚至不打一丁点招呼的闯进了你的世界。它可以是某天下午时光篮球场上突然出现的一个瘦高的穿着紫色8号的却扎着马尾的背影。也许你只是恰好无聊的走着,却被蹩脚地投篮停留了脚步。你本来只是想给和父亲吵架的自己这一分钟能笑起来的理由,却未料到一停就是一个中学时光。她应该不怎么会打球吧,因为她看着根本不懂一点篮球规则,但她好像不在乎,因为她只是在投篮,一个挺新的看着不便宜的篮球,投出去,捡回来,然后再扔出去,再捡回来。不过有一点倒是挺特别,她的投篮动作很明显的别扭,和一般女孩子那种蹩脚的投篮依然不一样的别扭。她又扔出去一个,仿佛星爷的电影一样,我忍不住正想转过头笑来着,有些事情你真得相信,篮球不偏不倚的咋在了我后脑勺。我发誓那一瞬间我真的觉得没什么,我只是捡起球,朴实的质感让我情不禁对它说今天委屈你了,这么好个球,一直进不去你该进去的地方。雄性荷尔蒙加虚荣心加手痒,习惯性的胯下一拍,然后一个后转身刚好离三分线一步,起跳,后仰,唰,空心入网。 篮球重复了三次落地再弹起,我没动,我只是看见她看着我,那个眼神至今在我脑海,是一双会发光的眸子中透露出很明显的她的小鹿乱撞。 我很享受。 你可以教下我吗?她对我笑着说到。于是,我和她的故事从8号拿第一个冠军开始了,又刚好持续到8号拿第三个冠军。 两年多的时光,分分合合,吵吵闹闹,有过大雨滂沱送她回家的甜蜜,有过晚上楼道亲嘴的刺激,有过我做两份试卷帮她作弊的成就感,有过她护我而和班主任争执。我们偷吃过禁果,她是我生命中第一个女人,我亦是进入她身体的第一个男人。那时候的爱情好纯粹,仅仅只是因为喜欢,便奋不顾身,倾其所有,只为喜欢的人喜欢。她说她从没有打过篮球,只是因为那天刚好看到电视上一个穿8号的球员很酷,哪怕别人都说他投的太多了他依然坚持自我的投。后来他们赢了,记者采访他是否觉得自己投的太多了,他只是说我的教练依然让我上场,而我的教练深深地明白,我上场就是要得分的。 感谢科比,你的偏执让我的初恋开始的如此纯粹。
能像科比一样的人大多都不会混的太差劲。一份执着铸就了一种成功的力量。江湖虽不再有你美如画的后仰,吐信的黑曼巴却永远就在世人的心中。仿佛你又化身国文老师,生动的诠释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曼巴精神,是你留给世界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