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刚说,《芳华》是一封情书,写给青春的,写给军队的,写给那些女兵的……
从市场角度来说,这种有特定时代,垂直受众的电影,票房一般都比较有保障。作为90后,没吃过军粮,亦非女兵的人,这封情书虽不是给我的,但有能力购买观影权,就可光明正大的窥探一段不属于我的青春岁月。
想来也十分有意思,我用资本欣赏了一段唾弃资本主义时代下的芳华,并乐在其中,且观影后还有种感同身受般的回味无穷。
电影里的文工团是属于那个不平凡的年代,但电影里的男男女女却是全人类的缩影。完美诠释了:无论时代怎么变,人性都从未变过。
我的感同身受也来源于此。
编剧严歌苓笔下的故事,常细腻而深刻。尤其是对人性的刻画,让人觉着无可奈何又理所当然。
电影中的何小萍,身世凄苦,认为只要换了一个环境,就可以不被人欺负。殊不知,入伍的第一天就成了全文工团的笑话。
这本该令人心疼,但她却偷了室友的军装拍照并不承认,这让我这个局外人都想站队到排挤她的队伍里。
人往往以理性自居,却常常受感性驱使做着无辜的坏人。
第一印象的好坏轻易的就能深入人心,也决定了以后他人会戴着什么样的有色眼镜看你。
那个缝了两个搓澡巾的背心,是诬陷何小萍的,这让她倍感屈辱,但又何尝不是自食其果?
只有刘峰从始至终都对何小萍好,因为他是舍身忘己的活雷锋。他给予她的好,也像是帮战友抓猪,做沙发,让出进修机会般的好一样,毫无私心。
何小萍喜欢刘峰,他们1976年相遇,1995年相拥,2005年在一起,没有结婚却余生相伴到老。
我从不认为刘峰有喜欢过何小萍。若从感情线上来看这部电影,男女主人公就像是两条无限接近却不会相交的渐近线,哪怕最终他们是在一起,但不爱就是不爱。
刘峰喜欢林丁丁。
有多刻骨?喜欢到想在战场上牺牲变成英雄,这样她就可以为他歌唱。
有多铭心?喜欢到十几年后,看到她发福的照片仍能会心一笑。
可是林丁丁对刘峰的喜欢,只有对英雄主义崇拜的浪漫暧昧。
刘峰情难自已的抱了一下林丁丁,这使她倒在床上崩溃大哭。室长郝淑雯劝说,谁都能抱你,为什么刘峰不能?她哭的梨花带雨,小声嗫嚅着:“谁让他是活雷锋呢?”
在不食人间烟火的林丁丁眼里,英雄就该无欲无求,像凡人般动了私欲,让她觉着失望,恶心和辜负。
不止是林丁丁,文工团里所有人也都是这么认为的。不然也不会因为这件事就否决了刘峰入伍后做的所有好事而被下放到前线。升米恩斗米仇,也不过如此。
如果说,一件事能改变别人对你的认知,那一句话也能重新定义别人对你的看法。
郝淑雯对萧穗子说她以前是挺讨厌陈灿的,后来慢慢就爱上了,而且她们门当户对。如此平凡而不平淡的一句话,终结了萧穗子的暗恋生涯。
这段爱情开始的契机,是郝淑雯得知陈灿他爸是昆明某军区军长。
从电影的细节可以看出,郝淑雯应该早就喜欢陈灿了,但却在得知对方也是高干子弟后,才表白。而陈灿明明看不起高干子弟,对萧穗子暧昧更为明显,但却在郝淑雯对他表白后又立刻答应。
爱情的附加值,只有在有附加值的人眼里,看的才更清晰,也更明白其重要性。
残酷的现实在不平静的年代里,犹如潮水退去后的沙滩,知道而看不到的真相一个一个暴露在阳光下,清晰而残忍。
就像郝淑雯不知道为什么就爱上了,就像林丁丁和别人暧昧,在文工团解散的第二天远嫁海外。刘峰和何小萍,一个扎实肯干,一个隐忍努力,可都下放前线,历经战争之苦,最后相依为命。
严歌苓写了一个横跨几十年的故事,冯小刚拍了一个136分钟的电影。
期间,时代变了,人变了,现实却还是那个现实。
苦难的人总是苦难,幸福的人总是幸福。
你的芳华,我的芳华,不过披了一袭不同的青春华服,脱下再看,真巧,原来我们都一样。
——end——
【无戒365极限训练挑战营 第67天】
注:第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