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我的疯病又犯了。父母决定让我到疆场去。
其实我没疯。因为疯了的人不会认为自己疯了,就像醉了的人说自己没醉一样,那说自己醉了的人一定没醉而说自己疯了的人肯定没疯。
我家在南边,也许是东边西边北边;疆场在北边,也许是西边东边南边。所以疆场可能离我家不远,谁知道呢,反正这个国家应该也不怎么大。
他们一定要让我到那里去。我问父亲,为什么我要去,而哥哥不去。我的哥哥是位傻子,他可以留在家里,而我不能。
父亲是个大学教授,那天他刚刚下班回来。他摘下在学校里戴的面具,换上居家面具,向我娓娓道来:因为你疯了,但是你不傻。
我说“哦”,然后就出发了。 刚走出小区,就发现我忘了一样东西——我的女朋友玛利亚。为什么她是东西呢?因为她是我养在游戏机里的一条蛇。现在,我转身,返回,要去取回那个红色的长方形游戏机。
开了家门,我发现我的父亲、母亲和我的哥哥拥抱在一起,哥哥好像睡着了,我父母尖锐的獠牙刺在他的身体里,此时我哥哥的血正在他们的食管中流淌。我掏出包中的大饼放在他们旁边,母亲很感激地看了我一眼。
取回了游戏机,我心有余悸,如果我一直把它忘在家里,谁知道我父亲会不会把我的玛利亚拽出来,强迫她为他口交呢?
按下on键,我要和玛利亚缠绵一会儿。玛利亚是条贪吃蛇,我让她吃苹果,吃苹果,吃苹果,她变得越来越长,然后我让她吃掉自己。我每天都要杀死玛利亚,这是一件很能令人开心的事情。
玛利亚死了五百五十五次之后,时间不多了,我得往疆场去了。你们也许好奇,疆场到底是个什么地方?我只能说,疆场就是疆场,到了就是到了。我骑上马,用力夹它的肚子,它自顾自地跑了起来,我开始睡觉。
后来我醒了,忘记说了,我一直有失眠的毛病。
你总是动,这让我睡不着。我勒住马,对它说。
我饿了,可是包里的饼留给了母亲,这会儿一定被她和父亲蘸着哥哥的血吃掉了。
可是我真的好饿,于是我把马吃了。
太好了,这下,饥饿和失眠都不再困扰我了。躺在路边,我很快就睡着了。
可是,没了马,我怎么去疆场?如果你会担心这种问题,那你一定是疯了。
第二天我醒来,眼前就有一块巨大的木头牌子,上面有两个用红油漆写的大字“疆场”。我到了,不出所料,疆场就是一个叫“疆”的场。
一个驼背小老头走了出来,我伸出手,绷住了劲儿让它和我的胳膊成一条直线。
“您就是场长吧?”你看,我会用敬语。
“是的,不过请叫我疆长。”老头吹了一下前额的头发:“这样显得我比较大。”
“场长您好,我是小吴。”
“小吴你和你妈妈长得真像啊,你是哪年出生的?”
“八九年。”我说。不过后来我想了想,或许是九八年、九九年或者八零年,我也不知道是哪一年。
“哦,八九年,那你不是我的儿子。”场长说。
场长是个好人,对吧?不仅仅因为他睡过我妈妈,他和蔼的样子我也喜欢。午饭时,场长……哦不,我突然想起来他让我叫他“疆长”,嗯,场长他把自己的肉汤分给我,可我实在吃不下,我把它倒在游戏机的电池槽里,喂了玛利亚一点。然后玛利亚就不理我了。我把慷慨善良的场长剁成了肉糜——用饭勺,因为他握筷子的方式让我讨厌。“玛利亚,这次味道如何?”我问。
她还是不理我。
在失恋的日子里我开始渐渐清醒,这个每天吃五百多次蛇肉的女孩真的不怎么可爱。后来我遇到了另一位姑娘——丽珍。丽珍只有十五六岁,或者是三十五六岁。她很美,只看过背影我就可以肯定。她臀部的形状像一只轮胎,如果手掌顺着腰肢滑下来一定会扭伤。这可不行。果然,第二次见她我就犯了错。我用一把电锯,锯下了她宽绰的跨部,这样,她的下身就与腰肢保持了齐平。在欣赏这部作品之余,我意识到我犯错了——到处都是丽珍的血,这样很不卫生。我决心独自悔过,没有玛利亚,没有饭勺,没有电锯。悔过期间,我写了篇检讨书叫:《对不起,我疯了》,一式二份,一份上交疆场,一份寄回家。
我注重环境卫生的父亲看过检讨书后非但没有发怒,还添油加醋地把《对不起,我疯了》改成了一部故事集。我回家后,他和母亲为我准备了红烧肉,看得出来,书的销量不错,而且,听说他现在即使带着居家面具出门也很受欢迎——这一切都是拜我所赐。
不过我再也没见到我哥哥,他可能也去疆场了吧,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