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在 V2EX 上发表了《Klib 到底赚了多少钱?》这篇文章,评论里说是标题党,这我认;可要说我在文中自吹自擂,我不认。可是,围观的群众已经被标题这个事吸引所有眼球,我再解释其他的,没人愿意听;我也就不再说话。
后来,我又在 V2EX 上发表了《在 iPic 周岁时,说说这款让我骄傲的产品》,这次,没人在评论里批评了,之前在上一篇文章里批评的朋友,这里也点赞了。
昨天到今天,Pin 作者和锤子科技就「大爆炸」抄袭 Pin 的分词一事,在微博上吵着。以目前的情况看,锤子可能更占优势(情感上,我是站在 Pin 这一边的,因为我和 Pin 作者见过面、握过手,而老罗没有)。
不过,我想说的是,Pin 作者 证明自己最好的方式,不是赢得这次争吵,而是其产品的下一次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