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7年12月30号晚上,和闺蜜相约看了《前任3:再见前任》,原本是不打算再看这类片子的了,也是机缘巧合吧,但既然看了便是应该去看的。观影过后,颇有感触之时,不禁想道:这再见篇,怕是最适合和前任看吧。好好说再见,也不辜负我们的一场遇见。
又不禁嗤笑自己,你和你的前任还有坐下来组个了断局的理由和可能吗?
我想,我和他……大概是不会了吧。
一直以来,总是有种执念――对的人连相遇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那相识、相知、相爱……大概是一生的必修课吧。可悲的是,有这样想法的寥寥无几,在这个充满着不可抗力的速食时代,连慢一点的想法都显得十分可笑,又何况是慢下来的爱情,毕竟连爱情都很少见。
但始终如一的心心念念却是:一生,一世,一双人。是与年纪大不相符的幼稚想法哈,但,不能自拔地深陷其中。或许我再大些,我入世再深些,我会明白的吧。那么,在现时现刻,我能坚持多久,我便想要努力坚持多久。
虽说是不痛不痒的晃荡青春,确也不乏有喜欢曾发生,或明目张胆,或独自对着一份觉得不可能的感情浅尝辄止,悄无声息,不曾惊扰任何人。
对,就是你,或我,都曾有过的所谓暗恋。无论何种形式,当时有多用心,现在的记忆就会有多清晰,我想我应该不会猜错,闪耀过你青春的每一个人,不管过去多久,心里总会有他/她的位置。暗恋你都不曾忘记过,何况实实在在陪伴过你的前任呢?
所以,今天,如果你愿意听,我想和你聊聊关于前任的那些故事。
02
怪只怪那荒唐的仪式感
自2013年,我高考完的那个夏天后,我大概很少再提及那个他。
高考失利,是我从未曾在头脑中预想过的事情,现在想来,也是因为那时年少,现在的我成长了许多,却独独缺少了那份“不可一世”的自信。所以,13年6月25日凌晨,查询到成绩的那一刻,我觉得似乎整个世界都坍塌了,四周漆黑一片,看不到一丝光亮,我在那份黑暗里,盲目地哭泣、呐喊,但迷茫依旧。我以为,那时,他是可以依靠的。
可毫无征兆地,他离开了,我呆愣在原地,许久。不,确切地说,是多年。
记忆里,我应该是卑微地祈求过,但唯一坚持到最后的是,我不曾开口问过“为什么”。可这并不是因为我的心理强大到可以不问缘由地接他的离去,而是缘于记得要履行当年无厘头的承诺——“如果,我是说,如果,将来的你我任何一人,不再赤城一片地去喜欢对方了,那我们就不问缘由离散。”
对,说这话的是我。可我忍住了不问缘由,却没忍住说散就散。
和大多数失恋的人无异,我反思,反思,反思……我试图去寻找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明明那是想要告诉全世界“我喜欢你”的人;明明那是一个,愿意用你最喜欢的方式——一天一张写满情话的小纸条无限宠溺你的人;明明那是你觉得“他不会离开”的人;明明……是的,我也曾卑微地问过——“我哪里不好,我改,行吗?我们可不可以……”
对,那个时候的自己一点都不酷。
我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浑浑噩噩,行尸走肉一般。13年的6月,高考失利,初恋离散,妈妈车祸……祸不单行,我觉得我真的花光了所有的好运气。对,是“妈妈…”,那一刻我在混沌中惊醒,再不能这样下去。
悉心照顾妈妈,努力整理心情。所幸,我熬过了所有的不幸。8月,妈妈康复。9月,我走入了大学校园。
没错,即使是糟糕透顶的高考成绩,我犹豫再三,还是放弃复读,选择离开那座小城,走进了自己从未曾想过的一所学校重新开始。
因为,那个夏天,那座小城,让人透不过气,甚至无法呼吸。每一条街道,每一条……都能让你自顾自地走入回忆。如果你爱过,如果那个人也离开过,我想你会明白,那是一种可怕的恶性循环,可怕到你只能想到逃离。
那时的我,不如今天这般勇敢,我几乎是想都没想,便仓皇逃走了。
故事,到这里,并没有结束……
心不死,说的大概就是我这种人,高考第一志愿和他是同一个城市。结果是,未来的四年里,我们在一个城市。可四年……跌跌撞撞地成长了四年,再不可这么称谓的“我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四年里,再未曾谋面。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毕业的前一天,鬼使神差一般,找来他的联系方式,我想:或许,大概,我需要在这座待了四年的城市里和他见上一面。对,怪就只怪,我这荒唐的、奇奇怪怪的仪式感。我需要在这座城市的初见,也是最后相见,当然,是和他,来让这四年得以圆满。
幸运的是,足够圆满。我们似多年好友,微笑说“你好”,郑重道“再见”。
与《前任3:再见前任》的结局不谋而合,我想我们可以“好好说再见”,“再见”也应该体体面面。
03
还是可以坦率地讲出“我们和好吧”的年纪
有就此走散的,就不乏背对背走了一圈,再次拥对方入怀的璧人佳话。
故事的男女主角都是我多年的好友,女孩子温柔似水,眉眼间都藏着盈盈笑意,男孩子看似运筹帷幄,实则童心未泯。当然,我描述的是那年相遇、相识,初初相恋的他们的模样。
是《那些年》里提到过的吧——其实,青春里,女孩子要比男孩子成熟地更早一些的。不过,在这个故事里,故事的主角应该是犯规了,女孩子是那种极致浪漫的人,是可以因为喜欢雪而跑到遥远的北国读大学的人。而男孩子,我提到过的,他看似运筹帷幄,他不会只是因为浪漫而去做一些重要的决定。她没有那么成熟,她和他赌气,而他实则童心未泯,他还没有学会挽留。
结果就是,她在北方大雪纷飞,他在南方细雨绵绵。细节,自然是只有他二人知道了,但这一南一北大概就是导火索吧,令人艳羡的一对璧人就此分道扬镳。
和《前任3》里的孟云和林佳一样,他们似乎都在等对方,和自己较劲,和对方较劲,倔强地等着对方先开口,或是先放手。
因为是多年好友,我充当着那个树洞,她来倾诉,他来倾诉。明明放不下,却还是什么都不说。久而久之,便走向了其实不该有的极端,她赌气放手,他也决心离开。
可是,明明是那么相爱的人啊,我想倘若你们能再见上一面呢?或许,一切都将不一样。
惹人欢喜的是,三年后,不需要任何旁人的“推波助澜”,兜兜转转地走了一圈的他们,已经成长得有些不一样的他们,就那么在一个暖洋洋的冬日的午后,相见了。我想:倘若当年,他们一眼定情,那么三年后,他们是再见倾心。嗯,还得是你,非你不可。
再次坠入爱河的他们甜蜜相爱的样子,让身为朋友的我们看到了不久的将来那绝美的画面:一个白纱飘飘,一个西装革履。
是吧,他们故事的后半段又好似影片中的另外一对-——余飞和丁点,方式不同,但初心无二,都还是那可以坦率地讲出“我们和好吧”的年纪,而不是心照不宣地越走越远。
04
其实,大可不必去评判到底哪一种结局更好些,毕竟“再见”,可以是“再也不见”,也可以是“再次相见”。
只是希望,你和你的他/她能好好说再见,能再见得体体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