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三十九岁了,距离四十岁只有一步之遥。真没有想到这一切来得这么迅疾,又悄无声息。
站在镜子前,看着额头上那条夜以继日向上攀升的发际线,不禁想起那个梳着郭富城式小分头的少年。再对镜子笑笑,却发现无论从表情到五官,都已经越来越靠向父辈。
当视线跟着剃须刀在两颊之间游弋的时候,已不再会因为偶遇一根银白色胡须而皱眉头。它们虽然看起来像是混进“正规军”的奸细,但我心里很清楚,都是“自己人”。
我依旧会习惯性地命令镜子里的那个男人,仰头、颔首,左转,右旋。为的是找一个角度,让头发看起来稍微茂盛点,脸皮不至于这么松耷。我也明白,这番搔首弄姿终究是场徒劳,只有关掉那盏过分明亮的镜前灯,转身离去,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人到中年,头发总是不告而别,而松软的肚腩却不请自来。私以为在饮食作息方面已经足够自律,平日里膳食结构均衡,三餐定时定量,且极力克制对炸鸡、甜食的欲望。可新陈代谢降速的大背景下,腰间的赘肉也只能是长势喜人。以至于每每回应身后传来的呼唤,总会生出在表演慢镜头的错觉。唯一让人感到些许安慰的是,儿子说这肉圈当作扶手捏,会让他坐电瓶车的时候有些安全感。也不知道他口中的安全感是物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亦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于是乎眼看着要奔四的人,对抗自然规律的念头却比青春期的时候更盛。比如,完成一次半程马拉松。
去年我三十八岁。按理说,这时候才开始训练马拉松已经算是“高龄”。但想起村上春树是在三十三岁的时候才开始练习慢跑,而且两年后顺利跑完全程马拉松,我又有了点底气。村上在他的《当谈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里说,坚持跑步是因为这项运动不需要伙伴或对手,我深以为然。运动伙伴对于中年男人来说难道不是稀缺品么,召集到足够的人手踢场“养生球”的难度,有时不亚于集齐7颗龙珠。而能称之为对手的人,各方面的要求是比伙伴更高……
从四公里到十四公里,半年多的慢跑训练除了给我带来数量惊人的多巴胺,还有膝盖的间歇性刺痛。医生在审视我的核磁共振报告时,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这年纪就别再做什么剧烈运动了,比如长跑。
这位医生是个好人。他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作家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跑马拉松也是。
提前报废的半月板也好,那些偷偷叛逃的头发也罢,他们不过是先我一步离去而已。人生在世,总是要面对这些分离的,何况这些脆弱的小细软、小零件会留出足够的时间,在今后的日子和我做一个漫长的告别。
对比之下,这些年从新闻里频频听闻的噩耗更加令人扼腕。那些年少时曾追逐过、欢呼过的灵魂歌者,那些曾为我打开知识殿堂的大门,让我纵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作家、学者,那些曾为我点亮心灯,给予力量的足坛巨匠、篮球名人……他们不仅曾塑造了我,也承载了我的青春和回忆。这些星辰的陨落,就像日记本被丢进了雄雄炉火,照片墙开始层层剥落。
好在时间是位平衡大师,它带走了许多我视若珍宝的东西,却又送上一些非常趁手受用的礼物。比如同理心,她让我开始感受到父母絮絮叨叨背后的温暖与牵挂,还有孩子那无穷无尽的问题里对世界的好奇和对知识的渴望……面对骑着电瓶车逆向冲来的外卖小哥,我已学会从容地躲闪。想到他们生活不易,路怒症不治而愈。
许多年前,一位同事见我放弃午休,端坐在办公桌前全神贯注地看《老无所依》(一部美国电影),讶异地说,“你还能看得进电影呢?我现在啥片子都看不进去了。”我当时很困惑,电影可号称“第七艺术”,为什么予他已索然无味。如今,我似乎能够体悟那位同事彼时的心境——人生过半,经历了现实生活的种种,许多风景都已经看透。即使编剧如何妙笔生花,任凭导演、演员如何光影蒙太奇,我们都很难再从大银幕里撷取到一些片段,在心里掀起波澜。
四十岁是一道门。我们曾经“见山是山”,也经历过“见见水不是水”的岁月,跨过四十岁之后,应该也就离“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不远了。
然而,无论四十与否,身边还有妻儿老小需要照顾,眼前还有的工作与事业要奋斗。脑海里还有一些残留梦想没有实现,心愿单上还有许多远方没有到达……孔夫子提醒我们“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礼记》不是也写着“四十曰强,五十曰艾”么?所以,站在四十岁的边上的我,应该还是要昂首阔步地继续向前走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