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时期上至宫廷,下至村寨,酿酒作坊,星罗棋布。甚至根据喝酒的档次来划分人,根据你喝的的是“大酒”还是“小酒”,来划分你是“上等”获“下等”人。
宋代酒业大的特色就是出现了“大酒”与“小酒”,从酒质来划分高档与低档,从而将人分为了与平民两个等级。
所谓“小酒”,就是一种米酒。从“小酒”的酿造和发售上看,是随酿随卖,发酵和老熟的周期都很短,不需要“老熟储存”如果储存的时间稍长一点,就要发酸、沉淀、变质,不能饮用;所谓“大酒”,就是一种蒸馏酒,从〈宋史〉的记载可以知道,大酒是经过腊月下料,采取蒸馏工艺,经过“酿”、“蒸”出来的新酒还要存储半年,待其自然醇化老熟,方可出售,即史称“候夏而出”,这种施曲蒸酿、储存醇化的“大酒”,酒精浓度高,酒的品质(色、香、味)超过“小酒”,因其从生产到喝酒还需要等待近一年的时间,价格当然也昂贵得多。具专家考证,这种“大酒”在原料选用、工艺操作、发酵方式以及酒的品质等方面都已经与今天的泸州酿造的浓香型曲酒非常接近,可以说就是今天泸州老窖大曲酒的前身。
关于“大酒”与“小酒”,杜甫也曾说过春天酿造,秋天出售,叫“小酒”,最高档三十文一斤。冬天酿造,夏天出售,叫“大酒”,大酒分成二十三个等级,最低档八文一斤,最高档四十八文一斤。可见宋朝酒文化中明确的酒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