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五部》(84)
存在的方式和前提意味着什么?
存在在感知方式下存在,与存在在客观的无方式下存在有本质的不同。感知方式下的存在是有限的存在,感知与非感知就是存在的界限,世界从无限世界成为有限世界,一切才有了生发和结束的根据,所有的存在才有存在的理由。感知方式不是一个虚拟的模式,它就是我们存在的本质和真相,是我们一直身处的不可逾越的存在方式,只不过我们一直用客观存在来遮盖了感知存在,客观存在才是我们虚拟的存在模式。
我们一直将感知方式当作客观存在,这就产生无法解决的矛盾。我们用感知逻辑来解释客观存在,这就得出了外面的外面、最小的里面、最大的更大、开始前的开始、结束以后的结束……这些无理的存在就是感知存在与客观存在同时存在引发的矛盾。我们思维的逻辑与规律都是感知的,我们却要用它们来解释客观存在的设想,于是就出现了无理状态。我们从此不得不去探寻外面的外面,开始前的开始这种伪问题,因为并无客观的外面和开始之说,只有感知的开始和感知的极限。感知一旦开始,一切便开始存在,直到感知结束存在才告结束。感知的极限就是存在的边界,扩大了感知的极限,存在就随即扩大了边界。这不是外面的外面,开始前的开始,用客观思维来解释这种关系,这就成了永不可解的无理关系,这是根本不存在的逻辑关系。
存在方式决定了一切都在方式的范畴以内发生,感知方式决定了一切存在在感知运动中进行。感知关系是事物存在的基本关系,这就确定了事物的存在性质和存在目的,事物没有感知以外的存在意义,事物运动就只能是感知运动。事物在感知方式下存在与在客观存在中存在意义大不相同,在前者之中,事物的属性被感知目的和感知意义界定,事物存在于感知规律及感知关系之中,无不在实现着感知与被感知的意义。这个意义的范围和运动方式都被限定,它们只能在感知关系中存在,就此再无独立存在或互不相关的事物。如此,世界在人的感知中存在,人与世界的关系变了,即两者不能分离。在感知方式下的一切存在都由感知相联系,全都是一个感知运动整体,互相存在着不可分割的感知关联,任何分割的认识及行为都是反存在的非理性作为,都是不符合存在逻辑的荒谬之举。而在客观存在中,事物之间没有根本性关联,生命与世界各为独立的存在,主体与客体没有必然的联系。最致命的是,客观存在是没有方式也没有限制范畴的存在,这种存在没有目的、永无边界,这种性质的存在逻辑不通,且永不可知,永不能知。我们在这样的存在中求生存,如同一粒尘沙掉进了大海,难怪人们都在卑薄自己的渺小和可怜。在这样的存在背景中,我们怎样建立自己的存在立场?我们怎么心安理得、天经地义的存在?
客观存在的理念阻止了人们对如此不合理存在的质疑,以致我们心安理得地受虐至今。我们用一个客观存在的理念来欺骗了自己,这其实就是我们假设的一个主观意识模式,我们为了这个不能自圆其说的意识模式成立,编出了客观存在来吓唬人,结果我们还真就信以为真,让这个子虚乌有的客观存在欺骗和谋害了多少年。其实我们误以为的客观世界,不过是我们的感知对象,是与我们互为感知运动的被感知体,只是存在整体的一个部分,我们却将其视作整个存在。我们一直在认识和使用的是与我们不可分离的感知对象,人类的认识论只是感知对象认识论,我们的科学则是对于感知对象的认识与研究,应为感知对象科学。我们的一切认识成果和研究成果都基于感知对象,连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也应命名为:感知对象相对论。将我们的感知对象当作独立的与我们无关的客观存在,这闹了多大一个笑话?
认识到存在的方式与前提是人类最大的进步,有方式与前提的存在才是本真的、整体的、全面的存在。感知是存在的方式,我们的感知是存在的前提,这才是完善的逻辑圆满的存在。这一来,虽然我们面对同样的事物,但它们却有不同的意义。虽然存在仍然如此存在,但存在已有不同的目的。虽然我们用同样的方法面对事物,但我们已经有了不同的身份。虽然我们同样存在于地球上,但存在的性质已经绝然不同。虽然科学仍然在认识事物和研究事物,但科学知道了事物的来由和属性。虽然我们仍在探究无限的空间和时间,但我们已经知道是在探究我们自己的感知极限。
在感知方式的存在中,我们再也不将自己排除于存在之外,因此,我们会给客观重新定义:感知的事实。我们会给自己重新定义:存在的主人。(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