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来给你介绍两个案例,说明最低零售价限制这种商业模式从不被人理解与接受到得到人们的认可当中经历的波折,有的时候文明来得真的很不容易。
❤迈尔斯博士案
首先我给你介绍的是迈尔斯博士案,这个案子发生在1911年,距今有100多年的历史。迈尔斯博士医药公司,它们生产的一种药非常流行,服用了以后心情就会放松,晚上睡得着觉。
Dr. Miles的这个药很好卖,广告也做得铺天盖地的,我给你附了广告的图片。在美国当时有上万家零售商。
Dr. Miles的销售策略有一个特点,它跟零售商之间还隔了一层批发商,这药卖给批发商的批发价是70块钱,而它同时规定,零售商卖给消费者的价格,不得低于100块钱。你卖130块钱可以、120块钱可以、110块钱可以、100块钱也可以,但不能低于100块钱。
这时候就出现了一家零售药店,它们卖的药90块钱,被Dr. Miles发现了。Dr. Miles就停止给这家公司供货 结果这家公司就破产了,这家公司就把Dr. Miles告上了法庭,
它说:你们公司维持这种最低零售价的联盟,根据我们国家的《反垄断法》,它本身就是违法的,因为你们维持了一个更高的价格。而我以更低的价格销售,这本身就是一种价格竞争,本身就是对消费者有利的行为。
这个案子就一直打到了美国最高法院,最后最高法院判Dr. Miles公司败诉,最低零售价限制的安排,在美国被宣布为非法。那是1911年的事情。
而同时,美国企业为了绕过最高法院的这个禁令,它们就采取了一些迂回的做法。比方说,它们再也不签订明确的最低零售价限制的合同了,他们会在产品的标价上面写上“建议零售价”,只是建议而已,这样就能绕过法律。
❤百年后的平反:最低零售价限制无罪
迈尔斯博士案是怎么翻过来的呢?那是当时有一家公司叫Leegin里根公司。这家公司生产女用的包包和皮带,这家公司采用了连锁加盟的经营模式,谁要开分店都可以加入,但有一个条件,就是你开了分店以后,卖他们家的包包和皮带不得打折。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最低零售价的限制。
然后有家加盟店它们就打折,被总店发现了,总店警告它,别打折了,再打折我就不给你供货了。这家加盟店还打折,总店就停止供货,这家加盟店就破产了。
这家加盟店的律师告诉它们,在咱们这个国家里面,在美国实施最低零售价限制可是违法的,早在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就在迈尔斯博士案里面做出过明确的判决。咱们告里根公司去。
结果他们就把里根公司告上了法庭,里根公司也寸步不让,跟他们斗下去。结果案子辗转又到了美国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在2007年,也就是迈尔斯博士案1911年判决之后的96年之后,又对最低零售价限制这种商业模式重新做出了判决。
这一次,美国最高法院说:最低零售价限制是合法的,里根公司胜诉,我们正式推翻96年前在迈尔斯博士案里面的判决。
最低零售价限制这种商业模式终于被平反了,这当中经历了差不多一个世纪的时间。
小结
今天我给你介绍了,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对迈尔斯博士案的判决。
以及接近一个世纪以后,在2007年美国最高法院,又推翻了自己当年的判决。文明有时候来得真的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