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都不能凌驾于法律道德之上,否则不为天理所容,更是对良知的一种误解,阳明先生说区别善恶的认同乃在于大部分人对善恶的区别,这才是规范善恶分别之所在,去为善去恶,会不会有那么一种境界,虽然有外在法,但他的心已足够强大,足够自律,足够自觉,不被杂念所侵扰,那不就是超凡脱俗了嘛。
以上是之前读王阳明传记时粗略记的笔记,只记得当初特别崇拜阳明先生,如今对里面的故事大多已经忘却,记得的也只是记个大概。好书不应该只读一遍,要继续读第二遍,第三遍……会发现每多读一遍都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虽然一时记不起里面的内容,但知识已经潜移默化的渗透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