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见是欢喜

是的,我们在一起了,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其实我早就猜到,我们会在一起。

喜欢----让爱留有余地

他对我很好,百分九十符合我的预期与期待,剩下的百分之十是怕他骄傲。

欢喜----爱意随风起

第一次见他,是在地铁上。那时候在上海实习,下班以后,拖着疲惫的身体走上地铁,刚想闭上眼睛休息一下,转头就看到他。

“哇 好白 好嫩 好干净 好清澈~好喜欢”

我一边盯着他,一边这样想着。他突然抬头,我躲闪不及,对视了几秒,我一下愣住了,感受到脸上热热的,赶紧低下头假装看手机,紧张的心脏都要跳出来。

他穿白色T恤,戴白色3D口罩,黑色长裤,眼睛很清澈,像一汪湖水。皮肤很白,比我还白。简而言之,就是完完全全是我喜欢的款。(PS:我喜欢长得干干净净,穿搭简简单单、整整齐齐的男孩子)

剩下的路途中,我一直盯着他,我胆子很小,又没自信,不敢上去要微信,况且那个时候因为脸上长痘痘,还在治疗期,所以更没自信,只能采取这样的措施,‘管他舒不舒服,我喜欢就行了~’

事实证明,我的做法是正确的。他才坐了两站就下车了,我还没有看够。还好我记住了他下车的站点——七宝。

“下次见到他,必须要微信!绝对不能怂!”

我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

从那之后,每天下班,我便有了动力,乘地铁,会去同一个车厢,走进去先环顾一下,看看有没有他。到了七宝站更是马上打起精神,目光紧紧跟随着下车的人,寻找熟悉的身影。

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观察了20多天,我想着‘ 算了吧 如果有缘份一定会再遇见的 上海这么大 找不到他的 ’。于是就回归了之前的状态,每天依然像行尸走肉一般,早上起来就去挤地铁,然后到公司摸鱼,直到下班,再挤地铁,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的我,每天都怀抱着一丝丝期待。

说到缘分,我也不确定我是不是相信所谓的‘缘分’,还是只是在安慰自己放弃。

这能算是皇天不负有心人么?8.17那天,也就是大约一个月以后,我站在地铁里,抱怨着人又多又挤,害得我只能站在门口的边边上,等着地铁启动,顺便闭上眼睛休息。听到“七宝到了”,就习惯性的睁开眼睛环视,下班高峰期的地铁,‘人挤人’现象极为普遍,我一手拿包,一手抓着把手。到站下车的人从我身边走过去的时候,他的包包刮到了我的包包,我的包包就掉在了地上,我不耐烦的正要伸手去捡

“抱歉抱歉,不好意思”

我想着 ‘一听声音还蛮好听 肯定是个帅哥 就原谅你了’。结果我刚抬头,四目相对时那种灼热感,就是他,他捡起包包送到我手上,我一时有些语塞

“呃~呃 哦”

见他转身就要走,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抓,刚迈出去一只脚,没想到另一只脚被夹在人群里面,失去重心的我一下跪在他身后,随着一声尖叫,我还拽了他的裤角,眼看地铁门就要关上了,我双手支撑着,努力想要起身。他见状也赶快转过身来扶我,我抓住他的胳膊,好不容易起身,却发现两个膝盖被磕破了,血一点点流出来,胳膊肘上也都是与地面摩擦出现的擦痕,我没当回事,淡定的问他有没有纸巾,他却一脸慌张,手忙脚乱的从包里翻出纸巾递给我

“抱歉抱歉,都怪我,没事吧没事吧,我带你去医院吧,都摔破了”

看着他慌张又不知所措的样子,我心里暗自庆幸着 ‘这下跑不掉了’。

“没事没事,没那么严重,擦一擦,贴个创可贴就行了”

“不行不行, 一定要去医院处理一下,伤口不能感染了,女孩子不能留疤”

说话间,他扶着我走出地铁站,走向医院的方向。

“实在不好意思,你忍一下,医院就在这附近,很快就到了”

“真的没事,就这么一点小事你都道歉三次了,没关系的,没那么严重”

我一边安慰他,一边走进旁边的药店,他也跟进来。

“你好,麻烦给我一瓶碘伏和四个创可贴,谢谢。”

店长递过来给我,我便自顾自地处理起来,完全忘记他还在身边。涂好碘伏,他便拿过创可贴,小心翼翼的帮我贴起来,

“疼么,实在是太抱歉了,是我太不小心了”

他一边问我,一边小心翼翼的帮我吹。

“咋跟哄小孩似的,没事儿,我皮实(结实)着呢。”

我开玩笑的说。他也被逗得笑出声。

“你住哪里呀,我帮你打个车,送你回去吧”

走出药店,他问我。我本来还想和他多待一会儿,难得的机会,但转念一想,以后机会多的是,便回答

“我住万达广场那边,没事儿,我自己坐地铁回去就行”

“那可不行,你这摔倒都怪我,我得把你送回去,再说,你现在这样也不方便”

说着他便拦下一辆出租车,扶着我坐上去,见他也想跟着坐上来,我连忙摆手拒绝

“没事没事,我自己回去就行了,这么晚了,你也赶快回去吧”

眼看我坐在边上不给他让出座位,他便放弃了。

“那咱俩加个微信,有事情你就联系我”

我的内心一阵狂喜‘ 正合我意’。立马拿出手机,打开二维码,听见“哔”的一声才放心。

“到了发微信告诉我就好”。

“好的,你也注意安全”。

我关上车门,低头看见身上红一块青一块的伤口,心想‘值了 值了’ ,开心的想要跳起来跳舞。打开车窗,看见圆圆的月亮,吹过来的风都是甜甜的。

“我是乐铭”

手机传来他的微信。

“我是冉宁”。

到家之后,用湿毛巾擦拭了身子,倒头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手机屏幕上全是微信提醒,都是他发的。

‘糟糕,忘记告诉他我安全到家了!’

我慌忙打开微信,果然是他,发了很多条微信,分别在晚上21:45、21:56、22:00、22:30、23:00 问我安全到家了吗,最后一条是早上7点钟

“我早上8:10到地铁站,在七宝站,你应该会在我之前上车,麻烦你上地铁的时候告诉我你在几号车厢,我上了地铁就去找你”

“好的好的,不好意思,昨天太累了,睡的太早了,忘记回你”

回完微信,我立马掀开被子,从床上起来,匆忙的刷牙洗脸,穿上衣服跑出去,生怕错过了地铁让他等太久。

事实证明,他的想法是正确的,腿上破损的伤,再加上淤青,再算上胳膊的伤,在上班高峰期的地铁上,根本站不住,也扶不住。到了七宝站,门刚刚打开,就看见他站在门口,还是白色T恤,和昨天白T上的logo不同,卡其色长裤,黑色大背包,在地铁阴暗的通道里,他依旧是那么干净与清澈。

我向他挥手,他朝我走来,倘若不是我身上有伤疤和淤青,外加脸上还有即使淡化但依然存在的痘印,我都觉得自己是电影女主角了。

“怕你现在站着不方便,所以带了一个小马扎,这样你就可以坐一下,地铁行驶不稳的时候你就抓我的衣角或者包包,别再摔倒了”

不顾我震惊时张大的嘴巴与放大的瞳孔,他从包里取出马扎,放在角落里,示意我坐下。为了避免在拥挤的地铁里出现争执,我只好乖乖坐下,抓住他的衣角。

旁边的大爷还不忘带着戏虐的眼神调侃我

“小姑娘,男朋友可真好啊,跟我年轻的时候一样,体贴着呢,有这样的男朋友还不嫁,哈哈哈哈”。

我俩面面相觑,虽然都知道没必要解释,但也都害羞的低下头来。

老老实实坐了一会后,我提出和他换一下,我来站,他坐着休息一下。他听了以后,像一只受惊的小鸟,赶忙摆手拒绝,让我赶快坐下。

巧合的是,我们两个都在宜山路站下车,他收起马扎,装进包包里,我们开始往外走。

我有点过意不去。

“我帮你背包包吧,里面装着马扎,怪重的,我可以帮你提”

他开始脸红,羞涩的笑起来,露出两排白白的整齐的牙齿,挑起眉头

“没事儿,这点重量,我还是可以的”

我尴尬的挠挠头。

“其实可以不用这么麻烦,我这就是磕破了一点皮,倒是也没那么严重”

“不行不行,毕竟是因我而起,我得负责到底,等你彻底好了才行”

我们在地铁口分开,他问我怎么走,我说公司有班车。他又问我几点下班,我说六点,刚巧,他也是。

“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你也是”

我们礼貌道别,象征性地挥手,他不知道的是,一想到晚上就能见面,我满心欢喜。

到了公司,虽然我作为实习生没有太多工作,但是双手可是“摸鱼”的主要工具啊,手肘的擦伤,手臂处的淤青,触碰到桌子就会隐隐作痛,用电脑打字的时候,胳膊也只能悬空着。

我边打字边抱怨主管 ‘明明看见我受伤了,还要让我干这么多活儿,好好待着没受伤的时候啥活儿都没有’。

结果我刚转头就看见他和同事有说有笑,我收起狰狞的表情,睁大了双眼,以为自己看错了,他也是满脸震惊,不可置信地看着我,眼神往下移了移,嘴角留下了一抹笑。我有些疑惑,低头一看,是我手臂还在悬空着。

‘下次如果有不方便的工作可以叫我帮忙,我没那么忙,可以随时帮你”

我都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发来微信消息。下面又弹出一条。

“我在一号楼这边,IT部门,没想到咱俩在一个公司,这下事情变得简单了许多”

我回了两个尴尬微笑的表情。是真的尴尬,被他看到我如此狼狈的一面。也是真的开心,居然在一个公司,事情也确实简单了很多。

我们都在晴天数科有限公司,公司一共有三层楼,分别分布在两栋楼,我在二号楼五楼,商务部,他在一号楼六楼,IT部。或许这就是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隔着一个花园的距离,彼此却都不知情。

我们约好下班后一起坐班车,然后转地铁。令我开心的是,坐班车用不到马扎,所以可以不用引人注意,尤其是恰巧可以避开公司同事的风言风语。让我们的相处也变得畅通无阻。

谁能想到,更令我震惊的事情发生了。第二天一起到公司门口以后,他在他的包里拿出来保温饭盒,仿佛他的包包就是哆啦A梦的口袋,里面装着各种各样的好东西。

“这是我妈熬的鸡汤,我跟她说我害你摔倒以后,她就一直很担心,说女孩子不能留疤,受了伤做饭也不方便,不能缺了营养,就给你熬了汤,当做补偿”

我紧张到口吃,伸出手推拖着。

“呃 啊?哎呀,不用不用,我这是皮外伤,不碍事不碍事,太麻烦你妈妈了,怪不好意思的,还是你喝吧,你工作辛苦,我“摸鱼”不辛苦”

“你赶快收下吧,你这伤,责任在我,我妈起早熬的,你快拿去喝,我喝了她又该骂我了”

我也不好推脱,只能收下。即使在家里偶尔受伤,也没有这种待遇。

他妈妈做的鸡汤,很有家的味道。

本以为喝一次鸡汤就够了,谁知道接连几天,他都拿不同的汤和粥给我,猪蹄汤、皮蛋瘦肉粥、银耳红枣汤…他多次强调是她妈妈煮给我的,我也不好拒绝老人家的心意。

“等有机会,我一定上门去看看阿姨,顺便跟她学学手艺”

“当然好呀,你觉得好喝就行”

他笑起来很好看,两个酒窝很迷人。

大概是他妈妈的补汤和粥的缘故,我的伤口也逐渐好转,结痂以后,为了让伤口通风,可以不用继续贴创可贴,除了红红的结痂疤痕有些丑。

我们依旧会一起上下班,说说笑笑,我说他绅士、礼貌又贴心,他说我善良、大方也很有做搞笑女的天分。我们两个的对话,很像是商业互吹。看着我的伤口变好,他很开心

“应该不会留疤,可以大胆穿裙子”

“哦”

他没有注意到我的失落与悲伤,生怕伤口好了以后我们就分道扬镳了。

我们的关系大概持续了半个多月,他问我要在这里实习多久,我回答他只有两个月。他开玩笑说

“这么短啊,那你可就没有口福了,我妈妈会煮很多很多汤和粥呢,你就喝不到咯”

“说起这个,还真是麻烦阿姨了,本来就是皮外伤,不碍事,还得劳烦阿姨每天花时间给我煮汤,你看什么时候方便,好让我去给阿姨道谢,顺便让她检验下‘成果’”

他显得有些紧张,问我周日要不要喝汤,可以一起,他知道一家店做的很好。

喝汤?

虽然有一些疑惑,但是我连想都没想直接答应了。

到了周末,他发了一个地址给我,是一家叫“下雨天”的店,光听名字我就很喜欢。我们约在那见面。

我先到的,他还没到,我站在门口等他。刚拿出手机想问他到哪里了,一个阿姨从店里面走出来,戴着围裙,笑起来也有酒窝,很好看,像是老板娘。

“进来吧,姑娘,外面又热又晒的”

“好呀,谢谢阿姨”

走进店里,发现这家店不仅名字特别,店内装修也很特别,店内四面墙不是普通的平平的墙,而是像攀岩似的墙,凸凹有致,都是褐色,墙上每隔不同的距离,就会有一盆绿植,吊在房顶上,有像草一样的盆栽,也有不同颜色的花,很好看。店内的椅子也是花园里面放的秋千椅,全部都是白色的,店内物品的摆放错落有致,颜色搭配杂而不乱,像走进了一个花园。

我忍不住好奇,便开口问道

“阿姨,为什么你们的店叫 下雨天 啊?名字好特别”

“因为我儿子喜欢下雨天,经常说喜欢喝汤,能在下雨天喝一碗热热乎乎的汤和粥会感觉很幸福”

“哇,真的吗,我也是耶,那他和我一样呢”

说话间,乐铭走进来,笑着跟阿姨点了点头。我急忙跟他分享

“哎,你有没有觉得这家店的名字好特别,叫下雨天,我以为不会有人跟我一样喜欢下雨天呢,大多数人都喜欢晴天,因为有太阳,我和老板娘的儿子喜好居然这么相似”

“真的吗,你喜欢下雨天,他也喜欢,那是不是就可以等同于你肯定也会喜欢老板娘的儿子,老板娘的儿子说不准也会喜欢你呢”

“嗯?啊 哦 ”

他的回答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赶忙低下头看菜单,突然发现菜单上的汤类和粥食都如此眼熟,想着想着,老板娘端着汤走出来,对着乐铭讲

“还喝这个呀,人家姑娘都要喝腻了”

紧接着目光转向我

“你就是冉宁吧,好漂亮的姑娘呀,他就是我儿子”

老板娘用手指了指乐铭

“啊?哦。阿姨好,阿姨好,这段时间可真是要感谢您给我做的汤了,我才能好的这么快,还想着要去拜访您,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

阿姨眉眼一撇,望向乐铭。

“哎呀姑娘,这你可能有点误会,这汤呢,确实是我家锅煮出来的,可都不是我煮的”

又是我自己一脸懵,我尴尬的把头转向乐铭。

“难不成是你做的?”

阿姨又在旁边补充道。

“可不是呢,第一次见用汤追姑娘的,都21世纪了,真土。桌上这碗才是阿姨做的,你尝尝,看看好不好喝。”

阿姨说完便把我按到椅子上,转身走掉了,我愣在原地,一时之间,信息量有点大,我的大脑还在接收中,不知所措。

“咳咳,尝一尝吧,看看和之前喝的比,怎么样,我和我妈的手艺,哪个好”

乐铭突然说话了。我慌忙的端起碗,一口接一口地喝,目光呆滞,还在思考中 ‘啊?什么东西?怎么回事?该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

一连串的问号在我脑子里翻来覆去。

见我一直机械般的端起勺子一口接一口喝汤,乐铭笑出声音。我连忙回答道

“哦哦哦 好喝的好喝的,你很有前途”

他扬起嘴角,轻轻微笑,酒窝很浅。

“你看,我就说老板娘儿子会喜欢你吧。怎么?在地铁上我盯着我看的时候那么勇敢,这就怂了?”

“啊?地铁?”

我还想假装不知道,目光躲避,抓起勺子继续喝汤。他却不以为然

“那天在地铁上,你穿着紫色碎花裙,本来就很抢眼,还一直盯着我,我只能假装低头玩手机,对视多尴尬啊,到站之后就匆忙下车了。第二次见面的时候,我看你在地铁上一会儿闭眼睛休息,一会儿拿出手机看看时间,一会儿呆呆地看着窗外,一会儿又眯起眼睛在笑。虽然戴着口罩,但是你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变成月牙的形状,很好看。呆呆望着车外的时候,眼睛里会充满悲伤,那个时候,就很想靠近你。想轻轻撞你一下,吸引你的注意力,谁知道怎么搞的,不小心把你撞倒了。那个时候真的非常自责,我怎么那么不小心。生怕把你摔疼了,又怕你会讨厌我,但是还好,你那么善良,还很大方,即使很疼也安慰我说没关系。后来没想到咱俩居然在一个公司,于是我就趁此机会,想用‘汤’贿赂你,缠着我妈教我做汤,每天给你带汤和马扎,想让你离不开我哈哈哈哈,谁让我喜欢你呢”

我默默地听他把话讲完,埋下头捂住嘴偷笑,其实我开心死了。不紧不慢地回答道

“嗯,其实你说对了”

“嗯?什么对了?”

换他满脸问号。

“我也很喜欢老板娘的儿子”。

为了掩饰尴尬,说完我就迅速低头喝汤,怕自己看他会忍不住脸红。

他笑了,笑得很开心,他的酒窝,陷得很深。

“你看,外面下雨了”。

他手指向窗外,我抬起头,向窗外看去,‘今天天气真好,因为,是我们两个都喜欢的下雨天’。

好呀----最浪漫的事

“要不要一起去淋雨呀?”

他伸出手,邀请我。

“好呀”

我接过他的手,他虽然很瘦,但是他的掌心很厚实,牵起来软软的,很温暖,很踏实。我们手牵手走出去,站在屋檐下,他低头看向我,问我

“那我对你算不算是一见钟情?”

我看着他湖水般的眼睛

“emmm 要算么?我不清楚诶”

然后趁他不注意,一把把他推进雨里,转身就跑,他反应很快,立马转身追我,边跑边喊

“小心点,别再摔倒了,再摔倒就真的要留疤了”

我站在对面等他,牵过他的手,一起在雨里散步,他的另一只手放在我额头,给我挡雨。

“听说雨吹进眼睛里会变成眼泪,但是我想你快乐”

第一眼见他就想拥有他这件事,我打算下次告诉他。

Lost&Find

真的有一见钟情嘛?

在我眼里,一见钟情似乎是一种结果,恰好被样貌吸引,又经过了相处,逐渐走到一起,才会称之为一见钟情。那么倘若没有走到一起呢?还算是一见钟情嘛?

我对他,是见色起意,是乍见时的欢喜。也是始于颜值,终于人品。

乍见是欢喜,久处是喜欢。

我清楚的知道,自己不是那种能让人一见钟情的类型。我长得不算是惊艳,甚至有一些普通。而他也只是恰巧注意到了我眼神里隐藏的故事。我更愿意相信,这是缘分。

他的靠近,给了我勇气。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真的会有人这样爱我。会为我煮热食,会陪我淋雨,会认真的告白,会大大方方的把我介绍给他亲近的人。我从没说过我的需求,他又好像会读心术,全都知道。

我喜欢他的温柔、他的真诚、他的热烈。原来,被人爱的感觉这么棒。

一壶热汤带给我的安全感,远远大于一杯奶茶。如果说奶茶是喜欢,那么热汤就是爱。

村上春树说过:如果我爱你,而你也正巧爱我。你头发乱了时候,我会笑着替你拨一拨,然后手还留恋的在你发上多待几秒。如果我爱你,而不巧的是你不爱我。你头发乱了,我会轻轻的告诉你,你头发乱了喔。

把这句话分享给他看的时候,他说:

在店里的时候,我告诉你我喜欢你,你回答你也喜欢我,所以我们走出去一起淋雨,我会一只手牵着你,另一只手为你挡雨。而如果不巧的是,你不喜欢我,那么走出去的时候,我就会给你撑伞,我独自淋雨。我虽然喜欢你,但也尊重你。

我喜欢这个回答,更喜欢给我这个回答的他。

会花时间为你煮热食的人,一定很爱你。

去爱那个既会放手让你奔跑,又担心你会摔倒的人。

两个人的感情就是要笃定而真诚,就是要双向奔赴,就是要明明白白让你感觉到爱意,才值得你倾注真心。

                    ———给每个被爱困住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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