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世,男,24岁,未婚,和他曾经最讨厌的人一块合租。
文世和我算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哥们儿,从小就是我们的二当家,大大咧咧的。文世打小时候就跑得快,小学就跑进了校队,短跑在市里拿过的奖牌挂满了他的床头。那时候文世人缘就特别好,风光得很。上了初中,因为文世的关系,我也被拉进了校队训练。当时问他为什么要把我推荐进校队,他说,一个人跑太累了,得有个伴。就这样,整个初一,我一直追逐文世的脚步,却怎么也跑不过他。到头来沦为陪练,不仅陪文世跑,也陪其他人跑,大家都很喜欢和我一块儿训练,每次都能跑赢我。后来也许是教练嫌我这个陪练跑的太慢了,又不好意思让我离队,竟然把我安排去练习跳远。然后奇迹般的发现,我在跳远上天赋秉异。那时候跳远是队里的弱项,而我顺理成章的被列为重点培养,重视程度甚至超过了文世,但是我一点也不想抢他的风头。后来事实也证明,教练偶然的决定其实并非偶然,第一次出去比赛,我就为队里捧回了一个冠军。初三要准备中考,我和文世最后一次一块跑了一次,结果还是他赢了,他说,跑的不错。
初中毕业,文世没有考上高中,去了另一个城市读了汽修技校,从此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高中那段时间我疯狂的迷上了足球,因为足球可以一直跑,和别人跑,和球跑,和自己跑。没有几个人能跑得过我,而跑得过我的,也跳不过我。我的身体里就像装了另一个文世,我想象着能代替他把整个高中也跑下来。再次和文世见面是在我大学的时候,文世穿着宽大的擦满机油的牛仔裤,头发乱糟糟的也一点不修边幅,吊儿郎当的像个街边的小混混。他说自己在汽修厂上班,住在8个人的宿舍,抽着5块一包的烟,过着狗都不如却不得不过来养活自己的日子,我虽然惊讶,但还是说了一堆像样的话去安慰他。后来去过一次他的宿舍,那个房顶漏水,到处丢着饭盒和烟头,床其实就是一个棉垫加床被子。我很想帮他,可是自己还在读书,只能偶尔从生活费里挤出微薄的几百块请他吃几顿好的,买两条10块的烟什么的。
这样过了两年,文世终于迫于生活的压力,选择了参军。要走的前两天,他用打工赚的钱请我喝酒,我问他为什么要进部队,他说,进部队包吃包住啊,我还跑得快,身体棒,混个小官不是问题。可是这次文世没有如愿以偿,部队的拉练把他跑进了医务室。电话里文世声音很虚弱,他妈的老子开始是跑在第一个的,后来,发现老子落到了最后,原来长跑和短跑不是一个运动。我很想说点什么话去安慰他,憋了很久,最后蹦出两个字,加油。文世在部队的第二年,他爹被江水带走了,急急忙忙从部队赶回来,像是变了一个人,整天坐在江边,不停的抽烟,不说一个字。为了回家照顾母亲,担上家里的负债,文世不得不提前结束了在部队混吃混喝的日子。回来一连4个月,文世没有找到一份工作,从部队带回的积蓄也越来越少,大家总劝他,保安也好,门卫也好,至少先干着。这段时间没有文世的电话,我又来到毕业季,整天忙着论文,工作,更不知道该如何去鼓励他,干脆就断了联系。毕业后,才从朋友口中听说,文世被介绍去给某个大老板当了司机,7-11的工作模式近乎让他没有了自己的时间。
转眼过去一年,我偶尔会从朋友那打听下文世的状况,却从不曾拿起电话去联系他。我觉得当初应该打的电话,应该说的话到现在都变成了我对他的愧疚,不忍心,更是不好意思再去打扰他。没想到的是,今年3月,文世来到了我居住的城市,到的第一个电话就是打给我,那一瞬间我才知道之前自己的想法是多么幼稚。见面,他说,我们又聚在了一块,这次,你可要多联系我了。心里的船一下子就翻了,那晚我们两醉的不醒人事,他说了一晚自己过去一年的日子,我听了一晚的难过和艰苦。他说要在这个城市扎根发芽,我说,加油。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回答,也许是说给自己听。第二天,我去工作,他找工作,彼此默契的也没了下文。
一个星期后,他让我去他新租的房子里吃饭,顺便见见合租的老朋友。我揣着忐忑,敲开了门。开门的,是他曾经最讨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