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速写

      群里那些人写的故事如此精彩纷呈,他羡慕极了。总想有一天,他也写一个,关于男人女人的故事。

    开始写了,桌前的纸笔整齐的躺在那,等待着他的派遣。构思中,一个美丽的故事或许是凄美中,令他有些发颤。

    那年,他从农村考上了县一中。父母混浊的泪眼中也绽放着光茫。这片贫瘠的土地上让他决然的身影中走得如此豪迈。他终于离开了——贫穷没有希望的田野。更主要的是村长家那如花般的姑娘从来没有把他放在眼里。正是情窦初开时,情为谁开?更多是无奈。

  那个汗水挥撒的季节,他用歇斯底里的热情劳作着,当满地金黄时,他告别了父母,带着希望离开了。

  那一刻,  他真想给村长的姑娘一个告别,把自己对她的喜爱说出来。

    那个多情的夏季,他似燃烧的火,在碧绿的田野漫延。轻风吹过,舒卷的绿叶摇摆时,宛如心中的姑娘在翩翩起舞,静听庄稼沙沙的轻响,也似爱人在耳边呢喃。轻风,碧野,舒卷的麦浪,因为那个姑娘,他更能感受到生命的美丽。

      他走了,带着希望与绝望地心情。因为,没有见到心爱的姑娘,对于未来却充满了力量。

      那个小镇,他并不陌生。他多次来过,跟着他的叔叔,一个五马倒六羊的人,没有正式工作,只有偶尔的遇见,不久就消失的人。每次带他去小镇,总有一群所谓的朋友聚在一起糊吃海喝起来。然后,钱总是花得大大方方,令他好生敬佩。

    小镇有着久远的文化,厚重的历史弥漫于角角落落,风化的古城墙,在岁月的打磨中给予后人是一个迷,令人想像的迷。于是那里的人在文化的浸染下,都显得如此大气,善良。

      县一中是本县最高学府,一座座大楼横卧于植被与花草中,秋已来临,多种花依然开放着,藏在翠绿中,笑着闹着,还吐露着芬芳。各式各样的教育标语在学校的不同地点醒目地出现,这是一座有着浓厚文化底蕴的校园,漫步于此,令他十分愉悦。但一种莫名的惆怅滋长上来,想到家中的低矮的房屋,粗糙的饭食,太阳下挥撒汗水的双亲,眼含热泪。他告诉自己唯有努力,才能对得起他的父母。

      那一夜,月皎洁,室友鼾声起,而唯他,一夜难以入睡。

      天终于亮了,寝室的同学陆续起床了。整个寝室共八人,只有同班的大魁分在这个寝室里。陌生的环境,新接触的同学,内心莫名的焦虑慢慢滋生出来,他胡乱地整理了几下被子,大魁走过来喊了一声:东慧走,跑步去。那时,他顺从地跟着他跑向操场。

    清晨,鸟儿依然呼朋引伴,在枝与叶间打闹,空气带着甜味冰冰凉凉地穿过喉咙,让自己的五脏也清爽起来,操场上汗流浃背的奔跑者,踢球的,读书的,映着朝阳,蓬勃地显现着青春的靓丽。

      他知道,一段新的生活开始了。

    东慧跟着大魁走进教室时,那里静悄悄的,同学们等待着班主任的到来。回顾教室只有两个空位一前一后地空着。大魁快速地跑到男生的座位前嬉皮笑脸地打了个招呼,“我叫宋大魁”然后顺势坐了下来,那个男生文静地回应了一声。东慧站在女生前不知如何是好,环顾四周又没空位。“坐吧,客气啥?”座位上的女同学大方地说。他瞅了她一下,白暂的脸上那双葡萄般的眼睛里写满喜悦。他心微澜。大山内长大的孩子见的世面小,与女孩子说话都脸红,更何况这么真诚的邀请。他乖乖地坐下来内心依然微跳。又故作平静地介绍了自己。

    聊了一会,知道那个女孩叫周兰,没考上一中,母亲是这个学校老师,就自然来这里读书。

    此时,一位长着鼠目却戴着大眼镜的年轻人推门而入。胡子拉碴的,脸有些脏乱一点章法也没有,唯有那双小眼睛充满了力度。

      “我是你们的班主任,我叫潘——,大家叫我小潘吧。”气氛由原来的凝聚转为轻松。听着听着,东慧的思绪又飞回了家乡:父母辛劳的背影;牧羊人的晚归;袅袅炊烟下的鸡鸣狗吠,令人沉醉……

      开学了,东慧所面临的一切都新鲜的,新的环境,新的老师,还有天天见面的同学。最特殊的是他必须面对旁边那位养尊处优的同位,她每天如风一样而至,带着香香且不知名的味道,清清爽爽,含着笑,扑闪着大眼睛。他总是在想,如果有这样一个妹妹该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每至此,总想起村长的女儿,那么多年,他喜爱的姑娘,他也想用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喜爱。然而,他所做的一切,只有徒劳,村长的姑娘有自己的追求。

      学习的日子终归是平淡的,上课,宿舍,食堂,及班主任那贼亮的小眼睛随着时间的增加似乎也受看多了。每至中午时分,不知从何处飘来阵陈饭菜的芳香,此时肚子也咕噜咕噜地叫着,于是满脑子的大鱼大肉令他充满暇遐想 ,他禁不住咽了下口水,心又飞了。

    叮铃铃,下课的铃声终于响了,教师刚说下课。大部分的男生也失去了往日的绅士风度,飞快地夺门而去,撒鸭子般的飞奔食堂。每班如此,于是汇成万马奔腾气势,成为学校的一大看点。当然人群中也包括东慧,因为去晚后就占不上桌,又得排很长时时间才能打上饭菜。饭堂内男同学在排着七扭八歪的队伍里说笑着,并不时谈论丫这一如继往寡淡如水的饭菜,此时门外传来一群叽叽喳喳的莺声燕语之声,周兰和她的一群似乎永远把打饭吃饭不当作生活中主题的人的一次课外娱乐亦或在寻找一个故事,因为,那里有她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东慧。

    那个叫彬哥的人是大魁的同位,也是东慧的前位,文学青年,个性十足,他在你眼前飘过时,那头长发足以吸引你的眼球,那叫青春,也叫挥撒的生命。他总是坐在座位上傲视每一个同学,然后用手捋一下飘逸的头发,然后小声吟诗一首: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下课了,潘老师推门而入,大眼镜总是最为显眼,然后是眼镜后的那双小眼睛,熠熠发光,他扫视了一圈教室,目光落到彬哥身上,笑眯眯地,似乎藏着刀。“谢彬,学校说你的发型怪怪的,中午把头剪一下”彬哥听后,无语地答应了。

      下午的上课铃响前,彬哥推门而入,有几位同学笑了起来,大家抬头一看,也忍不住笑了。一个锃亮的光头飘然而至,他就是彬哥,依然潇洒,潘老师无语地站在讲台前。

    日子在静静地流过,潘老师的小眼睛依然那么有穿透力,教室里没有任何死角,更何况暗里的调皮捣蛋之人。而彬哥的脑袋又剃了几次,依然锃光瓦亮。而同位周兰整天欢歌,似乎没有愁事,只有不会做题的时候,她便凑过来,闹着嚷着,要他给他讲,他总是认认真真地讲给她听,直到听懂为好。

      日子静悄悄地流过,周兰的成绩有了一个飞速提高,而对他感谢之心愈日增加。而对他似乎有了某种异样的感受使内心徽澜。

    秋天来了,树叶变黄,似一只只蝴蝶在秋风中飘落,一地金黄,走过便是沙沙作响。草也黄了,花也落了,天也渐渐凉了。自古逢秋皆寂寞,走过盛夏,枯败给了内心的伤感,想家的感觉也油然而生,只有旁边的周兰似乎给了许多的慰籍。

    一年一度的秋季运动会开始了。东慧参加了100米,跳远二项比赛。对于他来说,满身的力气无处使用,大山给了他强健的体魄,弯弯曲曲的羊肠小路,是他最原始的运动场,他曾在那里撒欢的奔跑,似一只小鹿矫健的步行,飞奔的身影。

      运动会在锣鼓喧天中开始了,显然要比初中的运动会隆重多了。彩旗,花环,整洁的校服,令人振奋。

    激昂的乐曲声中不时传来鼓舞人心的篇章,东慧情绪高昂。他站立在起跑线上,等待着百米赛跑,一浪高于一浪的加油声,让他想起夏风中的麦浪,滚滚而来,滚滚而去,他知道自己己不是那个农村的孩子,似乎融入这个城市。

    百米的发令枪响了,他紧绷的神经像弹簧一样驱赶自己的身体。他告诉自己,惟有拼命的努力,才能成为出色的一员,前面的终点是他的使命与目标。此时,他更加努力,尽管身体大量的消耗,喘着粗气,挥撒着汗水,前面就是光明与梦想。

    当他撞线的那一刻,他知道,他赢了。

    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一身轻松。他的归来得到同学们热烈欢迎,宛若凯旋归来的英雄。潘老师的鼠目熠熠发光。而同位也如羞花一般笑眯眯地注视着他,眼里满是崇拜。

他有些沾沾自喜,他知道,农民的儿子想要初人头地惟有努力。

      运动场上的比拼,精彩纷呈。其实就像人生。自身条件,努力程度,智慧高低等都成为优胜劣汰的条件,更是自然法则。

    跳远比赛也是东慧的强项,他出众的弹跳,不可比拟的爆发力,速度与激情,也成为此项最强有力的竟争者。

  他站在起点,傲视一切,起跳板是他人生的起点,那里充满着希望与梦想。

  他起跑,似箭,踏上跳扳,似蜻蜓点水,一抹,便腾空而起。于是,一道弧线宛如虹,而东慧轻松落地。

        很不错的成绩,只是范规了,裁判员一边检查一边说着。对于东慧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当第二次起跳时,虽己腾空而起,只感觉到脚踝一阵疼痛,当落地时己到钻心。他趴在沙堆上,沉了一会,勉强起来,此时,潘老师己跑了过来,小眼睛送来温暖的关怀,然后扶他到了班级,同学的关怀之声不时传来,只有周兰更加着急,又无从下手,只得扶着胳膊,小心翼翼地坐到座位上。

    从那以后,东慧的桌上各种跌打损伤的药,大都是周兰买来送给他的。那时,他倍加温暖,似乎有了亲人之感。每天都盼着上课,然后又不情愿放学。与周兰在一起的时光真美妙。似乎有一种依恋的感觉。

    校园的中间有一个喷泉,喷泉上拱起几条环形的路,似立交桥,走在上面,秋风而至,方有种人在画中游之感觉。池中有许多金鱼,总是那么悠闲,没有烦恼。

    东慧拖着残腿,心烦了,就到此一游,面对着鱼儿的悠闲,眼睛直发呆。那对小鱼亲昵的玩耍,他好生羡慕。此刻,他多想变成那对鱼其中的一条,与爱人在水里自由地玩耍。

    多愁的雨季,金黄的秋季,这个季节,他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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