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假装”,不如热烈喜欢

01

阿欢抱着一箱啤酒敲开了我家的门​,交在我手里转头又返回去。再次​进门的时候,她的行李箱已经入住我的卧室。

今天,是我25岁的生日。阿欢则刚在国外拿了一个我叫不出来名字的奖。美名其曰说要庆祝,不过是找个理由大醉一场。

她是个颇有名气的漫画家,近几年来拿了几个含金量很高的奖,一时间颇受追捧。我时常在想,她那些狂热粉丝要是看到她这副样子,会不会当场幻灭。

阿欢的漫画用色大胆,从不拘泥,你所能想到的想不到的,她都画。别人不会画的,她画​;别人不敢画的,她也画。

可之前她的画多用黑白,这次获奖的一幅,其中色彩把人射得眼花缭乱。

我从来不懂画,也没什么艺术细胞。只看那纷繁的色彩,​就足以让我花了眼。

阿欢说,我不懂画,​但却懂她。

酒到酣处,阿欢两颊酡红,​双眸仿若浸水般明亮。她,一直是个美人。怪不得总能让人看一眼,就沉醉。

她踢踢脚边的易拉罐,又倒回沙发,用脚背碰碰坐在地上的我。颇有种吾家有女长不大的感觉:“这么多年,你还是学不会喝酒。”

我不否认,只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啤酒苦涩,我向来不喜欢。

“上一次喝酒喝的过敏还是在大学,”我又想起什么似的,自嘲道,“胆子小,怕死,不敢下了死命地喝。”

她便又踹我一脚,恨得牙痒痒:“不懂得留恋的人,就别在这儿跟我假装什么惜命。”

我笑,不置可否。

她跟我说起她这趟旅程,什么奇怪的路人,什么恼人的天气以及骂了那对她表示颇为赞赏的评委。她活得肆意,不过总是看到些不好的东西。

她常说她天生悲观,因为看的冷漠太多些,所以快乐不起来。

可我看的出来,这次远行她总有些改变,少了些对这炎凉失态的愤懑,多了些神采飞扬的色彩。

阿欢有双漂亮的眼睛,之前,那眼睛美却空洞。如今,却多了几分尝到幸福甜头的温柔。

她醉了问我,可曾爱过什么人?

我略有些醉,却还是撑着脑袋搜肠刮肚地翻检了翻检我那“卑微”的情史。

我说,如果算上我三岁那年牵了隔壁班的小男孩儿的手的话,我其实也就单身了24年。

她没说话,估计也是觉得没什么意思。

我眯着眼看她,她不甘示弱地看回来。

我想起了一句很俗气的话:“人家都说,一个人的气质中藏着她走过的路,看过的书和爱过的人。”

所以说,我们阿欢又爱过什么样的人呢?或者说,还爱着。

她看傻子似的看我:“那些都是骗你这种恋爱小白的,我留下的,不过都是我想要的。”若非我愿,任凭谁都不行。

我想,自我随性又洒脱,这才是我认识的阿欢,真正的阿欢。

过生日不吃蛋糕不点蜡烛,把房间里的灯都关掉。啤酒罐碰撞的声音,我们在黑暗中许下我今年的生日愿望。

两个不怎么畏惧死亡的人,祝彼此长命百岁。

02

第一次见阿欢,我十三岁,扔在人群中挑拣也挑拣不出来。

人总有一种天赋,与生俱来。我天生平庸,唯有一点,喜欢冷眼旁观,但又正义感爆棚。

阿欢总说,她从不相信人性本善,不是任何人生下来就是善良的,但总有人天生善良。而在各种人妄图想要挤进她的“悲惨世界”里的,我又是个中翘楚。因为只有我,没有让她难堪,也不是以救世主的姿态。

我没告诉她,从第一眼见她,我就看到了她眼里隐藏了的光。

带着对这个世界的敬畏与嘲笑。是的,是嘲笑,不是恐惧,不是无助,不是妥协,是不屑。

十三岁的阿欢,不起眼,畏缩,没有活力。她总说,是我拯救了她。让她在跌跌撞撞四处在黑暗中碰壁的时候,找到了唯一的出口。

我反驳她,这个世上,我最不喜欢的一个词语就是“救赎”,没有人可以以高姿态对别人的人生指手画脚,即使她确实给他人提供了仅有的一点希望。我们之间的给予与付出,从来都是相互的。

阿欢对我来说,是挚友,也是亲人。是我在对这个世界没有留恋的时候,想起来就会觉得没有白活一遭儿的最后一个支撑。

她说我懂她,其实她也剖白了我。我们彼此理解,不用言语,胜过万分。

我曾在她低头不敢说话的时候,硬生生地拉着她去画板报。她开始拒绝,我就自己画。因为没有功底画的乱七八糟,最后她又气又急地跟在后面给我擦屁股,为的只是不让我被班主任说教。我站在后面看她笔下生花,阳光洋洋洒洒地落在她的半边脸颊。

后来她说,那天她表面淡定,心里却乐开了花。

那时候她的画,也不像当时的她。

那次以后,阿欢成为我仅有的伙伴,我拉她跑进喧闹的人群,她带我回她那个压抑无比的家。

我说过,阿欢是个美人,即使扎着最普通的马尾,也让人无法忽略她那双一片秋水的眼眸。只是,如今她眼波流转,多了岁月磨砺与恰好释放的柔情。

终归是,时间不败美人。

就如她的母亲。随意挽起的发髻也无法掩盖眉目间的柔美。

阿欢有个不可以被人知道的父亲,从她出生起就没有人跟她提起,她的母亲没有婆家没有娘家,只身一人,好像,也不太爱她。

仿佛养育她只是她作为母亲应尽的义务与本分。阿欢说,她羡慕我可以窝在母亲的怀里撒娇打滚。那是她从小不知道的滋味。

我问她,是否恨她?

她说,我还是爱她。我不过恨这个世界罢了。

这个世界从来不问什么前因后果,总有人不问缘由理所当然。

她母亲走的时候,她十八岁,高考报志愿的那天,她选了她最喜欢的专业。

那个一辈子都未曾真正抱过她的女人,给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只是两个字,随心。

这世上如你所愿,已是最难。

03

​人生中的改变,有时候只需要一瞬间。阿欢十八岁那年,变成了一只花蝴蝶。

我们一起度过了最快乐最放肆的四年,然后各自朝前各自奔跑。她无数个夜里在画室里画得忘记了时间,我也在朝九晚五中坐地铁坐的晕眩。

可是卸下光环与伪装,我们还是和十三岁遇见时候一样。只不过我们不在将自己包裹在伪装的躯壳里,而是学会了顺从自己的心意。

阿欢母亲去世的时候留下了一本画册。​扉页上有一句话,她给我看,我默默记了好多年。

与其假装,不如热烈喜欢。

在以前那个年代,有太多的条条框框,人被圈着,稍不留神便满盘皆输。​那时候提倡恋爱自由,却不能让女学生爱上老师。我不知道阿欢的母亲到底遭遇过什么,可我知道她是一个内心丰盈的人。也曾彷徨挣扎过,却依旧顺遂了自己的心。

阿欢说,世俗道德下的捆绑,是最无用的。

她母亲挣扎了半辈子不过落得这样的结局,可就算如此她也不觉得她是后悔的。

她走得十分平和。

我说,有时候离开其实一种解脱。

阿欢说得对,我对这个世界没有过多的留恋。所以她才笑话我总是假装很惜命的样子。因为人不留恋,就不期待永恒。

可我还是期待永远。

她不知道我是一个在大街上看着小孩子开心地过家家都会觉得生命美好的人。我是不在意,可我依旧可以接受与欣赏这世界上的一切。

心脏的每一次跳动都让我觉得生命过分美好。所以我每年的愿望都是长命百岁,它太普通,又是太多人的渴求。

因为我不强求,所以淡然。稍给一点甜头,我就乐得不行。

我和阿欢干杯,庆祝我们活得第二十五个年头。什么都拥有,又依旧在失去。

​04

阿欢跟我说起达布,说他是个挺有趣的青年。

我用手撑着脑袋看她,想确认真假。她是个活得极精彩的人,只在乎眼前的快乐,从不觉得别人有趣。

可是她说起他,眼睛发光,二十多岁的人一副少女模样,那是她十八岁都不曾有的模样。

我说,你喜欢他?

她沉默了片刻,说,我想,是爱吧。

然后,我沉默了。果然阿欢同我不一样,爱与不爱明朗清晰,也不觉得羞于启齿。

据说达布是个会脸红的害羞男人。​第一次见她,就低下头不说话,只两只耳朵出卖了他。

我想着草原上有许多这样的汉子,脸颊上的那两坨,可能是高原红。不过我没敢说,我怕她打我。

阿欢用抱枕砸我,问我知不知道男孩子脸红是什么样子,她说,简直是可爱爆了。

于是,我又开始搜肠刮肚,想着到底有没有这样的一个人?中学的美术课上,我前桌的男孩子被我一声尖叫,吓得红着脸转过了头。那时候,我没觉得他可爱,只觉得丢人。不过,我记得那天下午阳光颇好,如果有时光机,我一定回去,好好地画我那幅画。

我说起她得奖的那幅画,与她之前的画风截然不同。黑白世界里凭添了太多太多的色彩。

阿欢说,达布没出过远门,他眼中的世界就是这个样子的,色彩斑斓,美艳动人。

我疑惑,这得是什么样的感情,才能用他的眼睛去看世界。

阿欢说,她见过形形色色的人,只有达布不同,看向她的眼神没有猎人看到猎物时的贪恋神色。

她曾有一段时间迷茫,把自己物化,当作别人的附属品。她说,这是做女人的悲哀。

可是她错了,这是漂亮女人的悲哀,像我这种姿色平平的,完全没有这种忧虑。我站在哪儿,都像地铁站的广告牌,每个人都会注意,但不会在意。

可阿欢说,她却羡慕我。我想她是羡慕我每天可以坐地铁并且可以吃五块钱的煎饼果子吧。

达布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由着她撒欢儿地骑着马,却不让她喝凉茶。我笑话她,就这么一日三餐,让她自动地缴械投降。

她说我不懂,她从记事起,就没有人教她,女孩子该是什么样子。

什么时候可以坚强,什么时候也可以示弱,什么时候要自己披荆斩棘,什么时候也可以偷懒躲进别人的怀抱里。

可是既然都这样爱了,为什么不留下。

阿欢摇摇头,她说,他没有让她留下。

我说,这不像她。她该是那烈日下的花儿,即使酷热,也要向阳,非死即伤。

我想她知道自己留不下。生而流浪的人,不能看见个温暖的洞穴就丢盔弃甲,沉浸温柔。

他喜欢那个光彩动人的她,而她却迷恋他的纯粹。

大家放不下的,不过是自己没有的。这样才能互相吸引,至死方休。

我说也好,温柔的样子总不是她。

阿欢说,她总要做够了狮子,才会变成一只乖巧安顺的猫咪。

不是现在,到总有终点。

我想我也是,虽然是一直猫咪,但我内心却住着一头狮子。

我只是表面乖巧,内心波涛汹涌,一执拗起来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可是这样很好。我在我自己的世界里自我且沉醉,不需要别人指指点点,评头论足。我也不喜欢带上面具,所以就请你假装看不见我的冷脸。或许也可以自行离开。

我想用过多的时间来思考,而不是看大家欲说还休的把戏。

我总归冷漠,也请您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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