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带儿子去超市,事先已经跟儿子商量好,只逛超市,不买玩具,儿子也答应的很干脆。逛完到收银台的人时候,儿子发现了一个造型很漂亮的棒棒糖,草莓味的,这是儿子的最爱,不忍心看着儿子空手而归,于是我爽快答应了儿子的请求。
结完账,儿子捧着棒棒糖,乐的龇牙咧嘴,可见他是真爱那颗棒棒糖啊。小孩子的快乐来的是那么的容易,一颗小小的棒棒糖就能让儿子那么开心,真是物有所值啊。
回家的路上,路过一家水果超市,儿子非要进去一探究竟,看看有没有什么合乎他心意的水果。进到里面,看见一个小妹妹,儿子开心地跟着小妹妹一起玩。儿子自来熟,跟任何小朋友一见面就能玩到一块。突然小妹妹看到儿子的棒棒糖,那个开心劲啊,都感染到我这个老妈子了。于是小妹妹就开始追着我儿子,非要他手上的棒棒糖。
前文也说过了,这颗棒棒糖可是儿子的最爱呀,他怎么舍得给别人呢,于是一个在后猛追,一个在前猛跑的场面就出现了。后来小妹妹实在追不过了,就坐在地上开始嚎啕大哭。我连忙跟儿子说,咱把棒棒糖给小妹妹玩一会儿,成不?许是看着小妹妹哭的可怜,儿子勉为其难答应了,小妹妹拿到棒棒糖,立马破涕为笑,捧着棒棒糖就像捧着一件宝贝似的,牢牢地抱在怀里。
等儿子在超市里玩了一会儿,准备回家,自然棒棒糖也就不能继续给小妹妹玩了。儿子走到妹妹身边准备去要回来,这下妹妹可不答应了,紧紧地抓着棒棒糖,不肯松手。这下儿子也急了,心爱的东西怎能被别人就这么拿走,于是使出他的大力士力量,硬是从小妹妹手里夺了出来。
小妹妹看到棒棒糖被夺走了,这下可不得了了,哭的那个厉害呀,我都怕了,这时小妹妹的奶奶赶紧跑过来抱走了她。读者看到这,可能会说,我比较没有同情心,为什么不叫儿子把这个棒棒糖送给小妹妹?首先,这是儿子心爱的东西,我没有权利逼迫儿子把心爱的东西送给别人,我顶多可以给些建议,但最终做决定还是得由儿子来;其次,作为儿子的老妈子,我只负责自家儿子的心情,至于小妹妹的心情,自有她的父母去安抚,我不能因为要顾及别人的心情而让儿子不开心;再次,儿子已经很大方,还能将喜爱的东西给小妹妹玩一会儿,但给对方玩不等于就要送给对方,对方因此而闹情绪,那我觉得我们没有义务对她的情绪负责。
在小妹妹被她奶奶抱走后,我也就顺势带着儿子离开了超市。在回家的路上,我跟儿子说:“下次如果你没有做好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送出去的心理准备,咱们最好就不要在人前炫耀。”因为你一旦炫耀,保不齐就有人想要借来看看,而人心往往是不足的,看看之后,觉得很喜欢,就想占为己有。就像最开始,儿子只是把棒棒糖借给小妹妹玩一会儿,结果小妹妹竟然想要占为己有。这个时候,你是给还是不给?给,自己心里又不开心;不给,又显得自己小孩子气,想想这种情况下,你是不是会觉得很憋屈;但如果你最开始就没拿出来炫耀,那就没有后面的尴尬了。所以我为什么要告诉儿子这个道理,原因就在此,那如果你事先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就随意吧。至少在最坏的结果到来的时候,你也不会那么难受。
儿子听完我的一番讲解,很是认同我的说法。不过他显然没有记住我的话语,为什么这么说呢?精彩后续,且听下回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