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朋友和我讨论了生命中最不能承受的痛苦,到底是精神上的折磨还是身体上的疼痛。年轻的时候,我曾一度认为精神上的折磨属于自己不放过自己,怎么可能会是生命中最不能承受的痛苦,反倒是身体上的疼痛感更为直接,更加不能承受。然而随着年纪的增长,我愈发地觉得精神上的压力才是更加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
就在昨天,一个朋友的表弟自杀了。初次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无比的压抑和震撼,我不能想象一个正值青春韶华的少年怎么就对生命失去了信心,他到底在这个年纪承受了怎样的压力,他如果知道生命还存在更多的可能性,会不会在了结生命的那一瞬间驻足?他可能是真的绝望了吧,我想…面对因为中风而神志不清的父亲,面对逃避责任闹离婚的母亲,面对充满怨恨的姥姥,面对这个支离破碎的家…我不能深切地感受到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这些年所承受的精神上的折磨,但是我却是能理解他选择离开的缘由。十五岁,一个最无力的年纪。思想已经成熟,很多道理很多事都有自己的主见,可是在家里又没有绝对的发言权,更没有能力改变现状,他看不到未来,看不到明天…对于仅仅只有十五岁的少年而言,这可能就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吧。
我不禁想起了张国荣,乔任梁等明星。他们俩的自杀也是令世人震惊,然而仔细想来,他们可能也是遇到了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吧。面对媒体的舆论压力,面对无数夸大其词地不真实报道,面对数不清的谩骂,他们终于承受不了精神上的蹂躏,选择了离开,永远地离开。我突然很难过,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会患抑郁症,尤其是公众人物。对于媒体,对于粉丝,对于千千万万的路人,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反省。我一直不能理解为什么我们总是对别人苛刻,却任自己放纵。我们终究不是别人,我们有什么资格去评判别人的是非对错呢?而且我们真的了解事情的真相吗?
我又想到了娜扎、郑爽和张翰的事儿。郑爽和张翰已经是过去式了,就算她们曾经在一起过,但是现在分开已经是事实了呀!既然分开,为什么不能追求新的幸福,为什么非要替别人决定?不管她们因为什么原因分开,那也是他们自己的事呀,明星就不能有属于自己的隐私吗?明星就不能分手吗?我们有没有觉得自己的一些行为极其幼稚,有没有想过这些无形的言论压力可能会造成一个生命离去的导火索。
有时候我在想,作为粉丝,你到底是喜欢他(她)什么呢?演技?长相?性格?我们似乎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经常说喜欢就是喜欢,没有理由。我向来觉得这是一个比较琼瑶式的观念,喜欢肯定是有缘由的,或是性格好,或是长得好看,或是积极地生活态度…我们似乎在潜意识里就已经给公众人物设定了一个形象。你是一个公众人物,你就应该完美,从感情到生活,从形象到知识涵养。我们到底是怎样的存在,凭什么要求一个人尽善尽美?凭什么以一个审判者的姿态站在高处指指点点?凭什么可以因为一点过失对别人全盘否定。人无完人呀!只要你喜欢的点还在,多点包容不好吗?对偶像如此,对家人朋友以及恋人亦是如此。我们有没有想过,可能因为我们的包容,没那么多的人会抑郁;可能因为我们的宽恕,会少些对生活失去信心的人;可能因为我们的那一点善意,他们就不会离开…
雨还在下,生活还将继续,愿逝者安息,生者节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