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找工作,首先是以一个找合伙人的视角去找的,而不是需要公司来认可我个人,我才有资格去工作。
找工作是要寻找合适的合伙人在一起,可以把事业做大做强,因此我在选择合伙人的时候会有很多不同的维度。
说白了,不单单是你在考量我的能力,我同时也在观察你。
我对于合伙人是有一定标准的,首先他需要去弥补我自身的一些不足,合伙人的关系更多的是一种互补关系。然后合伙人之间必须透明,公开。不要在一些事情上藏着掖着,也不要总说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更多的是需要清晰明确的计划和安排。
第二个是工作习惯与方法的问题,合伙人既然是合伙人,就不是说我作为员工要去迁就领导的工作方式。合伙人更多的是互相迁就的,这才是有效合作的前提。
第三个是社会契约问题,我们经常会听到一句话,叫做贫贱夫妻百事哀。合伙人的关系仅次于家人,你不可能对我比对你的家人还要好。但再亲密的关系也并不是这是无条件的,坦白说是有社会契约存在的。
社会契约是真实存在的,贫贱夫妻百事哀,夫妻都可以因为物质问题而分道扬镳,更不用说是合伙人的关系。
所以公司最低限度要去保证合伙人的基本收入,我现在的薪酬水平,本身就已经是很大的让步。这一份让步一方面是换取更大的自由,这是我非常看重的一块。
然后才是说,要去为同一个理想或是愿景去奋斗。
当然我也有责任去帮助公司渡过困境,但现在确实没有这方面的资源或者是能力。
我能做的是先把自己的经济情况的问题解决一下,那样子还可以说给公司在这个问题上多一点缓冲时间。
这肯定会占用所谓“工作时间”的,虽然我不喜欢这个概念,按日历来安排工作和休假早已不是我的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