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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正儿八经的读过一本书了。记得,上一次读书是在5年前;书名叫《百年孤独》,系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代表作。我挺喜欢这本书的,运用了魔幻现实手法——现实世界中不乏想象,想象之中也不脱离现实;就像莫言先生的《红高粱》,有些场景,让人觉着那么不可思议,却又合情合理,一点也不唐突。
5年前,我才22岁,是一个思想和肉体都异常活跃的小伙子,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读《百年孤独》这本气氛很沉重的书。
现在回想,大抵是因为,外表看起乐呵的人,往往内心很孤独吧。孤独的人,总归需要一个寄托,读书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式。
喜欢读书,是因为一个老师,一个小学语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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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4年级,因父母离异,我随妈妈离开了老家,去了一个陌生的地方生活,在一个新的班级当插班生。虽然是个新生,但由于悟性高,一点就透,还能触类旁通,老师们都还挺喜欢我的,尤其是教语文的李老师。
李老师是个有心人,知道我的家庭环境,知道我的性格有些孤僻,所以时常开导我。那天下午放学,李老师叫住我,说:“王凯,过来,给你个东西。”我慢条斯理的走到李老师面前。他从背后拿出一本书,说:“这本《鲁宾逊漂流记》给你,看一看吧,挺有趣的。”我错愕的接过书,李老师转身走了。
回到家,我翻起了《鲁宾逊漂流记》,越看越带劲:一个孤独的人,无助的待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居然会发生这么多滑稽、荒诞、有趣的事。这比看《一千零一夜》有意思多了。用了3天,我便把《鲁宾逊漂流记》全部阅读完了。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我有感受。论孤独,谁比得上鲁宾逊?至少我的孤独,在他面前算是“小巫见大巫”了。这么孤独的人,对待生活还是如此向往——没有快乐,自己制造快乐,没有朋友,将一只鸟当知己。与之相比,我的遭遇算什么呢?至少,身边有人愿意陪我说话。
读完《鲁宾逊漂流记》的那年,我10岁,领悟了:生活不如意十有八九,与其暗自神伤,不如敞开心扉,勇敢的接纳这个世界,寻找不一样的快乐。我想,李老师给我《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其真正用意,也是希望我能放下心中的负担,轻松的面对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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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鲁宾逊漂流记》之后,我喜欢上了看书,像着了魔一样,到处找书看。有一年,在同学家找到一很旧很旧的书,书皮上的字都看不清了,感觉像是一本失传已久的武功秘籍。翻开书皮,可见4个大字“七种武器”,这大概就是书名吧。书名下方,还有两个小字“古龙”。
《七种武器》是古龙先生写的寓言体武侠小说。所有武器中,令我最有感悟的是第二种——孔雀翎。
孔雀翎是孔雀山庄的镇庄之宝,有道是:孔雀一出,谁与争锋。孔雀山庄的庄主秋凤梧是高立的好朋友,两人都曾是武林高手。
一日,主角高立被仇家找上门了,约好决斗。高立已退隐江湖多年,手早就不拿刀剑了,而是拿的锄头。而仇家,从未停止修炼武艺。高立害怕自己打不过仇家,于是向好朋友秋凤梧借来了天下第一暗器——孔雀翎。
高立借来孔雀翎,是为了以防万一。万一真打不过仇家,还可以用孔雀翎自保。有了底牌,高立就有了信心。最终,高立没有使用孔雀翎,而且还打败了仇家。
后来,高立才知道,其实孔雀翎早就不存在了,好朋友借给他的“孔雀翎”,其实不是天下第一暗器,而是自信。
读完《七种武器》的那年,我13岁,领悟到了,自信是战胜敌人的最有效武器。所以,至今不论做什么事,我都自信满满,成不成功另当别论,至少得有信心去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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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2岁以后,我读的书越来越少了,到现在,一本也没有。这对于书,好似有些不公平。毕竟它曾给我带来了快乐,带来了希望,而我现在却碰都不碰它一下。
2017年劳动节那天,休假,突然想看看书。于是随便在书柜上拿了一本,是沈从文的《边城》。这本书是我读技校时,一个女生送给我的,她叫陈艺,扉页还有她的落款。
陈艺说,可以在《边城》里找到她的身影。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并没有在《边城》里找到她的身影,反倒找到了自己的身影。
《边城》的序言里,如是写道:……文学理论家,批评家及大多数读者,对于这种作品是极容易引起不愉快的感情的。前者表示“不落伍”,告给人中国不需要这类作品,后者“太担心落伍”,目前也不愿意读这类作品。这自然是真事……我有句话想说:“我这本书不是为这种多数人而写的”。
我想,我所写的作文,也只是给志同道合的人看的;没必要去刻意迎合大众。那样,一定会丢掉自身最真挚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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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看见很多女生的QQ签名是:道理懂了这么多,还是没过好这一生。
我想说的是,对于道理,你只是懂了,而不是领悟了。懂与领悟是两个概念。前者停留在道理的表面,后者深入到了道理的内核。表面的,是给人看的,内核的,是督促我们行动的。倘若你领悟了道理,付诸行动了,一定可以过好这一生。
如何领悟?去书店买本书吧。什么书都可以,哪怕是《故事会》。只有读书,方能解先生之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