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味人生,众口难调。人生一世,我们生活在社会这个复杂而特殊的环境中,与各种形形色色思维方式不同的人相处打交道,我们不可能八面玲珑,圆滑到和每一个人都能恰到其分的和睦相处。所以,不和便在这有意或无意中产生了,久而久之,便演变出了厌吾者与吾厌者。
所谓厌之,既非恨之,更非仇之。只不过是行为习惯,思维方式,为人之心,处世之道与自己心中的考量准绳不齐,久而久之,便使彼此产生了厌烦之感。吾厌者,不愿与其共事,不像吾恨者,不愿与其碰眸,更不像吾仇者,不能与其相容。所以,与自己讨厌的人相处久了,摩擦和冲突也会越来越来多,不和便会与日弥甚。渐而渐之,彼此便由厌之演化为恨之,最终转变为仇之。因此,我们要学会远离和舍弃。世界不能牵就我们,但我们可以回避世界。这亦是一种为乐处世之道,只不过在所谓的积极人眼里,这未免显得有些太消极了。
反复思之,吾得出;“吾厌者非必厌吾者,而厌吾者亦非必吾厌者。”所以,我们在与人相处之时,要学会观察和明辨。观察他人对自己的态度,说话的语调以及对自己的心机,掌握尺度,明辨和他人共事的是是非非。用自己的明心和慧眼去选择和回避某些有益或无益之人。
吾所厌者,是那些甚于世俗之人。他们为达到某些物欲而违心去做一些可为可不为却又败坏道德的事。吾深知,社会是一个世俗化的特殊环境,生活在其中的人不可能被反世俗化。因此,人世俗些是无可厚非的,毕竟人要在社会中生活生存下去。但不应过于世俗,否则就会与物相合,而与心相违。人生活在世上处世之法大体上有两种,一种是劳体逸心,另一种则是劳心逸体。而大凡天下之人多为后者。人世间唯有大智大隐之人才能真正做到超乎两者之外的圣法——逸心逸体。大智者洞悉世俗的种种,对世俗的游戏规则了若指掌,执行起来游刃有余。而大隐者好似超脱世俗之外,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其实没有谁能跳出世俗的网罗,以神人的闲暇去揣摩世俗中事物的因与果,他们只不过是以自然的平和冲淡去中和了世俗的蝇营狗苟,所以显得他们超凡脱俗。吾厌者,劳心逸体也。体劳可息养而好之,而心劳以何可好之?让世俗驾驭自己的意志,你就是世俗棋局中的一枚棋子,任人摆布,永远不可能成为控制棋子的博弈者。这样的人生是可悲的,丧失了真实的自我。换位考之,厌吾者应与吾有相似的认知,他们认为我的处世之道与其相违。所以,彼此心生厌烦,格格不入。
通常情况下,吾厌者自己心知肚明,而厌己者,自己却难以发觉。有时甚至和自己生活在一起的熟人朋友就有厌己者,只是你不知他也不好太过于宣泄对你的厌烦,所以,他知你不知。当然,这并不是危言耸听之辞,亦非离间之语,静心深思的想想,事实就是这样。
在吾看来,有共同物质追求的人称为朋友,有共同精神追求的人称为知己。相待两不厌,唯知己与自然耳!
《厌吾者与吾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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