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还是没能抵住北风的寒冷,患上了感冒。
我的体质不算差,平日也没有小病小痛,感冒一年偶尔得一两次。
每一次生病,都会让人精神萎靡,无所适从。小小的感冒,居然能让我全身每一寸皮肤都感觉到不适,如针扎般刺骨。病痛愈是严重,愈是让人感到健康的可贵,让人更加珍惜生命。
带着患病的身体在公司挺过白昼,回到家中一丝也不想动弹。只想早早睡觉,不被任何人所扰。
躺在床上,听着黄磊朗读《四分之三的爱》,让人历历在目,青春期的爱情扑面而来。
我在一个商场碰到我初恋的女友, 是在我们分开之后的差不多十年。
我们在恋爱的时候都一直写情书,那时候我们两个人都会把信投在同一个邮筒里,然后邮递员把信拿出来后在分别寄到我们两家来。
我们不能够把信交给对方,因为那是情书,情书一定要寄,一定要有邮票,要有邮戳,要有放进邮筒的一瞬间。
十年之后我们在商店碰面的时候,都是在收款台付款,我们都是去买信纸。 我跟我女朋友讲说,刚刚我碰到了我初恋的女朋友,她说是吗?
我说我们都是去买信纸的,她说是吗?我说可是我们永远不会为对方写一封情书了!她没讲话,我也没讲话。
以前,我有她家的电话号码,我以前坚信这个号码是我一生不会忘记的,我现在一个号码都记不住。
我以前觉得我们会一生厮守,我们在一起共处还不到一年,我们把一生想得太简单了。
那时候我每天都可以不睡觉,每天都可以不吃饭,每天都可以不做功课,可是我不能一刻不想到她,今天,我每天都要吃,要睡,都要工作,偏偏就这件事情有点不见了。
我记得那个时候,北京的天特别冷,我们一起看过一场电影,那电影好长,是个台湾电影,名字我忘了,很不好看,而且完全不吓人。
而她就忽然故作被惊吓状的把手放到我的手里,我也好像就若无其事的握着她的手,然后她就说,你的手好凉,我说我冷,然后她在我的右脸颊用嘴唇碰了我一下,然后说一个吻等于三十卡热量。
我们在那个飘着雪花的北京的夜晚,路灯是惨白色,可是远远的楼门口那个灯光是暖色的,她的衣服是白色的,她站在中间是金色的。
她就回过头说你怎麽还不走?我用我当时想象得出来的最帅的姿势,站在那个风雪的夜晚,一个脚站在地上,一个脚跨在脚踏车上面,然后头昂起来,我觉得很高傲,很像一个贵族,很像来蒙托福或者普希金,我就说我在等,她说等什麽?我说热量。
那个笑容是灿烂的,是你一生见过最灿烂的笑容,那个拥抱是你一生最紧促的一个拥抱,那个吻也是你一生中最美妙的一个吻,可是我就是忘了她家的电话号码,对,就是这样。
我记得我们走进女生宿舍的那个楼道,我们荒唐不羁,我们像是一个疯癫少年,夏天的风吹着所有的门的门帘子,那些门有粉色,蓝色,红色,绿色,全部被吹了起来,像是一面面招摇的旗帜,在欢迎你的到来。
你走过那个女生宿舍的楼道,走向你爱人的身旁的时候,你什麽也没有想,就是想爱,可是,就是失去了,年华就是会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