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认为一名光芒万丈的律师形象应该是这样的:在法庭上打得了辩论,回到办公室写得了文书,面对当事人学富五车。然而,在实习中更多地听到的却是“团队”二字,特别是年轻律师在接电话时经常说:“这个问题我拿到我们团队去讨论一下。”
随着工作的推进,我越来越意识到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比如起草文书,有些表达如鲠在喉,恨不能回到小学再去听一节语文课,但如果这时有其他人在旁边稍微点一下就能豁然开朗。比如思考文章架构时,其他人就能够补充我自己想不到的好点。
比如碰到的问题若不属于自己的专业,就可以去求助专业的人。比如校对制作好的合同或翻译,自己看总会漏掉些错误,最好再让团队其他成员过几遍目才安全。
客户也更喜欢看到团队。是啊,如果我是客户,看到自己的律师带领着那么多团队成员,各种领域的专家都在对我的事上心,那这服务的质量肯定没话说,安心程度无疑大幅提高。
当然,律师费也大幅提高了。
……
但是我愿意啊!
放眼望去,律所中现基本上都以“团队”为工作单位,单打独斗的观念不再普遍使用,“养几个人赚大钱”则更多地出现在了聊天内容当中。从律师行业来说,在法律服务的提供上,团队合作趋势的出现其实具有必然性,因为无论是律师一方还是客户一方对此都喜闻乐见。
无怪乎,当我电话联系应聘者来面试时,对方试探着问:“你们是什么团队”而非“请问是哪位律师招助理”了。
看来,今后如果要走律师之路,“自己是否与团队伙伴合得来、自己能为团队贡献点什么”将成为必须要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