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家庭教育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网友们纷纷加入议论:这下家庭教育也不再是私人关起门来的事情了?有法可依了?韬韬爸爸认为,都说当父母是人生最难的一件事之一,偏偏这件事不仅没有老师教,也没有试可考!有责任心的家长,当然会自发地学习养育孩子的知识,但是也有很多的家长是随心所欲,张口就骂,不满就打的,还美其名是教育孩子。
多少家长自小就不停地逼孩子,说是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但孩子真正的起跑线就是父母!好的父母,自小能充分发挥孩子的潜能,也能让孩子在幸福和快乐中成长。但是说实话,有多少家长愿意花很大的精力甚至金钱去学习如何养育孩子呢?如果真的能把家庭教育的内容制定成法律法规作为家长们的一种指引和限制,还是非常不错的一件事我们一起来看下草案的内容吧。
这一条是争议很大的,很多家长们都在谈论,难道熊孩子我还不能管教吗?
我个人认为判断的标准是什么样属于“家庭暴力”,管教是有目的的,出发点是善意的,手段是合适范围的,而暴力是破坏的,恶性的。要看这个判断的边际要如何制定了。
这一条应该深受很多妈妈们的欢迎啊!多少个妈妈是一个人扛起育儿的大业的,多少苦多少泪别人谁知道!爸爸其实在儿童教育上的作用同样是不可替代的,呼吁父母共同照顾和教育孩子一直是我们的主题之一。
这条我非常赞同,家长们都应该学习家庭教育的知识。但是光凭自觉是不是有点太过理想了?要知道有很多人虽然一无所知但是总是自信满满,一拍脑门就自己做决定了,别人说的都不听,你还想他们能自觉去接受教育吗?
另外目前好像并没有看见多少父母教育的渠道,负责任的家长都是靠自己看书看视频看育儿博主自学的,不负责任的家长根本没考虑过这个事。我想如果由国家推出一些统一培训的父母教育机构也很不错,没准我们这些育儿博主稍微考核一下就能原地上岗了。
这条特别好,不管是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只要他们被托付给我们了,我们就是孩子的爹娘。
家庭离异后孩子如何妥善照顾一直是难题,虽说这条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拒绝家庭教育的义务,可具体怎么实施呢?又如何界定标准呢?毕竟父母已经分开了,总不能像普通家庭一样经常照顾孩子啊。更别说双方可能也重新组建了新的家庭,有了新的孩子。
国家干预也是方案能够真正落实的前提之一,否则空有法规,无人监管,也没有意义。
这个我觉得就应该像驾驶证那样,屡屡扣分表现不好的直接回炉重修。有的人总是说忙这忙那没空教育孩子,那就看看他有没有空去接受惩罚和教育吧。
罚款和拘留还是有点震慑力的,不过关键是谁来监督?一直以来家庭教育都是关起门的私事,别人如何知道,又如何去监管呢?这个问题值得深入去研究和探讨。
撤销监护人资格可以说是最严厉的手段了,可是监护人被撤销了孩子由谁来照顾呢?对于某些人来说,会不会反而是一种解脱?我本来就不想尽父母的责任,撤销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对付这种人是不是该有相应的其他惩罚搭配才有震慑力呢?
总的来说,能够把家庭教育纳入法律法规的想法当然是进步的,但是古语说的好,“清官难审家庭事”,具体的规定和落实,是任重而道远。
我们也不要求能够一步到位,尽善尽美。慢慢来,一步一个脚印,摸着石头过河。相信将来,一定能制定出一个真正完善的,可实行的“家庭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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