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的存在
音乐是一门技术?抑或是一门艺术?
这似乎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然而这个问题,我足足想了十年。
我们的认知很容易混淆常识性的经验获得,和逻辑性的辩证获得。这也许和我们长期获取知识的方式和习惯有关。在认知未曾阻碍发展的时候,也许并没有必要去觉察它的性质。当我常年一边享受练琴的喜悦,一边又深感音乐的虚无时,并不断被这两种感觉挫败时,我想,这就成为必须去思考的问题。
常识性的经验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我们持续练琴的大多数时刻,我们在追求的确实是一种技术。而常识性的经验告诉我们,音乐应该是一门艺术。
黑格尔说,所谓“应该”里,总是包含着一种软弱性,即某种事情,虽然已经被承认为正当的,但自己却又不能使它实现出来。
所以我的常识性经验是经不起检验的,我曾经以为的艺术只是一种单纯的存在。“单纯的存在,乃是纯全的空虚,同时又是不安定。”
至此,我得出了第一个推论:
当音乐的艺术性只是一种存在性概念时,对于音乐的追求是不稳定的。换言之,总有一天,它会被抛弃。
到这个年纪我才真正懂得反省,反省那些我以为的,“单纯的存在”。存在想要得到稳定,它必须是辩证而同一的。换言之,我必须找到音乐中的矛盾,并且,充分地接纳它们。
在我讲音乐的矛盾之前,我想先剧透关于音乐存在的结论:
音乐是我已知的艺术范畴内,我认为的唯一一种,充斥着人类的本能,情绪的敌对,审美的愉悦,并最终由此构成形态的艺术。
音乐的矛盾
存在得以稳定,它必须是辩证的,换言之,必须经得起否定的否定,才能得以发展到更高层次的稳定,并最终作用于艺术的提高。音乐作为一门艺术,要得到美学的帮助,我们必须得接受一个事实:它并不必然是美的,或者说,它是一种复杂的、综合的、多维度的充满矛盾的哲学之美。
生与死:
在我看来,不是所有常识性认知的“艺术“可以真正地被冠名为艺术。我努力去获取定义,然后得到我的第二个推论:
所谓艺术,是一种以美的形式表现、具有无限变化的可能性、经得起否定之否定、能为人类情绪服务、并最终借此获取真正自由的特定的存在。
而人类所有的情绪,最终能指向于两种本能,生本能,与死本能。
很可惜,受制于我们的文化,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去真正地理解人之本能。我们渴望生,害怕死,我们不愿意去讨论,甚至接受,人之本身,既具有死本能的存在。
我曾经无数次疑惑于,中国音乐美学的深度,为何远远比不上西方音乐。我也曾经疑惑于是不是素材和音乐留存的问题。后来,我慢慢明白一件事,这其中必然有文化的原因。美学作为哲学的分支,它的发展,以及对于一门艺术的指导作用,其前提必须是真正接受死亡的客观存在。
音乐是一种时刻在唤醒生与死的艺术:律动是我们在胎儿时期就熟悉的生命体的存在形式,而同时,我们听到的每一个音符,从时空的角度而言,它已经消亡。
我们确实满足于这种体验,音乐之于人类的愉悦的感觉,也许就源于,它真实地唤醒又服从于,人最原始的两类本能。
理性与情感:
作为弗洛伊德“唯乐原则“的信奉者,我坚信快乐是唯一的动力,一切得不到心理上快乐满足感的行为,最终都无法获得长久的持续。
音乐演奏之于我的满足,我归纳为:当手指在严格地训练下,将会获得对每个音符的控制感;而当听觉、触觉、视觉同时成为情绪的传道者时,会得到一种丰富的反馈。这种复杂的反馈带来的愉悦,是绝大多数其他活动中所得不到的。
然而事物总是被矛盾充斥着的,这种愉悦听上去很美好,但它是无法得到彻底的满足的。也许,每一个演奏者都会在某一个时期发现这么一对矛盾:情绪的活动并不单纯是精神上的,它同时会引发生理机能上的反馈。当情绪高亢的时候,也许你会发觉手指的触感异常灵敏,但也可能是反其道行之,你会发现错误百出。
于是,当演奏仅仅为听觉服务时、当追求的是一种演奏结果时,我们放弃的恰恰是音乐带来的一部分愉悦。在我看来,那部分被舍弃的愉悦,也许远高于听觉的享受。
演奏者的每一次演奏,都在解决一个问题,在情感的丰富性,和理性的稳定中,如何取舍。
遗憾与完美:
以上两个矛盾的最终反映在艺术上,要面对的终极矛盾,便是遗憾与完美。
常识性的经验获得告知我们,我们追求的艺术理应是完美的,然后,所谓的“完美“,与”艺术“一样,是一种单纯的存在。
而艺术,要成为一种实质性的、稳定的长久存在,要让它成为我们终生能与之相伴并信赖的挚爱,唯一的方法,是正视它的遗憾性。
当我们开始学习音乐的那一天,我们终生要面临的,实质就是这个矛盾。如果我们解决不好这个矛盾,或者说,我们的学习过程,没有学习去直视这个矛盾,那么我们总会被内心的挫败感所击溃。
所有不愿意练琴的日子,如果愿意去追寻“为什么”,其原因最终的指向,都是因为这个矛盾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