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提到,在某些有影响力的言论中,诗歌的内容(意象和修辞等)的重要性是大于音律的。并且分析到,这样的认知逻辑是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结构而从古代传承下来的。乍看起来我是在辩护其合理性,实则不然。
在探讨诗歌另一核心要素音律之前,请准我再次绕道而行,并提出一个关键议题——即认知的矛盾性特征。首先强调本文中提及的矛盾区别于历史唯物论的矛盾概念,它仅仅涉及逻辑的层次,显得似乎更为微观和静态。
虽然我是用一个特征来概括,但实际上,这些矛盾反映的并不是同样的现象和机制(我仅仅认为在现象角度这样的归类是对本文有价值的)。它们包括,个体认知的逻辑矛盾(不同情景下)、个体认知与表达的矛盾、不同主体之间认知表达的逻辑矛盾(往往伴随着言语行为的冲突)、个体认知与群体表征之间存在的描述性和物质性矛盾等等。(在此望澄清,这种矛盾观在我的理论城镇中居于核心位置,但迄今为止,我尚未打算详细阐述)
有人概括道,大众媒介使文学生产趋于消费化,看似言之凿凿的结论,实际上不免流于现象的判断性叙述。若要追求结论,则应当是所谓对本质的追求。为何意象愈发追求当前的沟通,而不是诗意地设下言外之意的谜团。对这个问题的解释中,立足于是非先验论的那些声称大众消费具有误导性的废话,是我不愿再多费口舌抨击的。而音律的特征给予了这个问题一个接近本质性的解释契机(仅仅作为猜测)。
由于诗歌的音律中,声音某些和谐的特征可以积极地致发某些情绪表达的生理反应。因此,即便我们如何强调互动、社会表征和文化结构这些宏观的因素,但诗歌在其孕育的初期,我们不得不承认,有赖于心理机制的支撑。只不过,若我们在分析共时或历时的社会表征时,仍然始终强调这一点的话,就是文化功能主义的理论范式了。我的观点即是:人类身体内部生理和心理机制和社会表征之间的关系,并不像社会学一直以来争论的那样,是某一方决定另一方的过程。而我现在折衷地把两方观点抽离并归结到一起:心理和生理代表的身体一方——正如我之前所说的——是诗歌这种艺术表达形式得以出现的动力性机制,世界各文化单位中普遍存在是其有力例证;而至于社会表征,它自果推因地解释着,社会这个超有机体如何在历史中赋音律和意象以各自的地位特征,在这方面社会的影响力是大于身体的。
引入身体的概念,除了有助于我们回顾诗歌的降生阶段,更是为了解释,抛开经济技术论视角后,如何阐释得更透彻,为什么世俗化浪潮这个概念总与消费化这个特征相伴。综上所述,这个原因便是,人们在如今的景观社会里被更情绪化的意义载体支配了。而德波在其中只看到了意象,而未能洞悉,意义的载体本身便是多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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