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拉萨时,我给阿龍说,等我高反好了,你喝茶我喝酒。于是到达拉萨的四天后,在古修哪书坊,他喝着甜茶,我喝着拉啤。
尝尝当地特色的酒酿是我旅行爱做的事情之一。
在大理喝几罐风花雪月,到凤凰要来一碗女儿红,去到墨西哥,少不了一定要尝尝最地道的龙舌兰。
什么桂林的漓江啤酒、泰国的LEO和TIGER、看似专为游客准备的酒类,对我来说,就相当于旅行中烂俗的“到此一游”,反正我次次都得签到。
其实我喝不出来酒的好坏,只觉得各有各的好喝。也有我不喜欢的酒——太苦涩的黑啤和太烈的白酒。
在科苏梅尔房门都关不紧的青旅,往来的三教九流扎堆在庭院里,举着瓶瓶罐罐闹哄哄地到了下半夜。
我跑去海边的小酒吧,占了一个桌台,点了一杯不知是什么名儿的啤酒,叫了一些小吃。看着面前弹吉他的那个有着深邃蓝眼睛的帅哥,听着西班牙民谣,自己就陶醉了一个晚上。
总不爱和熙来攘往的旅友切磋酒量,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如果有一到两个聊得来的酒友就甚好,如果没有,那酒可以配音乐,也可以配本好书,就这么默默打发了时间。
两年前,辗转到了茶峒——沈从文笔下真正的边城。茶峒还没有商业化,没有酒吧也没有夜宵摊。只在酉水河边上有几家当地人开的餐厅。乌篷船就泊在岸边,小孩儿跳上船来拉网,网里活蹦乱跳着鲜活的小鱼儿——角角鱼。
有客人点了鱼,店家就去船里挑新鲜的活鱼来给客人做菜。小木桌支在河边。没有灯红酒绿靡靡之音,只有河岸边的星星灯火,和潺潺水声。酒也是最地道的米酒,浸在河水里,捞起来,和鲜活的鱼肉一样,都是滋养人的乡土味儿。
半斤米酒还喝不够,隔壁桌的重庆大叔,拿来“烧刀子”换我一小杯米酒,我也不太舍得,对于米酒,我就是有着由衷地热爱。
小的时候,回老家过年,白天出去外面玩了一天,傍晚踏着青石板路回家。
姑姑家的老房子在河边上,河边洗衣服的妇女陆续回家,铁轨桥上的火车轰隆隆地开过,车厢的灯光似排好队的流萤划过暮色的天际。镇上的店子正在关门,还是老旧老旧的街道和房子,关门时需要将长长的木板一个一个的安上,门缝里透出暖黄的灯光来。回到家,大人就给我倒一杯“壶子酒”。
壶子酒是自家酿的米酒,大冬天,放在炉子上烧热,要趁热了喝。从小喝着这种暖暖的米酒,从此,总觉得米酒都有着家乡的味道。
后来无论去到哪里旅游,如果是有自家酿的米酒,我都觉得在异乡寻到了故乡。
毕业那年和发小去成都旅游,那几个愣头小子骗我,说女生的酒量,8斤白酒没问题。真的不要笑我,我对斤两数全无概念,兀信了他们的话,二三两庐山老窖下了肚,又喝了两口冰啤。然后,整个世界都颠倒了。
听发小说,我做了许多丢人的事情。我也不去想什么丢人的事情了,反正第二天醒来,人也好着,只是以后,我都不敢再碰白酒。
毕业后工作,压力大的时候也偶尔借酒浇个愁,只是越往后越懂得,酒这种东西,从来不是浇愁用的,喝酒不在于要喝醉,也不在于要比个高下。
过了“沉迷漫长宿醉”的那一年,渐渐地,习惯在开心的时候喝酒,烦闷的时候喝茶。
旅行去到陌生的地方,也习惯要尝尝当地的酒酿,当地人的质朴和豪情,似乎都可以浓缩于一杯酒水当中。总觉得,与当地人同饮过一种酒,就可以算是半个同乡人。
我爸知道我喜欢喝些小酒,出去旅行总不忘给我带一两瓶当地的酒回来。
去到朋友的城市旅游,朋友有时也会备一点酒给我带回深圳。
还没和阿龙在一起时,每次他从香港过来,都要给我带梅子酒做手信。
更不消提成都,成都宽窄巷子的梅子酒,只怕都被芋头买了个遍。
家人和朋友不挡我喝酒,他们知道我这点小兴趣,总在这一点上惯着我。也万分信我不会成为酗酒之徒。只说,喝开心了吗?下次再给你买。
我想,尝遍各地美酒,也成了我旅行TIP的前三。
今后的生活也应当如此:
与良辰美景共饮,与冷暖人情同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