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条例》要求,把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作为组工干部,要发扬示范带头作用,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学在经常,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在“笃实好学”中做政治上的“明白者”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党史是最好的营养剂。组工干部要坚持把学党史作为组织工作最需要学好用好的教科书,善于从党史中总结科学经验、探寻发展规律、继承优良传统,要持续巩固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锤炼党性,在传承与发展相统一中学出更加坚定的政治担当。
在“深思细悟”中做理论的“践行者”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行动的指南。组工干部要把从党史中汲取的精神力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感悟这一思想伟力,学会运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淬炼更准的政治判断力、更深的政治领悟力、更强的政治执行力。
在“学思践行”中做人民的“维护者”人民是历史的主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组工干部要通过党史学习教育,立足岗位实际,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为基层群众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推动党员干部联系走访在一线、理论宣讲在一线、民情掌握在一线、精准服务在一线,进一步站稳群众立场。
在“砥砺奋进”中做时代的“破局者”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组工干部要把学习党史教育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工作中展现组织担当、发挥组织优势。要拉高工作标杆,把学习教育中焕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努力成果,从党的艰辛革命史和光辉奋斗史中汲取前进力量,不断激励自身干事创业的昂扬热情和奋进斗志,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委组织部 宋帅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