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焦点团队网络初18、中19、讲11,坚持读书分享打卡第885天。
伦理第四讲《多重关系与专业界限》,其中印象深刻与收获:
1、多重关系:是指心理咨询师和个案在专业关系之外,还发展或维持其他关系或角色,有时又称为双重关系或非专业关系。
2、咨询师和来访者,一定是关系越纯粹越好,避免发生多重关系。
3、咨询师不得与当前寻求专业服务者或其家庭成员发生任何形式的性或亲密关系,包括当面和通过电子媒介进行性或亲密沟通与交往。
4、咨询师最好不要接收来访者的任何礼物。
咨询师可以通过告知书告知来访者,咨询师不收其礼物的原因,当然也可以通过口头告知来访者,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5、咨询师是否可以肢体接触来访者,需要考虑三方面的因素:咨询师的咨询取向和理论学派,一般精神分析流派不会与来访者有肢体接触;考虑来访者的年龄;考虑来访者的功能程度尽量。一般避免肢体接触比较安全。
6、来访者在咨询过程中聊到的其过去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咨询师依然要为之保密。但可以鼓励他自己去自首。如果是即将发生的违法犯罪、伤人伤己行为,咨询师要有预警意识,启动预警责任,避免侵害的发生。
7、咨询师如果与来访者在街上偶遇,咨询师可以当不认识或简单点头打个招呼即可,不要停留,更不要询问。
8、多重关系的评估依据:是否存在剥削来访者;是否伤害专业关系;咨询是否保持客观。
9、多一个朋友,少一个个案。一定谨记不能和来访者成为朋友关系。否则要终止咨访关系。
10、咨询过程中,来访者哭泣时,咨询师可以把纸巾放在他手边,让他自行去取。这是来访者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情。
11、咨询师一定要在咨询室开展咨询。切记不要带来访者到咨询室之外的地方做咨询。
12、咨询师要守好自己的界限,比如让来访者自己拿纸巾、倒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