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辨体又二(初)标明
《解》第二辨体。大乘经,皆以实相为正体。
释体
前释名,释其假名。今辨体,显其实体。体是名下之所诠,名乃体上之能诠。经中从始至终,无非能诠文字,意欲寻名得体,藉文显理,因筌得鱼,因指见月。
明大小乘体
诸大乘经,以实相为正体。释论云,除诸法实相,余皆魔事。
如华严以一真法界为体,即实相异名。
楞严以如来藏妙真如性为体,亦即实相异名。法华亦以实相为体。凡大乘经,皆以实相为正印也。
小乘经,则有三法印,谓无常、无我、寂灭。有此三印即系佛说。
论大小乘体因由
或谓小乘,何以有三印。大乘何故但一印。良以小乘根钝执重,生死非涅槃,涅槃非生死。以无常无我二印,印生死。寂灭印涅槃。故须三印。
阐大乘实相体
大乘根利执轻,悟生死即涅槃。涅槃生死,二俱一体。故但一法印也。实相者,无相也。无六凡之有相,无二乘之空相,无菩萨之二边相,无名字相,无言说相,如来藏空义,一切俱非。金刚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故曰实相。复次、实相者,无不相也,法法宛然。所谓虚空无相,不拒诸相发挥。一色一香,无非实相。心实相故,法法实相。如来藏不空义,一切俱即。金刚云,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如来,亦是实相之异名也。复次实相者,无相不相,不相无相也。如来藏空不空义。离即离非,是即非即。非空非有,而即空即有。即中道实相也。
结体
诸佛悟此,所以成等正觉。众生迷此,所以沉沦四生。迷悟虽殊,而此实相理体,仍不生不灭,不迁不变,湛然常存。故以之而为诸大乘之正体也。
(二)正辨分三(初)明性量无相
《解》吾人现前一念心性,不在内,不在外,不在中间。非过去,非现在,非未来。
明无差别妙性
原夫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无差别性,即实相妙性。
明心为体之由
三法皆得为今经之正体,何故只约一念心性,以显实相,为今经之正体耶。当知若约佛法,则疑太高。若约生法,又疑太广。故约心法,最为切近。
复次、一念心性,直示一句佛号之体,即空假中。诸佛所证之三德秘藏。乃诸佛之心要。后文云,一句弥陀,乃本师所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又云,诸法所生,唯心所现。一切因果世界微尘,因心成体。故约心性明实相体。又所谓诸法本闲,唯心自闹。心若不闹,万法自如,则实相体显矣。故约心法,而显今经之正体,最切要也。现前一念心性,圆它它。光烁烁。随缘不变名性,不变随缘名心。随染净缘,生十界事。所谓三点如星相,横勾似月斜。披毛从此出,成佛也由他。
众生不了此心,即执胸内之肉团心,以为心。殊不知此非真心,有色质故。
亦非缘影,缘影因尘而有,有生灭故。并非三处,亦非三世。视之不见,不可以言其有。听之不闻,不可以言其无也。不在内者,不在身内也。若在内者,应先见心肝脾胃五脏六腑,而后方能见外。今既不见内,可知心不在内。若在外者,则身与心,两不相干。是知心不在外。若在中间,南看成北,北看成南,中从何立。故名不在中间。非过去者,过去已成过去。未来尚未有来。现在则不住。自心当体不生不灭,故非三世。自心当体不可得,故非三处。
诠心体光寿
名横遍十方。即寂而常照,故曰无量光。
非三世,名竖穷三际。即照而常寂,故名无量寿。
无量光寿,即现前一念心性。故曰法界圆融体,作我一念心。故我念佛心,全体是法界。又曰十世古今,始终不离于当念。无边刹海,自他不隔于毫端。皆显一念心性,竖穷横遍也。
《解》非青黄赤白,长短方圆。非香非味非触非法。
前谓一念心性,非三处,非三世。今明一念心性,非能相,非所相。能对,即六根见分也。所对之境,即六尘相分也。青黄赤白,长短方圆,通属色尘。对下声香味触法之五尘名曰六尘。能对之六根,喻如镜光。所对之尘境,喻镜影。光影唯一镜体,能所唯是一心,故非能所相也。
引经证
楞严云,如来藏本妙圆心,非心非空,非四大,非六尘,非六根,非六识,非四谛,非十二因缘,非六度,非四德等是也。
《解》觅之了不可得,而不可言其无。具造百界千如,而不可言其有。
此显自心非有无相。上文于三处三世,六根六尘中,觅心了不可得,即非有。
虽了不可得,而此心体湛然常存,即非空。虽无相而体用宛然,即空而有。
故曰觅之了不可得,而不可言其无也。
具造百界千如者,具、谓理具,造、谓事造。十界互具,则成百界。界各十如。故曰百界千如也。
十界者:
(一)佛法界。即三世诸佛。
(二)菩萨法界。即十方菩萨。
(三)缘觉法界。闻十二因缘而悟道者是。(四)声闻法界。闻四谛法而得度者是。以上名四圣法界。
(五)天法界。即六欲、色无色界诸天。(六)人法界。即四州之人。
(七)修罗法界。嗔心好斗。有天福而无天德。
(八)饿鬼法界。身形丑恶。常受饥嘘之苦。
(九)畜生法界。愚痴无智。即鸡猪鹅鸭等是。
(十)地狱法界。八寒八热。二六时中,受苦无间。
明十界互具
上所明者,事造十界也。而十界,界界各具十界。
如人道亦具十界。自心湛然常寂,寂照不二,一念平等心,即佛界。
起一念六度慈悲心,即菩萨界。生一念沉空滞寂心,即二乘界。此即人道具四圣也。
生一念五戒十善心,即天界。生一念三纲五常心,即人界。
一念斗争心,即修罗界。起一念悭吝心,即饿鬼界。生一念贪恶心,即地狱界。
一念愚痴心,即畜生界。此即人道具六凡也。此为人道中具十界也。
百界千如
人既具十界,则佛亦具十界。乃至畜生亦具十界。如斯十界互具,则成百界。界各十如,则成千如。谓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此谓之百界千如也。
明一念三千
复约正觉有情。及依报器世间之三世间各一千,则成三千。复次事造三千,由于理具三千。如是心是佛,是心是天堂,是心是地狱。如水本具波浪之事,谓之理具。
显妙之理
复有事造三千如、是心作佛,是心作地狱。如水遇风,则生波浪,谓之事造。诸法虽殊,三千摄之无遗。而事造理具,两重同居一念。故云具造百界千如。则非空也。而此一念当体了不可得。如千波万浪虽殊,而各无自性可得。故复不可言其有,则非有也。非有非空,妙在其中矣。
《解》离一切缘虑分别,语言文字相。而缘虑分别语言文字,非离此别有自性。
明体净
夫常住真心性净明体,不落文字,何有言诠。扬眉落二三,开口落两蹶。当体无言说故离一切攀缘,思虑分别,语言文字等相也。
离三执之相
离凡夫执有之缘虑分别,语言文字相。离二乘著空之缘虑分别语言文字相。离菩萨执但中之缘虑分别语言文字相。
复次凡夫之缘虑分别,即见思惑,为界内我执。二乘缘虑分别。即尘沙惑。菩萨之缘虑分别,即无明惑。此二种缘虑,为界外法执。总前见思为五住无明。
明无性本离之理
而此五住无明,是虚妄相,本无自性。性本自离,原不可得,非有性而离。若是有性,则又不能离。不能离则众生永不能成佛矣。故曰非离此别有自性也。
《解》要之离一切相,即一切法。离故无相,即故无不相。不得已强名实相。
要之者,以要言之也。
约真谛言
离一切相者,约真谛以破凡情圣解。所谓真谛门中,不立一法,故曰离一切相也。
约俗谛言
即一切法者,约俗谛建立一切。所谓俗谛门中,不舍一法,故曰即一切法。
圆中之理
离故无相,即非有。即故无不相,即非空。非空非有,而即空即有。即是圆中妙理,亦是圆真,亦是圆俗也。实相无名,无相,即真谛。亦无不名,无不相,即俗谛。非真非俗,而即真即俗,至理圆融,不可以名名,为度群迷故,不得已强名曰实相。
(二)明性体圆成。分三(初)总标
《解》实相之体,非寂非照。而复寂而恒照,照而恒寂。
此总标心性遮照不二。实相之体,即吾人一念之心性也。此之性体,众生本具诸佛所证,即圆成实之本体也。
明寂照理
非寂非照者,寂者湛寂,照者明照。自心湛湛寂寂,故非有(空,非照)。自心灵明洞照,故非空(有,非寂)。双遮二边,故曰非寂非照。寂照不二,遮照同时,故曰恒寂恒照也。虽曰非寂非照,而自心历历明明,故曰寂而恒照。即不变随缘之用。虽历历明明时,而自心仍湛湛寂寂,故曰照而恒寂。即随缘不变之体寂照不二,唯是一心,故名双照。
所谓如来藏妙明心圆,离即离非,即非寂非照。是即非即,即恒寂恒照也。
《解》照而寂,强名常寂光土。寂而照,强名清净法身。
现前一念心性,亘古亘今,湛寂常恒。即照而寂,强名常寂光土。
释常寂光土义
常、即法身德。寂即解脱德。光即般若德。乃诸佛所证之三德秘藏。
土照寂义
土有不动义,故合照而寂也。
法身随缘寂照义
自心正湛寂之时,仍灵明洞照。即寂而照,强名清净法身。即自心清净法身。法身有随缘义,故合寂而照也。此明众生现前一念心性,即诸佛如来之身土也。
《解》又照寂,强名法身。寂照强名报身。
法身无相照寂义
此约众生心性,又是如来法报二身,显心性本具。照而常寂,强名法身,取法身无相义。
报身有相、不变随缘、寂照义
寂而常照,强名报身,取报身有相义。问,前以寂合照,名法身。今何故又以照合寂,名法身耶。答,法身有随缘无相二义。前明法身随缘,故以法身合照,显身土不二。今明法身无相,故让法身合寂,显法报一体。此上四句皆约性德而言。
《解》又性德寂照,名法身。修德寂照,名报身。
此二句性修合论。
论性德寂照义(性德寂灭,本具照义,但假修德彰之耳,若性德无照之用,修之何及?)
性德自性本具之德体也。自性本具寂照,但无修德之功,未成事用。如金在矿,未加煆炼,不能受用。故若寂若照,总名性德之法身也。
论修德寂照义
(修德寂照,所成报身,有随缘不变自受之能(寂),亦有不变随缘利他之功,(照)性者,非修不显,修者,显性之所具,故知性修二二不二。)
修德者,即始觉智发,照本觉理。五惑尽,三智圆。修德有功,性德全显。如金出矿,加之煆炼成为纯金,可以受用。故若寂若照,总名报身也。然在矿之金,与出矿之金,无二无别。正显众生性德之法身,与诸佛修德之报身,亦无二无别。以其全是实相故也。
《解》又修德照寂,名受用身。修德寂照,名应化身。
修德照寂有自受用之能
修德之照而常寂,乃诸佛自受用报身,亦名法门身。
引喻证而明之
如妙宗云:八万四千陀罗尼为发。第一义谛为髻。种智为头。慈悲为眼。无漏为鼻。四辩为口。四十不共法为齿。权实二智为手。如来藏为腹。三三昧为腰。定慧为足。唯独自受用,余人所不见。故名曰自受用身。此即修德之寂体也。
修德寂照有应化之功
修德究竟,寂而常照,名应化身,随机应化,如观音之三十二应,乃他受用身。垂形十界,应化一切,故名应化身。此即修德之照体也。
《解》寂照不二,身土不二,性修不二,真应不二,无非实相。
下明不二之理
寂照不二
前来说寂说照,应知本是一体。寂如月之体,照如月之光。从体起用,全寂即照。摄用归体,全照即寂。寂照原是一心,故曰不二。
身土不二
身土不二者,现见身体是身体,房屋是房屋,此皆众生妄见。如实而论,房屋即自心中之房屋,身体即自心中之身体。即一心之寂体而为土,即一心之照体而为身。原是一心,云何言二。故曰身土不二也。
性修不二
性修不二者,性德即本觉理,修德即始觉智。全性起修,由本觉理,发始觉智。全修在性,以始觉智,照本觉理。始本不二,故曰性修不二也。
真应不二
真应不二者,真即自受用身,应身即他受用身。自他一体,故曰真应不二也。
(言从寂之体而起照之用,即寂而照,即照而寂,此理甚明,应不复疑,又此皆一心所现,实相所印。)
无非实相者,谓虽分寂照,身土,性修,真应,唯是一心所现。而一心即是实相。所谓心实故,法法无非实相。所谓青松翠竹,总是真如。绿柳黄花,无非般若。到此地步,处处悉成华藏界,纵教何处不毗卢。
真空义
然而实际理地,不受一尘,即实相无相,真空义也。
妙有义
又云虚空无相,不妨诸相发挥,即实相无不相,妙有义也。
(言此有无有自体,有而非有,乃真空义;空而非空,乃妙有义。空而不空此空是妙有,有而非有此有即真空,妙有即真空真空即妙有明矣。)
真空不空,即妙有。妙有非有,即真空。真空妙有不二,即中道实相。而中道实相,即吾人一念心性。而一念心性,即空,即假,即中,圆具三观之妙理。如水银堕地,颗颗皆圆。如析旃檀,片片皆香。
称妙经之义
此经从始至终,所诠之文,无非谈此一念心性。除此心之外,别无片事可得。故曰诸法所生,唯心所现,因心成体。所谓心者,即实相,实相即此经体。
妙解之解
故称经曰妙经,要解称曰妙解。微妙解,不足以显妙经之妙。微斯经,岂能成妙解之妙哉。
(三)明性具遍作分二(初)承前起后
《解》实相无二,亦无不二。
实相无二
此承前文,实相无二之理,起后文实相无不二之事。十界差别法,唯是一心作,故实相无二相也。
亦无不二
十界诸法宛然,故无不二之相也。
(不住空有,入平等中道,不断结使不住使海,随缘自在,自在随缘,心常寂寂,亦不住寂寂之相,所谓,住法界,如虚空者也。)
(二)正显
《解》是故举体作依作正,作法作报,作自作他。乃至能说所说,能度所度,能信所信,能愿所愿,能持所持,能生所生,能赞所赞。无非实相正印之所印也。
是故者,承上起下之辞也。举实相之全体,作依正,作法报。乃至作能赞所赞,一一皆依实相为正体也。
依谓依报,即极乐之四土。
诠依正之名
正谓正报,即弥陀世尊观音势至等。如人之色身为正报。所依之房屋大地,名为依报。
明本具之理
然一切依正等法,皆为自心本具。心若不具,何有依正等法。如树木本具棹凳等器之性,谓之性具。假木匠之缘,造作而成,谓之事造。而器器无非是木。所以依正等法,无非实相。实相具一切法。如实相是弥陀,实相作弥陀。实相是极乐,实相作极乐。而举实相之全体,非实相之少分。如窗洞内见太阳,乃见太阳之全体,非少分。在屋外见太阳,亦见其全体,非少分。乃至全世界之人类,亦见其全体,非其少分。故曰举体作依作正,作法作报,作自作他也。乃至,超略之辞也。因其义甚多,故以乃至二字,超略之也。能说即释迦,所说即弥陀。能所皆是实相。能度即诸佛,所度即众生。良以众生迷昧自心。如春蚕之作茧,自缠自缚。如秋蛾之赴火,自寻苦恼。世尊悯之,度其令至彼岸也。能信即自心,所信即净土法门。厌离娑婆,欣求极乐,名能愿。期生极乐四土,名所愿。能持即三业,所持即一句洪名。三资粮为能生,四净土为所生。释迦世尊,及六方诸佛为能赞。极乐依正为所赞。能所一一皆是自心实相所具亦即自心实相所作。故曰实相正印之所印也。正印者,谓随拈一法,乃至一微尘。一芥子。一香一花。皆是竖穷横遍,实相全体所具。既曰竖穷横遍,自心实相,事事无碍,大小相融,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如百千灯光照一室。光光相摄,重重无尽。一一无非实相。故此经以实相为正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