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门口,丈夫消失了
我与丈夫约好在8:30民政局见面,他答应离婚。我们经过了一年的痛苦折磨,他终于决定放手。
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倒霉,两次婚姻都走不到最后。第一次婚姻,是儿子三个月时,发现前夫出轨,我果断提出离婚。一个人带着孩子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在儿子上大学那年,我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他也是离婚的,有一个跟着女方,一个人无牵无挂的,挺合我心意,在生意上也能给我帮下忙。
我们结婚两年后,我决定再为他生个孩子,他当时没有反对。不久我就怀孕了,渐渐的,我就把生意交给丈夫,一心一意的在家养身体。
说实话,怀孕期间,他把我照顾的很好,想吃什么,他费多大劲也得给我找来,他说前妻怀孕时,他什么也没做,孩子生了也没什么感觉。这下要好好体会当爸爸的感觉。
我当时对未来充满希望,觉得要这个孩子是正确的。孩子生了,是个儿子,他挺高兴的,说他有两个儿子了。我不知道他口中的那个儿子是指我的儿子,还是指他前妻的儿子?
孩子百天后,大姐提醒我该去公司看看。我当时还说:不想操那个心了。后来一个念头闪过,还是去了公司。
仔细查看一下发现,自从他接手后,公司一直亏空,可是公司运营没什么问题,那就是他的问题了。他承认挪用了公款,是为了给前妻买房,还给他那个儿子交学费。他说这么多年一直没对儿子尽过父亲的责任,觉得挺对不起他们娘俩的。
我气坏了,你尽责任,别用我的钱哪。他辩解道:这么多年,我给你当牛做马,你也没给过我工资,我拿什么给儿子抚养费?你为我想过吗?
我仔细想想,我们俩从没谈过他前妻及他儿子的问题,我一直以为他们没什么联系。
公司现在不能让他管了,我只好请了一个全职保姆,跟着我上下班,这样可以随时看见孩子。他在家闲着没事就喝酒,喝完了见我是又吵又闹,说他还不如一个保姆,拿他当免费的长工使。闹得最凶的一次,是他抱起孩子就要摔,吓得我赶紧报了警。他却说只是为了吓唬我,不会真摔。
我提出了离婚,他不答应,说那样对不起孩子。我是一刻也不想看见他了,换了门锁,电话,公司也不让他进,孩子也不让他见,除非他答应离婚。
他终于答应离婚,约好8:30在民政局门口见,我早早到了,看见他也走了过来,说想看看孩子,我冷冷地说:等办完手续再看吧。
民政局开门了,我示意他进去,他说先去一下厕所,让我先去。
我等了半个小时也不见人影,正着急呢,大姐打电话告诉我别等了,刚他打电话说他还是不想离婚,让我给他一年时间,看他表现。
大姐说:看来他是舍不得,为了孩子,再给他一次机会吧!
我恼恨他骗我,对他的逃离又有一些安慰,如果一年后,他有些改变,我该原谅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