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五年级我11岁,一个周五或周六,晚上我和同班同学刘森、吕钢以及我一个院子的伙伴昆昆一起到丹江路的电脑室打游戏。
记忆就是这么神奇,二十年过去了。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穿的是一件红色格子衬衣和蓝色牛仔背带裤。还有那天晚上一定玩了仙剑奇侠传、帝国时代和过山车大亨,或许也玩了疯狂医院。
晚上大约9点多我们四个迈着矫健的步伐从电脑室出来,一起往家走。刘森住三中、吕钢住县医院,而我和昆昆住紫薇宾馆。
一边走一边谈论刚才的游戏,我记得那天刘森还问了看起来仿佛很有文化的我一个问题。
因为吕钢家里马上准备买电脑,大约5000的价位,因为大家都知道电脑升级很快,吕钢就老拿他家预期要买的电脑的性能刺激刘森,于是刘森就仿佛拉援助一般问我:“你说1998年1W5买的电脑,和2000年5000的电脑哪个好?”
当时我应该是不懂装懂地发表了一些看似专业的评论的。
OK,新一轮装逼结束。
走到丹江路中段的时候正在聊闲天,吕钢开玩笑似的说:“怎么那三个娃子怎么老跟着我们啊,是宰钱的吧。”
他的话得到其他人的响应,不过我从来没遇到过宰钱的,觉得那很遥远,加上吕钢说的不是很沮丧,像是半开玩笑,所以将信将疑。
正将信将疑的时候,旁边几个人一起开始跑了起来。
我没反应过来,但本着从众的心理还是跟着跑起来。
因为爆发力还可以,马上摆脱了最后起步的倒数地位,跑到倒数第二。
学习很好的刘森田估计是天天做数学题把肌肉做萎了,落在最后。
这样跑了200米的样子,脱离可能的危险的我有时间静下心考虑自己做的事——为这没谱的理由大半夜在街上跑得跟脱缰的野狗一样。
对了,刘森不是还在后面慢悠悠的走吗?前面跟野狗王一样跑得已经没影子的吕钢和昆昆都是傻逼啊。
念及此,我停下来站在原地笑了起来,边笑边往回跑,准备和后面比我还早“意识到真相”的刘森一起嘲笑一下前面俩人。
转身跑了十几米的样子,看见三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把看起来更萎了的LS拦在那里。
而见我跑回来,马上又一个少年过来拉着我的背带把我拽了过去。
小学的时候家里管的十分严——主要反映在经济管理上。
那时我的零用钱很少,打电脑的钱都是牙缝挤出的。
所以,那天晚上玩儿完游戏之后,我身上一共还有三毛钱——估计还是早上吃一块二的豆腐面剩下的。装在胸前的裤兜里。
三位少年毅然地把我的三毛钱搜出来装进兜里,然后从刘森身上搜出100元,是蓝灰色那种旧版的。还从他脖子上拿下一块看起来不是地摊货的弥勒佛玉佩。
那三位少年想必是新手——甚至这次抢劫根本就是灵机一动的事儿。
所以这么容易就完成了抢劫,让他们有些少足无措了,于是三个人互相用香市话商量着,接下来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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