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没从重庆两孩被害的宣判中缓过心来,又爆出山西10岁小孩被亲妈继父虐害的新闻。初为人母的我,实在接受不了这有违人性的打击,那个下午,为这逝去的无法挽回的小小生命我哭了两个多小时。
我不敢想象那10岁的小男孩在生命最后一刻看着眼前如撒旦一样的母亲是何等绝望,他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就得出了人间果真不值得的答案。比起哪吒割肉还母,他一定更痛,痛到放弃挣扎。
他的亲母继父,但凡还有那么一点点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悲剧也不至此。哦!跟没有人性的人谈人性,好像是我过分了!但是,但是……没有但是,恶魔就在人间。当悲剧发生,当悲剧一而再的发生,作为陌生的社会人的我们除了能为小孩虔诚地献上一句“愿来世投胎一个好人家”的祈祷时,也是时候好好思考一下如何才能有效地拯救下一个无辜的小孩?
我国有部叫《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依稀记得,二十多年前,在我还是小学生的时候还参加过学校举办的相关知识竞赛。为了比赛,不管理解还是不理解,相关条例我都是倒背如流。可是,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当我再次从头到尾认真地把这部法律拜读一遍时,我依旧不知道一个10岁的小孩要怎样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当恶魔的利爪无数次无情地摧残这幼小的脆弱的生命时,那些身边的人又都在做什么呢!
冷漠的人会装作不曾看见,不曾听闻,毕竟这个冷漠的社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像大家各自安分各自安好便算是对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了。
大部分的乡里乡亲,会觉得这不过是家长对孩子再普通不过的教育,无非就是过份了一点,好像也无可厚非。也许一开始还能象征性劝上一句,时间一长,似乎也就免疫了。所以,最后的最后,即使有知情人听到孩子的呼救,也是选择性的忽略了。人心向善,大家内心还是相信即使是恶毒的继父,母亲也应该还是一个母亲。
当然,一定也会有好心的邻居,也曾苦口婆心,或者旁敲侧击,想要唤醒恶魔还未泯灭的人性,想为孩子争取一条生路。但是,心再善,总不能把别人的孩子带回自己家,能力先不说,关键名不正言不顺,还有可能会遭到恶魔的打击报复。
事已至此,似乎就只有悲剧一条路了。
如果魔法才能打败魔法,我甚至希望有一个更恶的恶魔来打败恶魔。
但是理智告诉我,不是的。文明的社会,文明的国度,一定有文明的方式来解决矛盾。
当个人的力量不足以为孩子撑起一把强大的保护伞时,我想到了我们还有最底层最直接的村民委员会,社区管理委员会,妇女儿童保障协会甚至派出所等这些强有力的单位和组织。
当人性泯灭,当良知不在,当父不配为父,母不配为母,监护人不再配做监护人时,怎样的程序,怎样的职能,怎样的方法才能真正的全面的去做到保护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未成年免遭残害,这才是我们应该思考并加以提高和完善的。
愿所有孩子都能健康成长,在爱的滋养下,在文明的照拂下,在法律的加持下,平安,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