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这样的一件事:
事发广东潮汕,该孕妇年仅26岁,已育有二女,当时肚子怀有4个月的身孕,且还是女孩。有网友爆料,该孕妇是因为丈夫的家人“重男轻女”,随即逼迫孕妇到医院引产,但却因为最终处理不当,导致孕妇不幸身亡。
都8102年了,居然还有这样的事?
传宗接代?
你是家里有皇位要继承?
不禁让我想起之前看的新闻:
然而似乎大家的关注点都在量刑上
划线句子简直看得我头皮发麻
原来,做奶奶的亲手杀死自己的孙女竟是一件可以得到所有人(包括孩子的亲生父母)原谅的事情啊……
那么问题来了,
以后我该如何直视“人命关天”、“草菅人命”、“杀人凶手”、“丧心病狂”、“虎毒不食子”、“血海深仇”、“不共戴天”这些词语呢?活人有什么资格替死人说“原谅”呢?
死的不是他们,他们当然“原谅”。
大家价值观是不是出错了?
死人了耶,
主观的耶,
然后这样做因为的是什么?
是她那重男轻女的思想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