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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末,陈粒来长沙的livehouse巡演,朋友D是她的歌迷,想拉着我一起去看。那正是陈粒大火的日子,网易云和虾米的原创榜单上总是出现陈粒这两个字,她和祝星的恋爱故事也在微博上传得沸沸扬扬。
这个歌声老练达观冷艳,爱光脚唱歌的女生被粉丝吼着“老公”一路推上风口浪尖。如果没有那么多人的关注,可能我会很认真地听听她的歌,然后成为她后宫三千佳丽之中的一枚。
可能是为了让自己显得不那么随波逐流,极力想脱离被喷得体无完肤的普通文艺青年的圈子,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朋友D的邀请。理由是:我不喜欢她。
D问我,你为什么不喜欢她?“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当天晚上我去了陈粒演出场地的楼上看一支后摇乐队的演出。楼下的场地被围得水泄不通,楼上的寥寥几人喝着啤酒摇摆着身体。当时的我从心底里窃喜自己讨厌她真是一个机智的选择。而朋友D从汹涌的人群中找到一丝缝隙拍到了陈粒本尊,发了朋友圈,我没有给她点赞或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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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的人里有一位学姐博览群书,写文章非常厚重,且总是有巧妙的构思。我去向她请教怎么能让写出的小说不落俗套,她为我列了一份书单,里面包含《白夜行》《嫌疑人X的献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谋杀似水年华》等一系列推理小说和悬疑小说。
可那份书单拿到手之后,我便将它置放在角落里。过段时间学姐问我有没有看完那份书单,我非常惭愧地告诉她我对于悬疑推理没有兴趣。
学姐问,为什么不喜欢看?难道只看的进去言情小说吗?
“悬疑”“推理”“奇幻”“杀人案件”……这些词汇听起来就是离我很遥远的事物,总是觉得不会在自己的生活中出现吧。可能还是不喜欢,因为不喜欢,所以就没有了接触的勇气和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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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吉他已经有了一段时间,一直停留在练指弹的坑里,鲜有机会能表演一些民谣弹唱。种种不甘心之下,在吉他谱网站下载了很多GTP谱子,结果发现自己弹琴和唱歌的协调能力差得可以。
总算是找到了一首很适合入门弹唱的曲目,定睛一看,正是我口口声声说着讨厌的陈粒。
在几分钟的摸索之后,可以简单的哼唱出来了,那首歌叫《走马》。这时候才发现原来可以用那么简单的和弦走向编出这样好听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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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Kindle之后,注册了kindle unlimited,免费借阅书籍里的榜单里刚好有一本学姐推荐的《嫌疑人X的献身》。
一次上毛概课实在是无聊便打开来,乍一看,平淡无奇的开头,又没有优美的语言。逐渐地,被情节吸引,主人公的性格是个谜,杀人案件是个谜,警方态度是个谜,两性情感也是个谜。一团谜团之下,我的阅读欲望直线上升,在阅读了90%的内容之后,一切终于了然于胸。那一刻,我被东野圭吾的脑袋叹服了。
也是那个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曾经信誓旦旦地说出口的「讨厌」其实只是一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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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所以去那样重视自己的「喜欢」和「讨厌」,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让自己有一个与众不同的标签。好像自己有了明显的喜好,也便有了类似于「品味」「逼格」这样的东西。
可是比喜好更重要的,是自己是否需要。太过重视自己的喜好,会让自己困于囹囫,仿如井底之蛙,你所能看到的只是你的喜好范围内能接受的事物。与此同时,你所屏蔽掉的,是那些你从未接触便挂上了“死”字牌的外界事物。
很多时候,我会发现身边那些优秀的人,一直都在探索着自己不了解的事物,就算是没有那么热爱,也会去了解。
这个道理就像是谈恋爱,你总是一看别人的脸便判定了这个人不是你的style,那也有可能不知不觉与真爱擦肩而过,因为没有了解就没有爱情。
如果一味地去凭直觉划分自己的喜欢和讨厌,很可能就是放弃了更大的一片天空,放弃了从未涉足的森林,你所不了解的领域就会永远地停留在那里,而你永远都不知道,假如你放下了自己肤浅的喜恶观,你可以收获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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