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的九月,风高云淡,清新飒爽。北国风光,江山尽染,无限妖娆。有幸受组织安排来到了北京,来到了清华大学这座全国最高学府之一,倾听全国一流专家、学者的授课。我们感到非常幸运,但也感到责任的重大。
集中学习虽然为期不长,只有一周的时间,但是周密的培训安排,精心设计的培训内容,还有清华厚学载道的人文氛围和清新优美的校园环境,都给我们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对此,我有三点体会。
一是领略了清华风采。尤记得,当初求学时期曾看过清华大学民国时期校长梅贻琦说的一句话: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心中不禁对清华心向往之。这次终于得偿所愿,与这所百年名校结下情缘。在清华短暂的学习生活,在各位授课老师的精彩讲述中,我们了解了清华的校史人文,清华的光辉成就,还有清华人的不息奋斗。“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百年校训,“行胜于言”的清华校风,“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爱国奉献,追求卓越”传统,“人文日新”精神,深深的感染了我们每一名受训者。这对我来说,可谓是一次精神的提振,一次思想的洗礼。
二是拓展了思维学识。这次的学习虽然时间短暂,但培训的内容涉及政治、法律、经济、社会和网络舆情等,既丰富又精炼,理论性与实用性兼备。培训的授课老师,是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国防大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央政法委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教研经验的专家学者。他们的讲授,思想深邃,角度新颖,论述精辟,针对性强,又生动活泼,颇具幽默,每个受训人员都为之深深吸引,让我们从理论到实际,都眼界大开,受益无穷。
三是提振了工作信心。通过各位老师的精彩授课、现场教学和各位同行的交流讨论,启发很多,收获很大,更加坚定了工作信心。具体来说有三点。一是要崇法。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要求我们司法工作者必须坚持法治思维,要在工作中做到具体运用法治思维,去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要做到遵法守法,严格司法,坚守好司法公正最后的阵地。二是要创新。创新是一个时髦的词,也是一个实际的词。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文明执法的要求,新司法解释政策,网络时代信息舆论环境和服刑人员群体心理变化等新情况、新形势,要求我们在监区工作中必须创新,要用新的方法去教育、去改造、去管理,要以新的理念去谋发展,抓好经济工作。三是要落实。“行胜于言”,再好的想法也需要落实。这次学习所得所获,还需要我们去整理归纳,融汇到我们的日常工作中,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学为所用。